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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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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喆旎 《平顶山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21-25,共5页
现代诉讼中证据多由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持有,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常面临举证困难的处境,如果仍然坚持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无需对案件予以协力,显然有失公平。因此,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应负有事案解明义务,以平衡诉讼当事人收集证... 现代诉讼中证据多由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持有,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常面临举证困难的处境,如果仍然坚持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无需对案件予以协力,显然有失公平。因此,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应负有事案解明义务,以平衡诉讼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差异,最大限度促进发现真实。这里所论述的当事人事案解明主要是指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的事案解明,当事人事案解明应当具有义务属性,我国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偏在性案件,对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的文书提出和勘验协力义务有所强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解明义务 文书提出义务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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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举证责任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初探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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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柯阳友 严洁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1-7,共7页
事案解明义务,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不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对于事实厘清负有对于相关有利及不利事实之陈述或说明义务,及为厘清事实而提出的相关证据资料或忍受勘验的义务。它具有修正传统辩论主义、削弱证明责任在裁判案件中的作用和实... 事案解明义务,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不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对于事实厘清负有对于相关有利及不利事实之陈述或说明义务,及为厘清事实而提出的相关证据资料或忍受勘验的义务。它具有修正传统辩论主义、削弱证明责任在裁判案件中的作用和实现当事人程序上平等之功能。事案解明义务的适用应采例外化的观点,界定其适用条件和适用对象。若违反该义务,拟制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主张或依据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真实。我国应研究立法上引入事案解明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 案解明义务 举证责任 事人 辩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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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贤校训“学以事人”思想研究——以孔祥熙教育思想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2
3
作者 庞桂甲 李卫朝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2期1292-1297,共6页
铭贤学校以"学以事人"作为校训有着深厚的思想背景。"学以事人"校训明确以"人"作为归宿和出发点,蕴育着人文精神取向,这种精神是对传统"学而优则仕"思想的反动,是先秦儒家"事人"思... 铭贤学校以"学以事人"作为校训有着深厚的思想背景。"学以事人"校训明确以"人"作为归宿和出发点,蕴育着人文精神取向,这种精神是对传统"学而优则仕"思想的反动,是先秦儒家"事人"思想和西方文化思想相结合的产物;"学以事人"校训把"学"由空疏的章句、义理转向现实的人事,体现出务实践履的实践精神,这种精神是对当时空疏学风的匡正,是杜威实用主义思想在中国教育的运用,更受到当时流行的实业救国思潮的影响;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学以事人"中"学"的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中华本位、中西结合的教学模式,体现了中西会通的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以事人 孔祥熙 人文精神 实践精神 会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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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刺事人的活动及其历史作用 被引量:3
4
作者 武文君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575-582,共8页
宋辽时期的刺事活动较为活跃,或由政府组织,或是自愿参与,刺事人以各种身份为掩护搜集情报;刺事活动由边塞延伸至中心城市,刺事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这些刺事活动直接影响着双方某些政策的制定;客观上加深了彼此的了解... 宋辽时期的刺事活动较为活跃,或由政府组织,或是自愿参与,刺事人以各种身份为掩护搜集情报;刺事活动由边塞延伸至中心城市,刺事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这些刺事活动直接影响着双方某些政策的制定;客观上加深了彼此的了解与交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朝 辽朝 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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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徽州宗族中的执事人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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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瑞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8-36,共19页
明清时期,在人口规模较大、内部事务繁杂的徽州宗族中,除设立族长等管理、处置族务外,往往还根据实际需要在族内设置各类名目的执事人员,由他们协助处理宗族内部一些特定领域中的具体事务。这些执事人员的称谓及其所发挥的职能与宗族祠... 明清时期,在人口规模较大、内部事务繁杂的徽州宗族中,除设立族长等管理、处置族务外,往往还根据实际需要在族内设置各类名目的执事人员,由他们协助处理宗族内部一些特定领域中的具体事务。这些执事人员的称谓及其所发挥的职能与宗族祠堂关系较为密切,这与祠堂在明清徽州宗族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关。在明清徽州同一宗族内部,不同名目的执事人员在族务管理过程中往往协同发挥作用,相互之间进行着必要的分工、协调与配合。在族务管理过程中,执事人员要受到族长等宗族首领以及宗族法的制约。执事人员多实行任期制,在任期间,若有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执事人员是明清徽州宗族族务管理运作系统中的重要一员,在族务管理中发挥着各自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所在宗族的良性有序运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徽州 宗族 事人 族务管理 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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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宋刺事人的社会地位及其命运 被引量:1
6
作者 武文君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32-36,共5页
辽宋政权对峙时期,从事情报活动的刺事人群体已颇具规模。辽宋刺事人可分为管理层和执行层两个类别。管理层刺事人社会地位较高,命运起伏小;执行层刺事人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命运多舛,事成者发财封官,事败则危及性命,甚至牵连他人。专... 辽宋政权对峙时期,从事情报活动的刺事人群体已颇具规模。辽宋刺事人可分为管理层和执行层两个类别。管理层刺事人社会地位较高,命运起伏小;执行层刺事人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命运多舛,事成者发财封官,事败则危及性命,甚至牵连他人。专制统治之下,无论是管理层还是执行层刺事人的社会地位和命运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态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朝 事人 社会地位 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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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刺事人地域、身份探析 被引量:1
7
作者 武文君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1期9-12,共4页
宋辽时期的间谍活动较为活跃,从事这一活动的刺事人群体达到一定规模。他们或服务于宋朝,或服务于辽朝,也有的服务于宋辽双方。这些刺事人大部分为宋辽边界百姓、边吏,具有地域性。他们的身份也不尽相同,以出身低微的普通百姓为多。
关键词 辽文化 宋朝 事人 地域性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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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宗族执事人员的经济管理活动
8
作者 陈瑞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83-89,共7页
执事人员是明清徽州宗族社会中人数众多、称谓与名目繁杂的一类人群,作为所在宗族族务管理运作系统中的重要一员,他们十分关心并积极参与族内经济事务的管理。明清徽州宗族执事人员的经济管理活动主要涉及租粮的征收和收租比例的确定,... 执事人员是明清徽州宗族社会中人数众多、称谓与名目繁杂的一类人群,作为所在宗族族务管理运作系统中的重要一员,他们十分关心并积极参与族内经济事务的管理。明清徽州宗族执事人员的经济管理活动主要涉及租粮的征收和收租比例的确定,赋税的输纳,祭仪的买办,族产的登记、收支、买卖、生息与查核,义租谷的管理与发放,功名胙与功名奖励银的发送,宗族公匣制度的运作,族内经济和财务活动的监督等方面。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明清徽州宗族内部执事人员相互之间协同发挥作用,进行着必要的分工、协调与配合。为防止执事人员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明清徽州宗族制订了诸多规范性条款,予以约束。在明清徽州宗族精心设计与规范运作下,各类执事人员在宗族经济事务管理中发挥了各自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所在宗族社会经济的良性有序运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徽州 宗族 事人 经济管理 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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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查明外国法”问题研究
9
作者 叶清 《绥化学院学报》 2017年第12期23-28,共6页
《法律适用法》明确了当事人合意选择外国法时的查明责任,但实践中当事人由于未能提供外国法或提供的外国法资料不符合外国法实质、形式认定要求,而往往被法院认定为无法查明外国法。这一问题形成的原因在于当事人客观上无法查明和主观... 《法律适用法》明确了当事人合意选择外国法时的查明责任,但实践中当事人由于未能提供外国法或提供的外国法资料不符合外国法实质、形式认定要求,而往往被法院认定为无法查明外国法。这一问题形成的原因在于当事人客观上无法查明和主观上不愿查明、法院"无法查明"滥用下可能故意提高外国法认定门槛以及外国法性质之争下外国法审查标准的缺失。我国可以通过完善外国法查明途径、约束法官认定"无法查明"权力的同时要求当事人引入法律论证证明外国法、制定专门外国法审查标准等途径予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人 无法查明 外国法 事人无法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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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负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 被引量:2
10
作者 孙晨曦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3期101-107,共7页
事案解明义务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理论,其功能在于弥补负担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于证据偏在型诉讼中举证能力或手段之不足,减少证明责任在个案中的具体适用,从而实现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实质平等。随着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解释... 事案解明义务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理论,其功能在于弥补负担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于证据偏在型诉讼中举证能力或手段之不足,减少证明责任在个案中的具体适用,从而实现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实质平等。随着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解释的几次修订,事案解明义务的适用已在司法实践中初现端倪。通过比较法的考察,我国现行立法及相关规定依然处于滞后状态,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对此,不妨以域外国家及地区的理论为参照,构建出事案解明义务的中国图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解明义务 事人陈述 文书提出义务 证开示 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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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 被引量:4
11
作者 陈贤贵 林志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6期102-112,共11页
事案解明义务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负有的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提出证据材料及忍受勘验等义务,其在弥补证明责任分配法则的弊端、解决当事人诉讼武器不平等、促进诉讼以及协助法官发现案件事实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辩论主义的限制和修... 事案解明义务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负有的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提出证据材料及忍受勘验等义务,其在弥补证明责任分配法则的弊端、解决当事人诉讼武器不平等、促进诉讼以及协助法官发现案件事实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辩论主义的限制和修正,事案解明义务在我国已初步确立,但尚欠缺可供其良性开展的逻辑前提和规则体系。确立约束性辩论主义,构建事案解明义务规则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而发挥其实效性,殊为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解明 举证责任 辩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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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院药事人员的药德文化建设,创建优质文明服务窗口 被引量:2
12
作者 宋俊荣 《贵阳中医学院学报》 2001年第3期43-44,共2页
关键词 医院 事人 药德 医德 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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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郊祀大礼中的下层助祭官吏群体——以执事官和执事人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2
13
作者 王刚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07-115,共9页
近年来,唐宋礼制史颇受学人关注,郊祀大礼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不过,既往研究更偏重于总论郊祀制度、探讨仪式仪节,并解读与之相关的皇权和政治文化问题,对参与大礼的官吏群体考察较少。实际上,级别较低的执事官和执事人常见诸史籍,其窠... 近年来,唐宋礼制史颇受学人关注,郊祀大礼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不过,既往研究更偏重于总论郊祀制度、探讨仪式仪节,并解读与之相关的皇权和政治文化问题,对参与大礼的官吏群体考察较少。实际上,级别较低的执事官和执事人常见诸史籍,其窠目、职责及员数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是大礼仪式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助祭人群。执事官与执事人职责相类,主要负责器物的捧举递送,而在官吏身份和仪式环节上有所区分,其员数规模随时势和政治文化的演变而变化。通过对该群体的研究,可进一步探明宋代郊祀大礼的实际运作,并在一定程度上加深对礼的"当代性质"的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代 郊祀大礼 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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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之事案解明义务研究 被引量:2
14
作者 陈磊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83-86,共4页
处分权主义、辩论主义支配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若双方诉讼地位并不对等,为落实诉讼法上的武器平等原则,有令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协力解明待证事实的必要。有鉴于反证不提出法则本身在解释适用上仍有疑义,且消极不解明事案与本案事实受证... 处分权主义、辩论主义支配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若双方诉讼地位并不对等,为落实诉讼法上的武器平等原则,有令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协力解明待证事实的必要。有鉴于反证不提出法则本身在解释适用上仍有疑义,且消极不解明事案与本案事实受证明与否并无必然关系,应将事案解明的法律性质定位为"义务",而非"责任"。明确事案解明义务的成立要件有助于解明讼争事实,避免因过度强调证明困难而使原本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遭受额外的证明负担。违反事案解明义务的法律效果,应采自由裁量说,允许法官在当事人拒绝协力解明事实时可依心证决定是否对该当事人作出不利的认定,避免因一律使用证明责任转换所生之流弊,确保法律效果适用合乎个案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解明义务 证明责任 证据偏在 武器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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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协同主义视野下的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 被引量:3
15
作者 田海鑫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4期97-102,共6页
基于协同主义的理念,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应当负担事案解明义务,即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促进诉讼进程,当事人应当陈述相关事实、提交相关证据。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原则性规定,而是在特定条件下才应当承担的义务,法官对于... 基于协同主义的理念,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应当负担事案解明义务,即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促进诉讼进程,当事人应当陈述相关事实、提交相关证据。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原则性规定,而是在特定条件下才应当承担的义务,法官对于违反事案解明义务的行为应当酌情给予制裁。我国民事诉讼引入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可能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障碍,但由于协同主义理念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生存的土壤,故旨在实现当事人之间实质平等的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也就有了探讨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解明义务 协同主义 构成要件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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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不知陈述”研究——兼评《民诉证据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8条
16
作者 张润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34-41,共8页
当事人的"不知陈述"是指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向法院明确表示不知道或不记得的陈述,是介于自认与否认之间的一种特殊形态的陈述。从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完全义务、具体化义务以及事案解明义务的法理分... 当事人的"不知陈述"是指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向法院明确表示不知道或不记得的陈述,是介于自认与否认之间的一种特殊形态的陈述。从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完全义务、具体化义务以及事案解明义务的法理分析,既要对违反上述法理的不知陈述行为进行合理规制,同时也应允许当事人因时间、认知等客观因素确实不知或不记忆而为不知陈述。在对当事人不知陈述行为效力的评价方式上,德国法的要件许可式在我国缺乏制度土壤,我国宜采用法官自由裁量的方式,法官应结合生活经验,考量所陈述的事实与当事人之间的关联程度、陈述的事实距离诉讼的时间间隔以及当事人不能作出明确陈述的原因是否合理等因素后,综合作出判断,既不能全盘推定为争执,也不能无限制地拟制为自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诉证据解释(征求意见稿)》 不知陈述 拟制自认 诚实信用 具体化义务 解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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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偏在视域下的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研究 被引量:3
17
作者 程书锋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125-130,共6页
在现代型民事诉讼中,负主张及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往往被隔绝于事件形成经过之外而难以接近和利用相关证据,甚至由于不掌握相关事实、信息而难以作出具体化的事实主张,客观上导致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陷入证明困难,往往被迫面临客观证明... 在现代型民事诉讼中,负主张及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往往被隔绝于事件形成经过之外而难以接近和利用相关证据,甚至由于不掌握相关事实、信息而难以作出具体化的事实主张,客观上导致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陷入证明困难,往往被迫面临客观证明责任适用下的败诉判决。这不符合实体正义和实质武器平等原则的要求,且会丧失民事裁判的实体正确性,有悖于民事诉讼追求公正和保护私权的目的。要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保障当事人的证明权,则不应仅止步于承认形式上的平等,还须从事实上排除当事人在事实与证据资料提出上的障碍。为缓解此类诉讼中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因事证偏在所面临的主张及举证困难的问题,可考虑先由最高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来确立事案解明义务并将其归入证明责任制度体系加以设计和推进,从而对传统辩论主义下证明责任分配的机械性加以矫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辩论主义 案解明 证偏在 主张责任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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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之事案解明义务 被引量:2
18
作者 熊建华 《研究生法学》 2014年第3期73-81,共9页
作为一种"义务",事案解明之目的在于救济不负举证责任之当事人在证据偏在案件中举证能力和举证手段之不足,协助法院发现案件事实,促进诉讼公正的实现。在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事案解明义务之立法类型和法律效果的争论由来... 作为一种"义务",事案解明之目的在于救济不负举证责任之当事人在证据偏在案件中举证能力和举证手段之不足,协助法院发现案件事实,促进诉讼公正的实现。在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事案解明义务之立法类型和法律效果的争论由来已久。通过比较法的考察,立足于立法现状和现实障碍,我国应当确立例外化的事案解明义务,界定其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并对其法律效果按照复合型标准进行由轻至重的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解明义务 举证责任 现实障碍 中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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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古今茶事人情之美 被引量:4
19
作者 竺济法 《农业考古》 2020年第2期55-60,共6页
宁波茶文化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从史籍最早有记载的晋代到当代,茶事凡1900多年,留下了诸多体现人情之美的优美茶事,本文以数位与宁波茶事相关的古今人物为研究对象,论述茶事活动蕴含的人情之美。
关键词 茶文化 茶人茶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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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困境视阈下当事人协力阐明义务研究 被引量:2
20
作者 汪放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9年第2期307-323,共17页
在证据偏在或一方当事人处于弱势证明地位的案件中,负证明责任当事人时常陷入证明困境。从我国现行法及司法实践角度分析,目前破解此类证明困境之手段尚存不足。基于对证明困境域外破解机制的比较考察,在大陆法系事案解明义务理论基础之... 在证据偏在或一方当事人处于弱势证明地位的案件中,负证明责任当事人时常陷入证明困境。从我国现行法及司法实践角度分析,目前破解此类证明困境之手段尚存不足。基于对证明困境域外破解机制的比较考察,在大陆法系事案解明义务理论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现有司法国情,创设协力阐明义务或在缓解乃至破解此类证明困境上更具优势。协力阐明义务之适用应有严格前置条件及限定案件范围。当无证明责任当事人违反协力阐明义务时,应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依据其违反情形及严重程度之不同进行分层化考量与处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明困境 破解路径 案解明义务 协力阐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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