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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自动恢复行为轻刑化探讨
被引量:
2
1
作者
房清侠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1期77-83,共7页
事后恢复行为以罪刑一体化为理论根基,具有减轻犯罪性的作用,实践中将事后自动恢复行为仅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做法不利于鼓励犯罪人及时后退。故将事后自动恢复行为上升为法定量刑情节进行轻刑化评价,既符合量刑责任原则的要求,又能进一...
事后恢复行为以罪刑一体化为理论根基,具有减轻犯罪性的作用,实践中将事后自动恢复行为仅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做法不利于鼓励犯罪人及时后退。故将事后自动恢复行为上升为法定量刑情节进行轻刑化评价,既符合量刑责任原则的要求,又能进一步提升对刑事被害人的保护机能。为了更好地回应司法实践,体现刑罚的立法公正,在立法上应采用二元的立法模式,对事后自动恢复行为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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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后自动恢复行为
法定量刑情节
罪刑一体化
立法完善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事后自动恢复行为轻刑化探讨
被引量:
2
1
作者
房清侠
机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出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1期77-83,共7页
文摘
事后恢复行为以罪刑一体化为理论根基,具有减轻犯罪性的作用,实践中将事后自动恢复行为仅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做法不利于鼓励犯罪人及时后退。故将事后自动恢复行为上升为法定量刑情节进行轻刑化评价,既符合量刑责任原则的要求,又能进一步提升对刑事被害人的保护机能。为了更好地回应司法实践,体现刑罚的立法公正,在立法上应采用二元的立法模式,对事后自动恢复行为减轻或免除处罚。
关键词
事后自动恢复行为
法定量刑情节
罪刑一体化
立法完善
Keywords
self-recovery behavior after the crime
statutory circumstances of sentencing
integration of crime and punishment
legislative improvement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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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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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后自动恢复行为轻刑化探讨
房清侠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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