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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共存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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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建立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37-45,共9页
商标共存是商标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商标共存实质是商标权利共存,系不同市场主体基于法律规定、历史成因、共存协议等因素,允许近似商标使用在类似或相同商品或服务上,并保持必要的互不干扰,将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可能性通过适当措施降...
商标共存是商标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商标共存实质是商标权利共存,系不同市场主体基于法律规定、历史成因、共存协议等因素,允许近似商标使用在类似或相同商品或服务上,并保持必要的互不干扰,将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可能性通过适当措施降至最低。商标共存从内容上可分为法定共存、事实共存、协议共存。是否接纳共存协议以及接纳共存协议的程度,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经济学问题。除攀附或相互“搭便车”等恶意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等极端情形外,市场主体以自由意志作出的市场安排,应当得到审查机关或司法机关更多尊重。故对商标共存协议的审查应当采取宽容态度,在尊重商标权人自由意志基础上,兼顾保障消费者利益。但对涉及公共卫生与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领域,商标注册审查机构或司法机关对此类共存协议应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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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标权
法定
共存
事实共存
协议
共存
公共利益
原文传递
商标共存的裁判规则探究——基于典型案例的类型化分析
被引量:
1
2
作者
欧阳福生
《法治论坛》
2019年第4期17-29,共13页
商标共存是指不同主体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主要有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共存、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共存以及近似商标基于协议而共存三种类型。从司法判决来看,认为商标共存需要以"不发生混淆"、保护消费者...
商标共存是指不同主体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主要有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共存、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共存以及近似商标基于协议而共存三种类型。从司法判决来看,认为商标共存需要以"不发生混淆"、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经营者具有"善意"为条件的观点均属对商标共存认识的误区。商标共存作为一种特殊现象,是司法机关出于利益平衡,对已发生共存事实的尊重,以实现各方经营者利益包容性增长。因此,共存事实的发生以及一方经营者无攀附另一方经营者商誉恶意才是商标共存的客观和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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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标
共存
不发生混淆
共存
事实
主观恶意
原文传递
题名
商标共存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
3
1
作者
宋建立
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37-45,共9页
文摘
商标共存是商标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商标共存实质是商标权利共存,系不同市场主体基于法律规定、历史成因、共存协议等因素,允许近似商标使用在类似或相同商品或服务上,并保持必要的互不干扰,将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可能性通过适当措施降至最低。商标共存从内容上可分为法定共存、事实共存、协议共存。是否接纳共存协议以及接纳共存协议的程度,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经济学问题。除攀附或相互“搭便车”等恶意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等极端情形外,市场主体以自由意志作出的市场安排,应当得到审查机关或司法机关更多尊重。故对商标共存协议的审查应当采取宽容态度,在尊重商标权人自由意志基础上,兼顾保障消费者利益。但对涉及公共卫生与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领域,商标注册审查机构或司法机关对此类共存协议应严格审查。
关键词
商标权
法定
共存
事实共存
协议
共存
公共利益
分类号
D923.4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商标共存的裁判规则探究——基于典型案例的类型化分析
被引量:
1
2
作者
欧阳福生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出处
《法治论坛》
2019年第4期17-29,共13页
文摘
商标共存是指不同主体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主要有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共存、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共存以及近似商标基于协议而共存三种类型。从司法判决来看,认为商标共存需要以"不发生混淆"、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经营者具有"善意"为条件的观点均属对商标共存认识的误区。商标共存作为一种特殊现象,是司法机关出于利益平衡,对已发生共存事实的尊重,以实现各方经营者利益包容性增长。因此,共存事实的发生以及一方经营者无攀附另一方经营者商誉恶意才是商标共存的客观和主观要件。
关键词
商标
共存
不发生混淆
共存
事实
主观恶意
分类号
D923.4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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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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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标共存疑难问题研究
宋建立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
3
原文传递
2
商标共存的裁判规则探究——基于典型案例的类型化分析
欧阳福生
《法治论坛》
2019
1
原文传递
已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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