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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之法与两汉之制:王通的二元规范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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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中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82-195,共14页
王通对中国固有法理学的贡献,主要在于三代之法与两汉之制的二元划分。三代之法与两汉之制可以并称,分别代表了不同时代的两种规范。其中,三代之法即为王道,它在春秋时期是由孔子的《春秋》及六经来承载的,在隋代是由王通的《元经》及... 王通对中国固有法理学的贡献,主要在于三代之法与两汉之制的二元划分。三代之法与两汉之制可以并称,分别代表了不同时代的两种规范。其中,三代之法即为王道,它在春秋时期是由孔子的《春秋》及六经来承载的,在隋代是由王通的《元经》及“续六经”来承载的。两汉之制亦即两汉时期的法度,其主要内容是“仁义公恕”,具体表现为“役简”与“刑清”。完善两汉之制的方向,在于“终之以礼乐”。通过礼乐的复兴,有助于走向作为三代之法的王道。把三代之法与两汉之制结合起来,就是王通建构的二元规范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王通 文中子 三代之法 两汉之制 二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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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与礼:孔子的二元规范论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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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中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3-13,共11页
孔子的法哲学可以概括为二元规范论。孔子分述的二元规范分别是仁与礼。仁与礼都是需要遵循的规范。其中,仁是高级规范,相当于自然法;礼是普通规范,相当于实在法。仁是礼的灵魂与价值准则,礼是仁的躯壳与表达方式。仁为体,礼为用,仁与... 孔子的法哲学可以概括为二元规范论。孔子分述的二元规范分别是仁与礼。仁与礼都是需要遵循的规范。其中,仁是高级规范,相当于自然法;礼是普通规范,相当于实在法。仁是礼的灵魂与价值准则,礼是仁的躯壳与表达方式。仁为体,礼为用,仁与礼共同构成了一个体用系统。作为高级规范的仁与作为普通规范的礼相互依赖、相互协调,代表了孔子安顿人世生活的法理构想。二元规范论是作为思想家的孔子对中国法哲学做出的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孔子 二元规范 文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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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促进北京典当行业发展的立法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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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娅丽 李倩茹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06-111,共6页
北京市典当行业发展总体状况良好,但存在同质化经营、恶性竞争、典当行自身融资受到限制、行业协会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其原因有国家及地方立法不足、二元规范结构失衡、法律定位犹疑、灰色产业的道德弱势与逃避监管的政治心理四个方... 北京市典当行业发展总体状况良好,但存在同质化经营、恶性竞争、典当行自身融资受到限制、行业协会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其原因有国家及地方立法不足、二元规范结构失衡、法律定位犹疑、灰色产业的道德弱势与逃避监管的政治心理四个方面。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北京典当商条例》,以充分发挥典当制度的功能为立法的价值目标,采取二元规范结构的架构设计。典当交易规则的完善至少应包含:突出典当制度的独特价值、适度放开典当行经营范围、适当扩大流质契约适用的范围、绝当后违约责任的承担应把握合理限度、误收赃物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典当监管规则的完善应顺应包容性金融监管趋势确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认可和确立行业协会职能实行协同监管体制、依托典当行业信息监管系统建立行业信用约束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京市典当业 公法规则 私法规则 二元规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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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民法典》时代商法基本原则的再厘定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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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伟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3-24,共1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制定我国纲领性商事基本法的呼声再起。商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乃是制定商法通则、商法典抑或其他类似商法基本法绕不开的话题。法律原则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源于规范二元论,基本原则和其他原则的区分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制定我国纲领性商事基本法的呼声再起。商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乃是制定商法通则、商法典抑或其他类似商法基本法绕不开的话题。法律原则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源于规范二元论,基本原则和其他原则的区分体现出法的价值取向及其在法规范体系的安放范式。商法作为私法的特别法,需要构建不同于私法一般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核心理念和终极价值追求是营利,营利性原则作为商法的基本原则,伴随着商业社会发展的需要演绎出营利促进原则与营利风险防控原则两个分支,最终形成以营利基本原则为统率,以营利促进原则和营利风险防控原则为支点,以其他具体原则为填充的商法基本原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法通则 商法典 民法典 商法基本原则 营利 规范二元 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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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二元论的现代性思考——概念辨正、实证样态与价值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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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式奇 温勃 《民间法》 CSSCI 2016年第1期130-151,共22页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规范二元论的古典结构具有天理人情的巨大理念与制度张力,'礼法结合''礼法相济'的互尊与互补结构对平和国家法制主义与民间社会活力之间的矛盾具有特殊的国情与文明意义。...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规范二元论的古典结构具有天理人情的巨大理念与制度张力,'礼法结合''礼法相济'的互尊与互补结构对平和国家法制主义与民间社会活力之间的矛盾具有特殊的国情与文明意义。在调解与审判领域,对民间习惯与善良风俗的不同态度产生了不同的社会后果。而个案公正的期许与法治中国的构建,共同指向了尊重民间习惯进而在理念与制度层面破旧立新的改革冲动,而规范二元的路径不失为一种解题的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二元 实证 民间确信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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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典当的性质、地位及其规范结构设计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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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娅丽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48-154,共7页
典当的法律性质是借贷与担保的联立,典当行的法律地位是准金融机构。典当业是我国融资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典当融资立法是金融法体系的构成单元。基于金融法的二元规范结构,典当融资立法以《典当业条例》或《典当商条例》命名,典当法律... 典当的法律性质是借贷与担保的联立,典当行的法律地位是准金融机构。典当业是我国融资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典当融资立法是金融法体系的构成单元。基于金融法的二元规范结构,典当融资立法以《典当业条例》或《典当商条例》命名,典当法律规范结构应包括典当行资质与典当业监管的公法规范、典当交易的私法规范。前者基于典当的准金融机构性质,规定典当行准入条件以及建立差别化监管体制(分别由银监局和金融局监管)的法律规范;后者从鼓励交易原则出发,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的关系、行业习惯与制定法之间的关系、商事交易安全、交易效率与交易公平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典当 法律性质 法律地位 二元规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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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权编规范配置的新思考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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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轶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12-20,共9页
民法典物权编将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进行适度修订的基础上编纂完成。服务于对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合同行为的效力作出妥当判断的目的,民法典物权编的规范配置着重需要回答两个问题:其一,当事人借助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合同行... 民法典物权编将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进行适度修订的基础上编纂完成。服务于对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合同行为的效力作出妥当判断的目的,民法典物权编的规范配置着重需要回答两个问题:其一,当事人借助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合同行为意图排除民法典物权编某一规定的适用时,该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合同行为效力如何?其二,当事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合同行为违反民法典物权编某一规定时,该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合同行为效力如何?就此存在着二元的规范体系:对应第一个问题,存在着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和混合性规范之分;对应第二个问题,存在着倡导性规范、授权第三人规范和强制性规范之别。两个规范体系中的强制性规范既有内在关联,又有功能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物权编 规范配置 二元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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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归责路径的类型化分析——以信息安全与信息权利的“二分法”规范体系为视角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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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商希雪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00-111,共12页
侵害个人信息安全与信息权利的民事归责路径共同构成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完整民事责任体系,但是两者在适用场景、法益性质、核心原则、责任主体、责任性质、责任模式、处理机关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相关的学理阐释应分而论之。侵害信息安全... 侵害个人信息安全与信息权利的民事归责路径共同构成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完整民事责任体系,但是两者在适用场景、法益性质、核心原则、责任主体、责任性质、责任模式、处理机关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相关的学理阐释应分而论之。侵害信息安全行为对公民权利的危害在于可能引发下游侵害的发生,进而侵犯具体的人身或财产权益;侵犯信息权利行为对公民私权利的危害在于导致个人对自身信息失去控制或违背自决意愿,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自由。两类侵害行为均损害了自然人的私权利益,行为人应承担相对应的民事责任:处理信息安全纠纷遵循侵权定性思路,处理信息权利纠纷则适用侵权或违约责任制度。鉴于信息侵害行为及损害后果的多元样态,对于不同侵害环节中的行为主体,其过错要求、责任分配、责任形式、赔偿模式等方面应存在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侵害行为 信息安全 信息权利 民事责任 二元规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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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救济制度体系研究 被引量:2
9
作者 张哲浩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3年第4期242-254,共13页
执行救济体系是以一系列概念、理论、原则、制度、规则所组成的规范体系。执行救济体系应当以若干概念为基础进行教义学展开,但这样的概念不是评价性概念,而是具有明确内涵与外延,能够将规范背后的价值体现在规则体系内,且可被逻辑的的... 执行救济体系是以一系列概念、理论、原则、制度、规则所组成的规范体系。执行救济体系应当以若干概念为基础进行教义学展开,但这样的概念不是评价性概念,而是具有明确内涵与外延,能够将规范背后的价值体现在规则体系内,且可被逻辑的的概念,比如“违法执行”“不当执行”等。从执行救济制度类型上看,执行救济既包含诉讼性制度安排,也包含非诉讼性质的制度安排。从过程功能上看,执行救济是从诉讼到执行,从执行衍生诉讼,再到执行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即有执行依据的补强功能,也是执行案外人权益的保护功能。本文的主要观点是从执行救济规范的评价对象执行行为入手,以执行行为理论为基石,区分出违法执行和不当执行,提出“行为合法性”与“结果正当性”的执行救济二元规范评价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执行 执行救济 违法执行 不当执行 二元规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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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家语》中的法律思想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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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於兴中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1期110-118,共9页
本文从《孔子家语》中有关法律思想的内容入手,简略地探讨了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德礼政刑规范二元论,指出这种二元论是认识中国古代规范系统的钥匙。不管《孔子家语》的性质如何,该书中所表达出的规范二元论思想无疑是中国传统秩序与规... 本文从《孔子家语》中有关法律思想的内容入手,简略地探讨了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德礼政刑规范二元论,指出这种二元论是认识中国古代规范系统的钥匙。不管《孔子家语》的性质如何,该书中所表达出的规范二元论思想无疑是中国传统秩序与规范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透过对其中的若干篇章的研究,我们可以感受到中国政治法律社会规范系统的独特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孔子家语》 规范二元 德礼 政刑 辩证实用理性 阴阳 《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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