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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促进北京典当行业发展的立法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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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娅丽 李倩茹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06-111,共6页
北京市典当行业发展总体状况良好,但存在同质化经营、恶性竞争、典当行自身融资受到限制、行业协会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其原因有国家及地方立法不足、二元规范结构失衡、法律定位犹疑、灰色产业的道德弱势与逃避监管的政治心理四个方... 北京市典当行业发展总体状况良好,但存在同质化经营、恶性竞争、典当行自身融资受到限制、行业协会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其原因有国家及地方立法不足、二元规范结构失衡、法律定位犹疑、灰色产业的道德弱势与逃避监管的政治心理四个方面。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北京典当商条例》,以充分发挥典当制度的功能为立法的价值目标,采取二元规范结构的架构设计。典当交易规则的完善至少应包含:突出典当制度的独特价值、适度放开典当行经营范围、适当扩大流质契约适用的范围、绝当后违约责任的承担应把握合理限度、误收赃物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典当监管规则的完善应顺应包容性金融监管趋势确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认可和确立行业协会职能实行协同监管体制、依托典当行业信息监管系统建立行业信用约束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京市典当业 公法规则 私法规则 二元规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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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典当的性质、地位及其规范结构设计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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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娅丽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48-154,共7页
典当的法律性质是借贷与担保的联立,典当行的法律地位是准金融机构。典当业是我国融资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典当融资立法是金融法体系的构成单元。基于金融法的二元规范结构,典当融资立法以《典当业条例》或《典当商条例》命名,典当法律... 典当的法律性质是借贷与担保的联立,典当行的法律地位是准金融机构。典当业是我国融资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典当融资立法是金融法体系的构成单元。基于金融法的二元规范结构,典当融资立法以《典当业条例》或《典当商条例》命名,典当法律规范结构应包括典当行资质与典当业监管的公法规范、典当交易的私法规范。前者基于典当的准金融机构性质,规定典当行准入条件以及建立差别化监管体制(分别由银监局和金融局监管)的法律规范;后者从鼓励交易原则出发,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的关系、行业习惯与制定法之间的关系、商事交易安全、交易效率与交易公平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典当 法律性质 法律地位 二元规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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