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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罪之衡:清律“二罪俱发以重论”司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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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宇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28-36,共9页
由于略轻治重的宽刑取向,有清一代,"二罪俱发以重论"的数罪并罚方式随律例体系的发展不断受到挑战,然而,律文的原则地位和立法模式的局限,使其在现实中仍有广阔的适用空间。通过分析刑部处理的15个案例可知,当数罪俱发而法无... 由于略轻治重的宽刑取向,有清一代,"二罪俱发以重论"的数罪并罚方式随律例体系的发展不断受到挑战,然而,律文的原则地位和立法模式的局限,使其在现实中仍有广阔的适用空间。通过分析刑部处理的15个案例可知,当数罪俱发而法无正条时,司法者并不固守"二罪从重"原则,而是根据案情,采取以重者论、比附他律、衡情量加等不同的处理方式。这些处理方式反映了在清代法制的框架下,"主者守文"与"情罪相符"两种传统司法价值在相关案件中的拉锯纠缠。从现实效果来看,数罪俱发案件的灵活处理,在平衡情罪关系、避免轻刑弊端的同时,也导致了刑罚畸重和判决缺失确定性等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罪俱发以重论 清律 司法 比附 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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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数罪并罚制度的概述与借鉴——以《唐律疏议》为研究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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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耀文 《枣庄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102-106,共5页
根据《唐律疏议》的记载,唐朝的数罪并罚制度主要体现在"二罪俱发"和"更犯"这两个条文中。其中"二罪俱发"是针对犯罪以前便构成数罪如何进行惩罚,而"更犯"则是对犯罪被告发或已配役后又重新犯... 根据《唐律疏议》的记载,唐朝的数罪并罚制度主要体现在"二罪俱发"和"更犯"这两个条文中。其中"二罪俱发"是针对犯罪以前便构成数罪如何进行惩罚,而"更犯"则是对犯罪被告发或已配役后又重新犯罪的处罚原则。《唐律疏议》中对这两个原则的规定,虽然受制于当时社会的发展现状,但其中不乏闪光点可以值得今人借鉴,在现今法律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坚持古为今用是历史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并罚 唐律疏议 二罪俱发 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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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数罪并罚制度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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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菁爽 《大众标准化》 2020年第3期29-30,33,共3页
数罪并罚制度于古于今都是十分重要的刑法制度,无论是在《唐律疏议》中还是现行刑法中,该制度都被规定在了总则的部分,由此可以看出数罪并罚制度在刑法中的重要地位。本文首先分别介绍了《唐律疏议》中数罪并罚制度具体内容并分析该制... 数罪并罚制度于古于今都是十分重要的刑法制度,无论是在《唐律疏议》中还是现行刑法中,该制度都被规定在了总则的部分,由此可以看出数罪并罚制度在刑法中的重要地位。本文首先分别介绍了《唐律疏议》中数罪并罚制度具体内容并分析该制度体现的法律原则,然后通过对《唐律疏议》中数罪并罚制度于现行刑法中数罪并罚制度的比较,探究如何借鉴《唐律疏议》完善我国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疏议》 并罚制度 二罪俱发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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