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宋代路级机构的互察关系及对地方政治的影响
1
作者 王晓龙 王钟杰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110-113,共4页
宋代统治者为防止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的重现,首次在州县之上的路一级政区设立多个管理机构,如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等,它们共同管理一路内的各项事务。为加强监管,宋朝首创了路级机构的互察制度,规定路级机构互不统属,互相监督... 宋代统治者为防止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的重现,首次在州县之上的路一级政区设立多个管理机构,如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等,它们共同管理一路内的各项事务。为加强监管,宋朝首创了路级机构的互察制度,规定路级机构互不统属,互相监督,互相填写考核结果。宋代路级机构的互察关系,有利于防范权臣独揽地方大权,确保统治稳定。同时,宋代路级机构的互察对地方政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促进了信息的上传下达,促进了州县治理,有利于地方政治清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代 路级机构 互察关系 地方政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