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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黑灰产形成、演进与多元治理研究——以个人信息黑灰产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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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光宣 陈平 陈光笑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11-124,共14页
随着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应用持续快速发展,大量传统违法产业向网络空间快速蔓延,互联网黑灰产越来越多样化,手段不断迭代更新,技术性、专业性显著增强,持续为网各类涉网犯罪提供资源与掩护,形成规模庞大的互联网黑灰产业链。其中,个人... 随着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应用持续快速发展,大量传统违法产业向网络空间快速蔓延,互联网黑灰产越来越多样化,手段不断迭代更新,技术性、专业性显著增强,持续为网各类涉网犯罪提供资源与掩护,形成规模庞大的互联网黑灰产业链。其中,个人信息交易是互联网黑灰产重灾区。个人信息黑灰产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但由于法律规定模糊不清、取证难、维权难等问题,这一黑灰产业的打击和治理面临巨大挑战。互联网黑灰产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从法治建设、技术反制、监管体系建设和行业标准建设等层面开展治理,需要多部门、全行业以及个人共同参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黑灰产 网络空间治理 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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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码平台的规制——以国内首例“打码撞库”案为分析样本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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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筱悦 《人民检察》 2018年第19期31-35,共5页
国内首例"打码撞库"案对打码服务提供者的判罚,具有开创性意义,有助于规制互联网黑灰产业链的辅助服务、抑制具有批量性质的网络犯罪。不宜将打码平台直接认定为专门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规制打码平台,应充分认识打码... 国内首例"打码撞库"案对打码服务提供者的判罚,具有开创性意义,有助于规制互联网黑灰产业链的辅助服务、抑制具有批量性质的网络犯罪。不宜将打码平台直接认定为专门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规制打码平台,应充分认识打码平台的严重社会危害性,通过行政及刑事法律规制打码平台。市场上的打码平台干扰了他人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应当依照网络安全法予以行政规制;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据刑事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打码撞库 计算机犯罪 互联网黑灰产 妨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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