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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五一简“芛”为“笔”的异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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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大雄 《出土文献》 CSSCI 2023年第3期113-117,98,157,共7页
五一简471、1681中的“芛”是“笔”的异体。颜之推《观我生赋》自注“芛天道”即“笔天道”,指记录天道。“笔”作“芛”说明晚到东汉,仍有“聿”“尹”偏旁通用的例子,为认识《玉篇》“芛”的古文“茟”打开了思路。字书有把俗字误认... 五一简471、1681中的“芛”是“笔”的异体。颜之推《观我生赋》自注“芛天道”即“笔天道”,指记录天道。“笔”作“芛”说明晚到东汉,仍有“聿”“尹”偏旁通用的例子,为认识《玉篇》“芛”的古文“茟”打开了思路。字书有把俗字误认为“古文”的现象,五一简“鼓”的俗字作“䩔”,就是字书中“鼓”的古文“[革攴]/[革支]”的源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简 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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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简所见“安民史”读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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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章星 《湘南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39-43,共5页
本文通过对《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一)》中简54和简57文本的分析,结合传世文献相近职官的进行比较,认为秦汉史籍所不载的“安民史”当属基层职官制度中的“百石属”小吏,其职能为民事调解、安抚流民等,是民族混融地区为缓和矛盾和便于... 本文通过对《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一)》中简54和简57文本的分析,结合传世文献相近职官的进行比较,认为秦汉史籍所不载的“安民史”当属基层职官制度中的“百石属”小吏,其职能为民事调解、安抚流民等,是民族混融地区为缓和矛盾和便于统治因地制宜设置的职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简 安民史 百石 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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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简“逐捕不知何人所盗罗捽矛者未能得解书”浅析
3
作者 周海锋 《出土文献》 2020年第4期20-23,155,共5页
论文首先对"逐捕不知何人所盗罗捽矛者未能得解书"进行了复原,然后对文书中的部分疑难语词进行了考释。又推测东汉中期盗赃与刑等的关系为:盗臧(赃)五百钱以上,髡钳为城旦舂;二百五十钱到五百钱,完为城旦舂;百到二百五十钱,... 论文首先对"逐捕不知何人所盗罗捽矛者未能得解书"进行了复原,然后对文书中的部分疑难语词进行了考释。又推测东汉中期盗赃与刑等的关系为:盗臧(赃)五百钱以上,髡钳为城旦舂;二百五十钱到五百钱,完为城旦舂;百到二百五十钱,耐为鬼薪白粲;六十到百钱,耐为司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简 盗赃 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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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所见妇女与商业债务问题探论
4
作者 罗操 《丝绸之路》 2024年第3期22-35,共14页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的民事债务诉讼案件涉及东汉临湘县妇女的职业和生活境遇。临湘县的妇女可以依靠商业借贷、纺织品售卖、为人婢女等方式谋取衣食,呈现出汉代女性职业广泛性的特质。在“债权、债务均可转移给家人”的社会习俗中,...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的民事债务诉讼案件涉及东汉临湘县妇女的职业和生活境遇。临湘县的妇女可以依靠商业借贷、纺织品售卖、为人婢女等方式谋取衣食,呈现出汉代女性职业广泛性的特质。在“债权、债务均可转移给家人”的社会习俗中,债权家庭既有彼此亲厚的一面,又有男尊女卑、夫主妇从的伦常情状。基层官府解决民事债务纠纷时,总体上能够做到公平判决,从而有效维护债权人及其家庭女性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广场 东汉 妇女 商业 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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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简“左贼”及相关问题的考证
5
作者 李均明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 2022年第1期32-42,共11页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常见之“左贼”乃为“左贼曹”的省称。左贼曹通常由县丞及门下掾直接监管,日常事务及文书工作则由左贼史、助史经办。“左贼掾”乃为左贼曹下属诸部“贼捕掾”的泛称,平时派驻诸部,必要时回左贼曹集议,其签到登记...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常见之“左贼”乃为“左贼曹”的省称。左贼曹通常由县丞及门下掾直接监管,日常事务及文书工作则由左贼史、助史经办。“左贼掾”乃为左贼曹下属诸部“贼捕掾”的泛称,平时派驻诸部,必要时回左贼曹集议,其签到登记称“左贼掾某如曹”。“前部贼捕掾”之“前部”乃为先前部署安排的意思;同理,“外部贼曹掾”即为部署在外之贼曹掾的泛称,实指诸部贼捕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简 左贼 如曹 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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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广场东汉简牍所见“例亭”等解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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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均明 《出土文献》 2020年第4期6-12,154,共8页
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屡见与"例"相关的词语,用法较特殊。"例"字当读"■",本意指遮拦阻挡,简文中引申为检查的意思。本文依据简文所见设置例亭的因由及过程、例亭的具体功能等,阐述"例亭"乃检查... 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屡见与"例"相关的词语,用法较特殊。"例"字当读"■",本意指遮拦阻挡,简文中引申为检查的意思。本文依据简文所见设置例亭的因由及过程、例亭的具体功能等,阐述"例亭"乃检查岗的泛称,并非特指某个具体的治安亭。进而考证例所、例者、例吏、例船刺等的具体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东汉 例亭 例所 例者 例吏 例船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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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字詞校讀七則
7
作者 張凱潞 吕志峰 《简帛》 2023年第2期147-155,共9页
本文對已公布的《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部分釋文進行訂正,並對部分字詞進行了補釋。簡89“占有廬舍”當作“各有廬舍”。簡958“誶”當爲“訊”,《五一簡》“訊”字从“卆”,彌補了“誶”“訊”兩字形體訛混中間的缺環。簡2632+2560+3... 本文對已公布的《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部分釋文進行訂正,並對部分字詞進行了補釋。簡89“占有廬舍”當作“各有廬舍”。簡958“誶”當爲“訊”,《五一簡》“訊”字从“卆”,彌補了“誶”“訊”兩字形體訛混中間的缺環。簡2632+2560+3816的“困勞”當爲“困劣”,“困劣”表“病重”義漢魏六朝文獻常見。簡文的“鼓”字皆作“■”,與後世“■”字非一字一詞。簡1102的“逃”爲“藏匿”義。簡1140的“舉度”爲“登記丈量”義,“舉”非“舉薦”或“行事”義。簡1171+1175的“捉”字表示“緊攥”義,與馬王堆帛書醫書中的“捉”字意義相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 釋文訂正 字詞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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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长沙五一广场简新隶体与汉字的楷化
8
作者 李冬鸽 《励耘语言学刊》 2021年第2期6-20,共15页
文章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新隶体进一步明确界定为:汉魏之际具有过渡特点的字体,笔形上波磔或隐或无、横画无向下顿按,点画间可有勾连意味,但无省略连并,或扁或方或纵。进而详细描写长沙五一广场简新隶体的类型,从笔形与外框基本形的角... 文章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新隶体进一步明确界定为:汉魏之际具有过渡特点的字体,笔形上波磔或隐或无、横画无向下顿按,点画间可有勾连意味,但无省略连并,或扁或方或纵。进而详细描写长沙五一广场简新隶体的类型,从笔形与外框基本形的角度将其分为8类,从中归纳出大部分新隶体的演变趋势为楷书,并探讨汉字由隶向楷演变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沙五一广场 新隶体 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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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县廷行政运作的过程和模式——以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为中心 被引量:6
9
作者 王朔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49-160,共12页
本文以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为中心,从信息获取途径、应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三个方面揭示东汉县廷行政运作的过程。经考察可知,东汉中晚期县廷的行政运作已进入较为成熟稳定的阶段。不仅获取和验证信息的途径变得多样化,县属吏分工更加明... 本文以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为中心,从信息获取途径、应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三个方面揭示东汉县廷行政运作的过程。经考察可知,东汉中晚期县廷的行政运作已进入较为成熟稳定的阶段。不仅获取和验证信息的途径变得多样化,县属吏分工更加明确有序,而且县廷的应对方案也更具针对性。通过梳理县廷行政运作诸环节还可以见出县属吏是协助县长吏完成日常统治的重要力量,二者的"合作共治"是东汉县廷行政运作的常态模式。该模式是东汉王朝统治地方社会的重要方式,持久地影响着汉末以降的历史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东汉 县廷 行政运作 长沙 五一广场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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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見流民及客——兼論東漢時期長沙地區流動人口管理 被引量:1
10
作者 蔣丹丹 《简帛研究》 CSSCI 2017年第2期229-238,共10页
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資料表明,政府對當時長沙地區的流民及客等流動人口實施了有效管轄。臨湘縣通過對外來人口的登記和調查,掌握境内流民和客的信息,實現對流動人口的監控。對流民采取异地著籍政策,允許流民在流亡地占籍。大批來到長沙地... 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資料表明,政府對當時長沙地區的流民及客等流動人口實施了有效管轄。臨湘縣通過對外來人口的登記和調查,掌握境内流民和客的信息,實現對流動人口的監控。對流民采取异地著籍政策,允許流民在流亡地占籍。大批來到長沙地區的客,以傭作為生,成爲當地雇傭勞動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東漢 五一廣場簡 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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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广场东汉简所见“逐捕有书”——以东汉基层司法为中心 被引量:1
11
作者 乔志鑫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55-58,共4页
在公布的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有着大量的郡县司法文书,在这些文书中笔者发现了一些有关"逐捕有书"的简文,在这些简文的基础上,笔者认为,"逐捕有书"的记载体现了东汉时"逐捕"作为一项极其成熟的制度而... 在公布的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有着大量的郡县司法文书,在这些文书中笔者发现了一些有关"逐捕有书"的简文,在这些简文的基础上,笔者认为,"逐捕有书"的记载体现了东汉时"逐捕"作为一项极其成熟的制度而存在,"逐捕"的行为需要有"逐捕文书"的保证才能实施;而基层"逐捕文书"由县令(长)发布,在"逐捕文书"下达前需要经过调查核实案件的程序,在逐捕结束后要向上级汇报逐捕的结果。"逐捕文书"的存在极大地限制了具体逐捕的执法官吏的权力,带有着极大的先进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逐捕有书 基层司法 五一广场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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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量词研究
12
作者 牛天志 王虎 《现代语文》 2023年第11期32-40,F0002,共10页
在《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已公布简文中,共有量词50个,其中以物量词为主。这些量词既有以往文献中已见的成员,也有新出现的成员,有些量词还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从数量结构来看,“名+数+量”结构仍然占据主流,其他结构类型也有散见的... 在《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已公布简文中,共有量词50个,其中以物量词为主。这些量词既有以往文献中已见的成员,也有新出现的成员,有些量词还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从数量结构来看,“名+数+量”结构仍然占据主流,其他结构类型也有散见的用例。《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量词的使用情况,既可以为汉语史的断代研究提供材料,又可以为相关词典的修订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牍》 量词 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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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广场简谢豫言考实雷旦诉书佐张董索贿案假期书补论——兼论“爰书”
13
作者 杨振红 《史学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33-44,共12页
在五一广场东汉简中,有十余枚简内容涉及临湘县右仓曹史谢豫上言县廷请求延长雷旦诉张董案侦查期限的文书。女子雷旦控告县狱书佐张董在其丈夫前亭长雷良入狱期间索贿,县廷接到告发后,向当值右仓曹史谢豫下“廷书”,命其进行立案前调查... 在五一广场东汉简中,有十余枚简内容涉及临湘县右仓曹史谢豫上言县廷请求延长雷旦诉张董案侦查期限的文书。女子雷旦控告县狱书佐张董在其丈夫前亭长雷良入狱期间索贿,县廷接到告发后,向当值右仓曹史谢豫下“廷书”,命其进行立案前调查取证工作。因张董拒不承认索贿,无法定案,而县廷规定的侦查期限已近,谢豫于是上书请求延长侦查期限,追加证人。该文书虽有缺简,但构件基本完整,很好地呈现了东汉时期县基层行政文书的基本格式和立案司法程序。文书中的“即讯”指到原告家中讯问诉词。“少”为一种雇佣身份,可能是东汉时长沙地区对“仆”的称谓。“债”通“赁”,“债(赁)某为少”反映的是民间雇佣之事。“效亭长”为“效功亭长”的省称,“效功”是让职务过失者将功补过、以观后效之义。“主人”指出租民房的房主。“爰书”在本文书中指经原告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诉词,推而言之,汉代的“爰书”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的诉讼法律文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广场 假期 即讯 效功亭长 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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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的“元遗产案”识微
14
作者 文霞 《石家庄学院学报》 CAS 2023年第1期75-80,120,共7页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中的“元”遗产案的人物关系较为复杂。“元”是一位籍贯临湘但旅居泉陵的商人,在去苍梧做买卖时去世,后来被运回临湘举行葬礼。“元”的正妻“何”检录分配财产,而“元”的庶妻“脩”带着其女儿“珠”回到泉陵...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中的“元”遗产案的人物关系较为复杂。“元”是一位籍贯临湘但旅居泉陵的商人,在去苍梧做买卖时去世,后来被运回临湘举行葬礼。“元”的正妻“何”检录分配财产,而“元”的庶妻“脩”带着其女儿“珠”回到泉陵生活了10多年后,可能因生活所迫,母女俩来到临湘争取权益。解读“元”遗产案牵涉的家庭及财产管理关系,既帮助我们深入了解东汉前中期商人家庭的生活情况以及家庭内女性的姓氏记录变化,还可以看出个体家庭中的婚姻关系与扩大家庭的宗法关系构成的紧张和矛盾,这影响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 正妻 庶妻 婚姻关系 宗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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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五一廣場簡“小溲田”試解
15
作者 王子今 《简帛研究》 2021年第2期311-318,共8页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可見“小溲田”,應是指示田地等級的用語。“溲田”可能是説“瘦田”。“瘦田”見於農書。《荀子》有“田肥”“田瘠”的對比。《説文》段注説到“瘠土”,也説貧瘠的田地。“小”,在這裏取稍、略的字義,如《孟子》“...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可見“小溲田”,應是指示田地等級的用語。“溲田”可能是説“瘦田”。“瘦田”見於農書。《荀子》有“田肥”“田瘠”的對比。《説文》段注説到“瘠土”,也説貧瘠的田地。“小”,在這裏取稍、略的字義,如《孟子》“小有才”及賈誼賦“小知”之“小”。“小溲田”,義指比較貧瘠、略爲貧瘠的土地。南土關於田地的用語以“溲”言“瘦”,大概稻作經濟區决定耕田之“肥”“瘠”、“肥”“瘦”者,灌溉條件是主要指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廣場簡 小溲田 瘦田 貧瘠 灌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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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J1③:325-32考釋
16
作者 王彬 《简帛研究》 2019年第1期287-297,共11页
湖南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J1③:325-32涉及了一件百姓告吏貪墨的案件。通過分析這枚"君教簡",可知參與審理該案的官吏遷轉與臨時調用、兼任等情况,以及當時基層司法工作以事務爲中心的實態。木牘還記載了嫌犯"副"有&q... 湖南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J1③:325-32涉及了一件百姓告吏貪墨的案件。通過分析這枚"君教簡",可知參與審理該案的官吏遷轉與臨時調用、兼任等情况,以及當時基層司法工作以事務爲中心的實態。木牘還記載了嫌犯"副"有"任五人"的情况,并將"任"作爲文書附件呈上,説明"任"在取保候審時的作用,這與秦漢以來百姓比地爲伍的編制及基層官吏的工作空間有關。同時,考察此牘,還可以蠡測臨湘縣的丞、掾合議,并與各曹配合處理案件,復原了圍繞具體個案形成的司法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長沙五一廣場簡 司法運作 保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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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中的户籍問題
17
作者 袁延勝 崔林 《简帛研究》 2020年第2期316-325,共10页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中蘊含着重要的户籍信息。簡文中“伍長”“相比近知習”的記載,表明東漢的户籍管理仍然以居住地為單位,實行“比地為伍”的管理制度。簡文中“流客占屬”“流客留占著”“隨人在所占”“安民史”的記載,表明東漢長...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中蘊含着重要的户籍信息。簡文中“伍長”“相比近知習”的記載,表明東漢的户籍管理仍然以居住地為單位,實行“比地為伍”的管理制度。簡文中“流客占屬”“流客留占著”“隨人在所占”“安民史”的記載,表明東漢長沙地區有不少外來人口著籍當地。簡文中“户曹掾史”“户曹史”“左户曹史”“户曹助史”,以及“占數”“自占名”“定名數”“皆有名數”等記載,表明東漢的户籍管理機構完善,人口管理嚴格。東漢的户籍制度承襲秦、西漢而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 户籍簡 伍長 流客 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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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之亭与东汉临湘地区的水路管理
18
作者 王猛 《古代文明(中英文)》 2025年第1期106-116,M0006,共12页
五一简所见东汉临湘地区的临水之亭,既包括㢕亭、庾亭、阳马亭、西市亭、南亭等在内的正式设立的亭,也有沂口例亭、楮溪例亭、■溪例亭、横溪例亭、欣例亭与漻例亭等灵活设置的例亭。临水之亭沿湘水与临湘内河分布,其中例亭所临河流基本... 五一简所见东汉临湘地区的临水之亭,既包括㢕亭、庾亭、阳马亭、西市亭、南亭等在内的正式设立的亭,也有沂口例亭、楮溪例亭、■溪例亭、横溪例亭、欣例亭与漻例亭等灵活设置的例亭。临水之亭沿湘水与临湘内河分布,其中例亭所临河流基本上为临湘内河,这样的分布格局是由湘水水道与临湘内河不同的治安环境决定的。临水之亭的水路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检查登记、维护治安与协助征税3个方面,在东汉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简 临湘县 临水之亭 水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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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简所见临湘模乡辖里与“同名里”现象考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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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连先用 《出土文献》 CSSCI 2021年第2期102-119,158,共19页
吴简所见临湘模乡辖有9个里,其中宜阳里、富贵里、阳贵里、义成里之名又见于临湘侯国的其他乡,属于"同名里"。这种现象在吴简中相当多见,但却与一般地名规律相悖,亦不见于秦汉至隋唐的其他史料,因而十分特殊。由五一广场简看... 吴简所见临湘模乡辖有9个里,其中宜阳里、富贵里、阳贵里、义成里之名又见于临湘侯国的其他乡,属于"同名里"。这种现象在吴简中相当多见,但却与一般地名规律相悖,亦不见于秦汉至隋唐的其他史料,因而十分特殊。由五一广场简看,东汉时期临湘境内并不存在"同名里",并且诸乡所辖里名与吴初全然不同,这很可能是吴初临湘侯国推行户籍整顿的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临湘 模乡 同名里 五一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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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簡所見“伉健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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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天然 《简帛研究》 2023年第2期249-260,共12页
“伉健”用來形容體格强健,勇猛有力,爲漢代基層吏卒的選任條件之一,吏卒中“伉健”者被稱爲“伉健吏”與“伉健卒”。漢簡可見因“伉健”除授職位有隧長、士吏、亭長等。以“伉健”選任,本質是因能任官的體現,即通過對基層官吏的素質... “伉健”用來形容體格强健,勇猛有力,爲漢代基層吏卒的選任條件之一,吏卒中“伉健”者被稱爲“伉健吏”與“伉健卒”。漢簡可見因“伉健”除授職位有隧長、士吏、亭長等。以“伉健”選任,本質是因能任官的體現,即通過對基層官吏的素質、技能進行揀選,從而保證邊郡軍事實力與工作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伉健吏 居延新簡 懸泉漢簡 五一廣場東漢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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