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原告(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HONDA Motor Co.,Ltd)、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嘉陵-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诉称,其享有的商标“HONDA”多次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评为驰名商标。被告重庆力帆实业(集团...四原告(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HONDA Motor Co.,Ltd)、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嘉陵-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诉称,其享有的商标“HONDA”多次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评为驰名商标。被告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制造了的带有“HONGDA”标识的“力帆LF150-A”和“力帆110-B”摩托车,展开更多
文摘四原告(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HONDA Motor Co.,Ltd)、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嘉陵-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诉称,其享有的商标“HONDA”多次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评为驰名商标。被告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制造了的带有“HONGDA”标识的“力帆LF150-A”和“力帆110-B”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