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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欺诈索财行为的定性
被引量:
2
1
作者
刘润泽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20年第4期88-100,共13页
对于虚构事实索取财物行为的定性,司法实务中存在较大分歧,理论上也观点不一.以往的学说中,想象竞合说不仅在罪数与逻辑问题上具有明显的缺陷,在实务中更是难以操作.法条竞合说片面追求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点,而忽视了二者本质的区...
对于虚构事实索取财物行为的定性,司法实务中存在较大分歧,理论上也观点不一.以往的学说中,想象竞合说不仅在罪数与逻辑问题上具有明显的缺陷,在实务中更是难以操作.法条竞合说片面追求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点,而忽视了二者本质的区别,难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单单从被害人角度思考这一问题,必然陷入司法恣意的泥潭.从行为人角度出发,以分立说的基本立场认定为一罪则更为合适.具体的判断方法,可以采取两阶层的模式,先判断虚构的事实是否具有促使行为人履行交付义务的正当依据,其次判断是否使用了敲诈手段索取财物.在虚构事实属于正当依据,且并未使用敲诈手段索取财物的场合,成立诈骗罪.反之,如果虚构的事实具有敲诈的性质,或是之后的索财行为使用了敲诈手段,应当成立敲诈勒索罪.依此两阶层的判断方法,对各种类型的欺诈索财案件,均可得出较为清晰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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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欺诈索财
交付义务
的正当依据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对一起船舶拍卖赔偿纠纷所涉法律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
4
2
作者
刘铁男
《中国海商法年刊》
1998年第1期268-279,共12页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中国
《拍卖法》
强制拍卖
任意拍卖
船舶拍卖
损害赔偿纠纷
交付义务
全文增补中
《民法典》第598条(出卖人主给付义务)评注
被引量:
15
3
作者
吴香香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71-190,196,共21页
《民法典》第598条是出卖人主给付义务条款(请求权基础规范),规范内容为出卖人的交付义务与所有权移转义务。在规范意义上,出卖人交付义务不同于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要件,也不必然与移转价金风险的交付挂钩。交付义务具有任意性,可以合...
《民法典》第598条是出卖人主给付义务条款(请求权基础规范),规范内容为出卖人的交付义务与所有权移转义务。在规范意义上,出卖人交付义务不同于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要件,也不必然与移转价金风险的交付挂钩。交付义务具有任意性,可以合意改变或排除,或以观念交付替代。所有权移转义务的存在意味着买卖合同自身不产生物权变动效果,出卖人无处分权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所有权移转义务的履行须满足物权法上的所有权移转要件,并具备清偿合意。交付义务与所有权移转义务互相独立,二者可能存在时间差。在债权平等的前提下,司法解释中的多重买卖履行顺序可视作意思表示解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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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买卖合同
交付义务
所有权移转
义务
多重买卖
原文传递
域名买卖合同的客体定位及其履行规则——以《德国民法典》的修订作为比较
4
作者
王伟伟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4期145-158,共14页
域名转让规则存在争议。域名是持有人与域名注册及管理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作为归属于持有人的无体动产,有不同的理解。基于对域名客体属性认识的差异,域名的转让是买卖合同还是事务处理合同,是动产买卖还是权利买卖或者债权债务的...
域名转让规则存在争议。域名是持有人与域名注册及管理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作为归属于持有人的无体动产,有不同的理解。基于对域名客体属性认识的差异,域名的转让是买卖合同还是事务处理合同,是动产买卖还是权利买卖或者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有不同的观点。我国的司法裁判观点将域名作为动产,并适用动产买卖规则。这与欧美国家的主流学理和司法裁判观点不同。这种差异的合理性需要反思性的论证。在域名适用动产买卖合同规则的路径下,如何理解域名的交付以及所有权移转义务,域名买卖合同与归属权变动的关系,也需要结合我国的交易实践,基于司法裁判观点以及法律实证规定澄清、反思和确定。域名买卖合同的客体定位和履行规则,对《民法典》买卖合同客体规则的体系化也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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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域名
交付义务
无体物
买卖合同
物债关系
原文传递
信托合同论——来自信托法适用角度的审视
被引量:
25
5
作者
张 淳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93-102,共10页
本文认为,只有导致他益信托设立的信托合同才属于第三人利益合同,一些国家的信托法要求信托合同基本条款具备确定性、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的信托法却无此要求且这一区别涉及到对合同解释制度的适用;一些国家的信托法确认信托合同为诺成合...
本文认为,只有导致他益信托设立的信托合同才属于第三人利益合同,一些国家的信托法要求信托合同基本条款具备确定性、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的信托法却无此要求且这一区别涉及到对合同解释制度的适用;一些国家的信托法确认信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的信托法则确认这种合同为要物合同;一些国家的信托法有条件地确认信托合同具有强制执行力、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的信托法却并未作出如此确认且这一区别涉及到是否允许委托人在订立信托合同后反悔。信托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属于由信托法设定并为信托合同接纳的权利义务,受托人违反信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属于向信托财产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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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托合同
信托法
第三人利益合同
当事人权益
交付义务
强制执行力
赔偿责任
原文传递
罗马法与法国法中的实际履行
6
作者
王茂祺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162-164,共3页
大陆法中实际履行的救济与英美法有着迥异的历史背景,开始的时候罗马法似乎更加注重金钱赔偿,但是到了中世纪的注释法学派这种态度在慢慢发生变化,开始对于不同的义务即交付义务和行为义务适用不同的救济。这种区分对于后世大陆法的发...
大陆法中实际履行的救济与英美法有着迥异的历史背景,开始的时候罗马法似乎更加注重金钱赔偿,但是到了中世纪的注释法学派这种态度在慢慢发生变化,开始对于不同的义务即交付义务和行为义务适用不同的救济。这种区分对于后世大陆法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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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损害赔偿
实际履行
交付义务
行为
义务
原文传递
题名
论欺诈索财行为的定性
被引量:
2
1
作者
刘润泽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20年第4期88-100,共13页
文摘
对于虚构事实索取财物行为的定性,司法实务中存在较大分歧,理论上也观点不一.以往的学说中,想象竞合说不仅在罪数与逻辑问题上具有明显的缺陷,在实务中更是难以操作.法条竞合说片面追求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点,而忽视了二者本质的区别,难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单单从被害人角度思考这一问题,必然陷入司法恣意的泥潭.从行为人角度出发,以分立说的基本立场认定为一罪则更为合适.具体的判断方法,可以采取两阶层的模式,先判断虚构的事实是否具有促使行为人履行交付义务的正当依据,其次判断是否使用了敲诈手段索取财物.在虚构事实属于正当依据,且并未使用敲诈手段索取财物的场合,成立诈骗罪.反之,如果虚构的事实具有敲诈的性质,或是之后的索财行为使用了敲诈手段,应当成立敲诈勒索罪.依此两阶层的判断方法,对各种类型的欺诈索财案件,均可得出较为清晰的结论.
关键词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欺诈索财
交付义务
的正当依据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对一起船舶拍卖赔偿纠纷所涉法律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
4
2
作者
刘铁男
机构
大连海事法院
出处
《中国海商法年刊》
1998年第1期268-279,共12页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中国
《拍卖法》
强制拍卖
任意拍卖
船舶拍卖
损害赔偿纠纷
交付义务
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全文增补中
题名
《民法典》第598条(出卖人主给付义务)评注
被引量:
15
3
作者
吴香香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出处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71-190,196,共21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法典编纂中请求权基础的体系构建研究”(18BFX110)阶段性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资助项目(DSJCXZ180409)支持。
文摘
《民法典》第598条是出卖人主给付义务条款(请求权基础规范),规范内容为出卖人的交付义务与所有权移转义务。在规范意义上,出卖人交付义务不同于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要件,也不必然与移转价金风险的交付挂钩。交付义务具有任意性,可以合意改变或排除,或以观念交付替代。所有权移转义务的存在意味着买卖合同自身不产生物权变动效果,出卖人无处分权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所有权移转义务的履行须满足物权法上的所有权移转要件,并具备清偿合意。交付义务与所有权移转义务互相独立,二者可能存在时间差。在债权平等的前提下,司法解释中的多重买卖履行顺序可视作意思表示解释规则。
关键词
买卖合同
交付义务
所有权移转
义务
多重买卖
Keywords
Sales Contract
Obligation to Deliver
Obligation to Procure Ownership for the Buyer
Multiple Sales
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域名买卖合同的客体定位及其履行规则——以《德国民法典》的修订作为比较
4
作者
王伟伟
机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所
出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4期145-158,共14页
文摘
域名转让规则存在争议。域名是持有人与域名注册及管理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作为归属于持有人的无体动产,有不同的理解。基于对域名客体属性认识的差异,域名的转让是买卖合同还是事务处理合同,是动产买卖还是权利买卖或者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有不同的观点。我国的司法裁判观点将域名作为动产,并适用动产买卖规则。这与欧美国家的主流学理和司法裁判观点不同。这种差异的合理性需要反思性的论证。在域名适用动产买卖合同规则的路径下,如何理解域名的交付以及所有权移转义务,域名买卖合同与归属权变动的关系,也需要结合我国的交易实践,基于司法裁判观点以及法律实证规定澄清、反思和确定。域名买卖合同的客体定位和履行规则,对《民法典》买卖合同客体规则的体系化也有意义。
关键词
域名
交付义务
无体物
买卖合同
物债关系
Keywords
domain name
obligation of delivery
intangibles
sale contract
real right and obligatory contract
分类号
D92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信托合同论——来自信托法适用角度的审视
被引量:
25
5
作者
张 淳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93-102,共10页
文摘
本文认为,只有导致他益信托设立的信托合同才属于第三人利益合同,一些国家的信托法要求信托合同基本条款具备确定性、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的信托法却无此要求且这一区别涉及到对合同解释制度的适用;一些国家的信托法确认信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的信托法则确认这种合同为要物合同;一些国家的信托法有条件地确认信托合同具有强制执行力、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的信托法却并未作出如此确认且这一区别涉及到是否允许委托人在订立信托合同后反悔。信托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属于由信托法设定并为信托合同接纳的权利义务,受托人违反信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属于向信托财产承担的责任。
关键词
信托合同
信托法
第三人利益合同
当事人权益
交付义务
强制执行力
赔偿责任
分类号
D91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罗马法与法国法中的实际履行
6
作者
王茂祺
机构
深圳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162-164,共3页
文摘
大陆法中实际履行的救济与英美法有着迥异的历史背景,开始的时候罗马法似乎更加注重金钱赔偿,但是到了中世纪的注释法学派这种态度在慢慢发生变化,开始对于不同的义务即交付义务和行为义务适用不同的救济。这种区分对于后世大陆法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关键词
损害赔偿
实际履行
交付义务
行为
义务
分类号
D904.1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D956.5 [政治法律—法学]
DD913 [政治法律]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欺诈索财行为的定性
刘润泽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20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对一起船舶拍卖赔偿纠纷所涉法律问题的思考
刘铁男
《中国海商法年刊》
1998
4
全文增补中
3
《民法典》第598条(出卖人主给付义务)评注
吴香香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
15
原文传递
4
域名买卖合同的客体定位及其履行规则——以《德国民法典》的修订作为比较
王伟伟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3
0
原文传递
5
信托合同论——来自信托法适用角度的审视
张 淳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
25
原文传递
6
罗马法与法国法中的实际履行
王茂祺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
0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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