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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金担保权优先顺位的司法适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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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思清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131-143,共13页
价金担保权又称超级优先权,优先顺位是其核心要义。价金担保权虽然在域外有广阔的实践空间,但在我国系民法典新设制度,尚无成熟司法实践予以支撑,现行法律也存在诸多未尽之处。取得价金担保权的先决条件是自动产交付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登... 价金担保权又称超级优先权,优先顺位是其核心要义。价金担保权虽然在域外有广阔的实践空间,但在我国系民法典新设制度,尚无成熟司法实践予以支撑,现行法律也存在诸多未尽之处。取得价金担保权的先决条件是自动产交付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登记,该交付应当包括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两层意蕴,“完成交付”应当奉行客观标准,即以客观第三人可感知为视角,评判交付是否完成。基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源自于保障工人劳动债权之目的,结合劳动债权对生存权的意义以及法定权利优于意定权利之原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价金担保权而受偿。鉴于民法典对保留所有权功能的调整,价金担保权应优先于保留所有权,但是当保留所有权满足价金担保权设立要件时,此时形成的两种价金担保权竞合,应参照登记顺序之先后认定优先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价金担保权 优先顺位 交付登记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保留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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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殊动产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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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伟 《研究生法学》 2014年第3期30-40,共11页
《物权法》在特殊动产所有权变动生效要件上的含糊其辞引发了学者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主要形成了"合同生效说"、"交付生效说"和"约定优先说"等观点。通过分析以上观点,并考察现行法中的物权法定原则、物权... 《物权法》在特殊动产所有权变动生效要件上的含糊其辞引发了学者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主要形成了"合同生效说"、"交付生效说"和"约定优先说"等观点。通过分析以上观点,并考察现行法中的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动产物权变动约定优先规则以及观念交付规则,可以发现对这一问题只有采纳"约定优先说",即特殊动产所有权变动何时生效视当事人的约定而定,无特别约定,则适用交付生效的一般规则,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殊动产 所有权变动 交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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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机动车所有权变动模式之挑战——兼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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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海蓉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5期105-109,共5页
我国《物权法》第23条、第24条规定了机动车所有权变动模式为交付加登记对抗主义,但该模式在理论及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对此进行了变... 我国《物权法》第23条、第24条规定了机动车所有权变动模式为交付加登记对抗主义,但该模式在理论及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对此进行了变革,将交付加登记对抗主义转变为交付生效模式,直接挑战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动车所有权变动模式 交付登记对抗主义 交付生效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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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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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光峰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97-198,共2页
对于善意取得制度,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做了明文规定,该条文将善意取得制度统一合并适用在动产和不动产方面做出了规定,虽然简化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但实践中动产和不动产在公信基础、物权变动、交易公示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对于善意取得制度,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做了明文规定,该条文将善意取得制度统一合并适用在动产和不动产方面做出了规定,虽然简化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但实践中动产和不动产在公信基础、物权变动、交易公示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二者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同时,其构成要件明显存在一定的差别,对于不动产的善意取得,理应根据其具体交易时的特殊性而区别对待。只有这样,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价值才能更好地发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处分 善意取得 不动产 登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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