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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半到二岁半婴儿交涉行为与交换性行为的形成──中日婴幼儿“所有”行为的结构及其发展研究之一
被引量:
3
1
作者
山本登志哉
张日昇
《心理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318-323,共6页
本研究分别在中国和日本对一岁半到二岁半的婴儿进行自然观察,分析了婴儿之间围绕着某些资源而发生的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的发生过程及其发展上特点。主要结果有①中日婴儿到2岁左右时开始出现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但在该年龄阶段...
本研究分别在中国和日本对一岁半到二岁半的婴儿进行自然观察,分析了婴儿之间围绕着某些资源而发生的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的发生过程及其发展上特点。主要结果有①中日婴儿到2岁左右时开始出现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但在该年龄阶段并不占有主导地位。②该年龄阶段婴儿的交换性行为还不能说是完整意义上的交换,属于“前交换行为”。③对于获得对方的东西来说,该年龄阶段婴儿的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并不是很有效的方式。④我们进行观察的中国幼儿园托儿班的婴儿其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的出现早于日本保育园的婴儿,但从交涉行为出现的比例来看,日本婴儿采用交涉行为的倾向比中国婴儿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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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婴儿
所有
行为
交涉行为
交换
行为
中国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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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李鸿章条约交涉行为中的传统文化基因研究
被引量:
1
2
作者
王瑛
李铮
《军事历史研究》
2011年第2期84-88,共5页
鸦片战争之后,近代中国出现了一种新的交往模式,即条约关系。李鸿章自1870年出任直隶总督并掌管晚清外交以来,中外重大条约交涉几乎都与他有关。本文试图从忧患意识的传承、和戎意识的嬗变以及诚信观念的承袭三方面揭示传统文化对李鸿...
鸦片战争之后,近代中国出现了一种新的交往模式,即条约关系。李鸿章自1870年出任直隶总督并掌管晚清外交以来,中外重大条约交涉几乎都与他有关。本文试图从忧患意识的传承、和戎意识的嬗变以及诚信观念的承袭三方面揭示传统文化对李鸿章条约交涉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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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李鸿章
条约
交涉行为
传统文化基因
原文传递
情势变更制度下的再交涉义务司法适用之反思--一个法经济学的视角
被引量:
2
3
作者
吴逸宁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36-148,共13页
为发挥情势变更制度下的再交涉义务解决纠纷之自律性、协作性的价值理念,学理上普遍将其作为司法适用的前置程序规范并与后续司法介入效果形成体系化互动。但司法实践的运用未对学理期待予以积极回应,需要对再交涉义务的学理定位重新作...
为发挥情势变更制度下的再交涉义务解决纠纷之自律性、协作性的价值理念,学理上普遍将其作为司法适用的前置程序规范并与后续司法介入效果形成体系化互动。但司法实践的运用未对学理期待予以积极回应,需要对再交涉义务的学理定位重新作出解答。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再交涉义务能作为实现优化当事人地位、创造新的价值以及降低成本等诸多经济功效的制度性担保工具,但受制于再交涉行为特有的博弈属性以及再交涉结构固有的不均衡因子,再交涉义务无法抑制机会主义行动风险的产生以及矫正再交涉地位的落差。原理上通过联动后续司法介入效果可治愈其适用上的弊端,但考虑到法官信息偏差之现实困境,其无法对再交涉的过程与内容作出有效的法律评价。《民法典》视域下唯有对再交涉义务祛司法适用之限缩解释,将其纯化为倡导性规范,切断其与后续司法介入效果的适用关联,限制法官介入再交涉过程之法律评价,始能最大程度上保障法官有效完成当事人利益之公平分配的司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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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再
交涉
义务
法经济学
再
交涉行为
信息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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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一岁半到二岁半婴儿交涉行为与交换性行为的形成──中日婴幼儿“所有”行为的结构及其发展研究之一
被引量:
3
1
作者
山本登志哉
张日昇
机构
奈良女子大学文学部
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
出处
《心理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318-323,共6页
文摘
本研究分别在中国和日本对一岁半到二岁半的婴儿进行自然观察,分析了婴儿之间围绕着某些资源而发生的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的发生过程及其发展上特点。主要结果有①中日婴儿到2岁左右时开始出现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但在该年龄阶段并不占有主导地位。②该年龄阶段婴儿的交换性行为还不能说是完整意义上的交换,属于“前交换行为”。③对于获得对方的东西来说,该年龄阶段婴儿的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并不是很有效的方式。④我们进行观察的中国幼儿园托儿班的婴儿其交涉行为和交换性行为的出现早于日本保育园的婴儿,但从交涉行为出现的比例来看,日本婴儿采用交涉行为的倾向比中国婴儿更明显。
关键词
婴儿
所有
行为
交涉行为
交换
行为
中国
日本
Keywords
development of possessional behavior
negotiation
exchange
cross-cultural study
分类号
B844.1 [哲学宗教—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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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李鸿章条约交涉行为中的传统文化基因研究
被引量:
1
2
作者
王瑛
李铮
机构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出处
《军事历史研究》
2011年第2期84-88,共5页
文摘
鸦片战争之后,近代中国出现了一种新的交往模式,即条约关系。李鸿章自1870年出任直隶总督并掌管晚清外交以来,中外重大条约交涉几乎都与他有关。本文试图从忧患意识的传承、和戎意识的嬗变以及诚信观念的承袭三方面揭示传统文化对李鸿章条约交涉行为的影响。
关键词
李鸿章
条约
交涉行为
传统文化基因
分类号
E296 [军事—军事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情势变更制度下的再交涉义务司法适用之反思--一个法经济学的视角
被引量:
2
3
作者
吴逸宁
机构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36-148,共13页
文摘
为发挥情势变更制度下的再交涉义务解决纠纷之自律性、协作性的价值理念,学理上普遍将其作为司法适用的前置程序规范并与后续司法介入效果形成体系化互动。但司法实践的运用未对学理期待予以积极回应,需要对再交涉义务的学理定位重新作出解答。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再交涉义务能作为实现优化当事人地位、创造新的价值以及降低成本等诸多经济功效的制度性担保工具,但受制于再交涉行为特有的博弈属性以及再交涉结构固有的不均衡因子,再交涉义务无法抑制机会主义行动风险的产生以及矫正再交涉地位的落差。原理上通过联动后续司法介入效果可治愈其适用上的弊端,但考虑到法官信息偏差之现实困境,其无法对再交涉的过程与内容作出有效的法律评价。《民法典》视域下唯有对再交涉义务祛司法适用之限缩解释,将其纯化为倡导性规范,切断其与后续司法介入效果的适用关联,限制法官介入再交涉过程之法律评价,始能最大程度上保障法官有效完成当事人利益之公平分配的司法任务。
关键词
再
交涉
义务
法经济学
再
交涉行为
信息偏差
Keywords
Duty to Renegotiate
the Law and Economics
the Conduct of Renegotiation
Information Bias
分类号
D522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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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一岁半到二岁半婴儿交涉行为与交换性行为的形成──中日婴幼儿“所有”行为的结构及其发展研究之一
山本登志哉
张日昇
《心理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1997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李鸿章条约交涉行为中的传统文化基因研究
王瑛
李铮
《军事历史研究》
2011
1
原文传递
3
情势变更制度下的再交涉义务司法适用之反思--一个法经济学的视角
吴逸宁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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