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产品质量法》赋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权利
1
作者 张纯义 《轻工标准与质量》 2001年第2期36-37,共2页
关键词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监督 中国
下载PDF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开展缺陷调查时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汽车安全与召回知识系列问答(十)
2
作者 又又(整理)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8年第12期47-48,共2页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要通过哪些措施实施汽车产品的缺陷调查?缺陷调查是针对产品是否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标识缺陷的可能性所进行的深入实际收集原始材料、寻求真实答案的科学活动。缺陷调查的概念是针对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而...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要通过哪些措施实施汽车产品的缺陷调查?缺陷调查是针对产品是否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标识缺陷的可能性所进行的深入实际收集原始材料、寻求真实答案的科学活动。缺陷调查的概念是针对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而言的。也就是说,缺陷调查的实施主体是产品质量监管部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设计缺陷 汽车产品 问答 召回 义务 权力 监管部门
下载PDF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汽车产品召回中的工作主要包括哪些 汽车安全与召回知识系列问答(八)
3
作者 又又(整理)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8年第12期42-44,共3页
《条例》对负责监督管理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了哪些具体工作要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是指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对汽车产品生产者实施缺陷产品召回时对各环节的过程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目... 《条例》对负责监督管理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了哪些具体工作要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是指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对汽车产品生产者实施缺陷产品召回时对各环节的过程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目标的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汽车安全 问答 知识 监督管理 政府主管部门 缺陷产品召回
下载PDF
《产品质量法》赋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权利
4
作者 张纯义 《大众标准化》 2001年第2期13-14,共2页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制定《产品质量法》的首要目的。在现阶段我国的产品质量水平还相对不高,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一直徘徊在75%~85%之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的现象还特别严重,在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产品质...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制定《产品质量法》的首要目的。在现阶段我国的产品质量水平还相对不高,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一直徘徊在75%~85%之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的现象还特别严重,在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产品质量问题仅靠市场还不能够得到很好地解决,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行政干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机制 产品质量法》 国家监督抽查 假冒伪劣产品 行政干预 政府部门 监督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权利 法律
下载PDF
在处理产品质量申拆中应注意的问题
5
作者 潘玉珍 李岩 《轻工标准与质量》 2000年第6期36-37,共2页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申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消费者 问题 生产者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销售者 法律规定
下载PDF
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四种方式
6
作者 刘德生 《质量监督与消费》 2003年第2期31-31,共1页
关键词 产品质量纠纷 协商 调解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诉讼 仲裁
下载PDF
汽车产品的销售者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汽车安全与召回知识系列问答(七)
7
作者 又又(整理)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8年第12期40-41,共2页
汽车产品的销售者有哪些责任和义务?《条例》规定了销售者有以下责任和义务:——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建立并保存汽车产品与销售相关信息记录;——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现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时,应当及时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报... 汽车产品的销售者有哪些责任和义务?《条例》规定了销售者有以下责任和义务:——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建立并保存汽车产品与销售相关信息记录;——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现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时,应当及时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同时向生产者通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和义务 汽车产品 销售者 汽车安全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日常经营活动 问答 知识
下载PDF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8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23期14-16,共3页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19月10El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19月10El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凶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阂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本条例所称召回,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第四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 管理条例 监督管理工作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财产安全 行业标准 产品生产者
下载PDF
废止免检更要杜绝检查走过场
9
作者 杨慧俊 《观察与思考》 2008年第19期4-4,共1页
国家质检总局不久前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予以废止。据介绍,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从2000年开始实行国家免检制度,目的是为了避免各种重复性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关键词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免检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 企业负担 国务院 重复性
下载PDF
生产、经营不合格复混肥案
10
《江苏农村经济(品牌农资)》 2008年第5期36-36,共1页
【案例概述】2003年10月16日,某市农林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依法对辖区内某农资公司经营的标签标注为某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总养分为25%复混肥(8—8—9)进行抽检,经省质监化肥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某复混肥含氮6.8%,含磷... 【案例概述】2003年10月16日,某市农林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依法对辖区内某农资公司经营的标签标注为某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总养分为25%复混肥(8—8—9)进行抽检,经省质监化肥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某复混肥含氮6.8%,含磷为8.1%,含钾为4.2%,总养分为19.1%。根据检验报告,市农林局进行立案,将检验报告送给经营单位,并告知当事人,如对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经营 复混肥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有限责任公司 检验结果 检验报告 市场检查 执法人员
下载PDF
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1
作者 毕玉安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 2001年第2期32-32,共1页
《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立了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在产品生产、销售活动中从事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检查和采取必要的查封。
关键词 中国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行政执法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权力
下载PDF
食品标识违法 企业受到处罚
12
作者 刘伟杰 《质量监督与消费》 2003年第2期17-18,共2页
关键词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食品企业 产品标识 违法行为 产品质量 行政处罚
下载PDF
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是提高依法管粮行政效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对规范粮食经营者制度建设问题的思考
13
作者 张景学 《中国粮食经济》 2007年第12期25-27,共3页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五部门),是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主体。为强化这种部门分工负责制的粮食行政执法的整...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五部门),是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主体。为强化这种部门分工负责制的粮食行政执法的整体功能,《条例》实施后不久,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六部委在联合下发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中明确要求:“各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交流。”从近几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建立这种工作上的协调机制不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在实际工作中,建立协调机制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监督检查工作 经营者制度 行政效力 作协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