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企业合作创新的组织模式及其选择
被引量:36
- 1
-
-
作者
罗炜
唐元虎
-
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
出处
《科学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103-108,共6页
-
文摘
本文根据组织的集成度及组织间的相互依赖性对常见的合作创新组织模式进行了讨论 ,将它们分为产权合作协议和非产权合作协议两大类 ,并比较了不同组织模式的优势和劣势。最后 ,本文分别从创新类型和技术类型的角度 。
-
关键词
企业
合作创新
组织模式
选择
产权合作协议
非产权合作协议
技术创新
-
Keywords
cooperative innovation
organizational mode
property agreement
non-property agreement
-
分类号
F273.1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
-
题名两岸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评析与展望
被引量:1
- 2
-
-
作者
曾丽凌
-
机构
武汉大学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
出处
《海峡法学》
2014年第4期20-25,共6页
-
基金
司法部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落实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SFB2038)
2011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项目"台湾地区涉大陆民商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1C003)的研究成果
-
文摘
两岸知识产权争端包括两岸政府间因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或者法律差异所发生的公法意义上的争端以及两岸私人之间就知识产权权益发生的私法意义上的争端。就公法性争端而言,《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约定以协商方式解决,但未来ECFA项下争端解决协议亦可通过"自适用范围"条款将两岸构建的争端解决机制应用于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协议中,通过递进或综合采用协商、调解、仲裁方式,运用政治及法律方法解决。WTO争端解决机制亦适用于两岸之间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产生的公法性争端。就私法性争端而言,两岸于协议中建立的执法协处机制与两岸现有的司法及仲裁方式共同构成两岸知识产权人权利之行政和司法保护方法。两岸间应进一步就两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式进行管辖权、法律适用等问题的协调,同时重视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私法性争端。
-
关键词
知识产权争端
协商
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
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深圳商业秘密侵权案调查
- 3
-
-
作者
杜萌
-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4年第16期48-50,共3页
-
文摘
2004年新年伊始,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经深圳多家媒体先后报道后,引起轰动,一时间街谈巷议。报道披露:1999年在深期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高新科技成果交易会”上第一个成交项目——“超美系列油品添加剂”核心技术遭企业内部高层管理人员窃取,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在4名涉案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逮捕。
-
关键词
商业秘密
燃油添加剂
侵权案
润滑油添加剂
深圳
被告人
集团有限公司
产权合作协议
法定代表人
安机关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