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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立法目的二元论”的反思——试论当前中国复杂社会背景下环境立法的目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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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小钢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4期57-63,共7页
"环境立法目的二元论"的主要观点是,除了保护环境外,环境立法的目的还包括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这种理论的主要特征是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工具理性观为基础、以关注污染防治为核心,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理论可... "环境立法目的二元论"的主要观点是,除了保护环境外,环境立法的目的还包括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这种理论的主要特征是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工具理性观为基础、以关注污染防治为核心,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理论可能具有的批判力、建构力和解释力。在当前中国复杂社会背景下,环境立法的直接和内在目的应当是保护环境,包括防治环境污染、养护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系统。环境立法的最终目的应当是保护生物圈和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立法 目的二元论 可持续发展 保护生物圈 人与自然相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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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立法理念之演进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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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济东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29-32,共4页
如何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种观点是"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另一种主张是"停止发展论",又称"零增长论"。这两种观点反映到环境犯罪的立法价值取向上,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立... 如何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种观点是"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另一种主张是"停止发展论",又称"零增长论"。这两种观点反映到环境犯罪的立法价值取向上,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立法价值观(传统法益保护观念)与"生态中心主义"的立法价值观(环境法益保护观念)之间的对立。我国环境刑法受"人类中心主义"法律价值观的影响较大,没有很好地体现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的原则。我国环境犯罪立法,首要任务就是重新认识和调整环境犯罪立法的价值定位,确立并贯彻"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科学立法理念,针对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缺陷,及时修改完善,为我国环境安全提供刑事法律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犯罪 人类中心主义 生态中心主义 人与自然相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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