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江西省南昌市已婚育龄妇女人为终止妊娠情况调查
- 1
-
-
作者
姜红英
侯倩
-
机构
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学教研室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中心
-
出处
《现代预防医学》
CAS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4期4778-4781,4788,共5页
-
基金
江西省卫生厅重大招标项目(200313-1)
-
文摘
[目的]了解江西省南昌市已婚育龄妇女人为终止妊娠率及其人群分布情况。[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抽取南昌市2县(进贤县、安义县)2区(青山湖区、西湖区)5468名已婚育龄妇女,对其社会人口学特征、婚姻、生育状况进行问卷调查。[结果]人为终止妊娠(包括人工流产、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率为33.9%(1855/5468),其中人工流产率最高,为27.2%(1487/5468),其次为药物流产率7.1%(390/5468)和中期妊娠引产率3.4%(186/5468)。单因素分析显示:年龄在30岁以上的各组人为终止妊娠率均较高(≥35.7%)(P﹤0.001);初孕年龄在20岁以下人为终止妊娠率最低(5.0%),20~24和25~29岁较高(34.9%和35.9%)(P﹤0.001);结婚年数10~14年和15~19年人为终止妊娠率较高(39.2%和38.0%)(P﹤0.001);职业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业和行政干部的人为终止妊娠率较高(分别为53.9%,49.6%,43.1%和42.7%),而农民最低(23.1%)(P﹤0.001);文化程度越高,人为终止妊娠率越高(P﹤0.001)。城镇育龄妇女人为终止妊娠率显著高于农村妇女(P﹤0.001)。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干部和结婚年数是人为的终止妊娠的危险因素;文化程度越高,初孕年龄越小,家庭人均年收入越高,发生人为终止妊娠的危险性越高;城镇育龄妇女人为终止妊娠的危险性高于乡村。[结论]预防人为终止妊娠发生的重点人群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干部等文化程度较高者,以及居住城镇和初孕年龄为20~29岁的育龄妇女,提倡晚婚晚育是预防人为终止妊娠的重要措施。
-
关键词
已婚育龄妇女
人为终止妊娠
危险因素
-
Keywords
Married fertile woman
Ending gestation artificially
Risk factor
-
分类号
R169.41
[医药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题名已婚育龄妇女不育症患病率调查
被引量:7
- 2
-
-
作者
侯倩
姜红英
黄河浪
-
机构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中心
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学教研室
-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6期5160-5164,共5页
-
基金
江西省卫生厅重大科技招标课题(课题号:200313-1)
-
文摘
目的:了解江西省南昌地区已婚育龄妇女的无子女家庭的比例及其影响因素。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南昌市2县(进贤县、安义县)2区(青山湖区、西湖区)5468名已婚育龄妇女,对其2004年7~12月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婚姻、生育状况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南昌地区无子女家庭比例为2.5%,按不同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分别进行比较,其无子女家庭的比例均有显著性差异(分别为P〈0.001、P〈0.001、P=0.015)。随着年龄的增加,无子女家庭的比例逐渐减少(Х^2=82.636,P〈0.001);结婚年龄越大,无子女家庭的比例越高(Х^2=31.640,P〈0.001),其中以结婚年龄31~35岁为最高(8.6%);不同结婚年数,其无子女家庭的比例有显著性差异(Х^2=166.040,P〈0.001),其中以结婚年数1~5年为最高(7.0%);职业为专业技术人员、教师、行政干部和商业服务业的无子女家庭的比例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Х^2=36.184,P〈0.001);文化程度越高,无子女家庭的比例越高,大专及以上为4.1%,小学没毕业或没上过学的为1.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Х^2=12.276,P=0.015);公费的已婚育龄妇女无子女家庭的比例最高,为6.8%(45/66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Х^2=35.793,P〈0.001)。与不孕不育有关的危险因素有年龄、结婚年数和职业。结论:年龄和结婚年数均与不孕不育有关;人为终止妊娠可能导致不孕不育。
-
关键词
不孕不育
人为终止妊娠
无子女家庭
育龄妇女
-
Keywords
Infertility and sterility
Ending gestation artificially
No -child family
-
分类号
R711
[医药卫生—妇产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