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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我国环境污染转移问题的理性思考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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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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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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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242-24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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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可持续发展与西部环境法律保护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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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我国环境状况非常严峻,虽局部有所好转,但整体在恶化,并向纵深发展。这其中,环境污染转移是一个重要原因。但长期以来这个问题并未得到重视,也未在政府的综合决策中反映出来并得到有效控制,而这正是制约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本文着重从污染转移的四种表现形式分析阐述相应的法律控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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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污染
污染转移
人为转移
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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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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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再论美的存在和美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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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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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学刊》
1987年第3期18-2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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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于特定的存在和规律,前者是人们进行某门科学研究的对象,后者是该门科学研究中人们苦苦求索的根本目的.至于美的存在和美的规律,学术界某些同志至今仍坚持一种“规律”和“人”对立的观点,似乎只要一提到规律,在不具体分析是什么样的规律之前,就可以一古脑儿地断定其“不以人为转移”.其实,哲学论证中提到的人往往有多种不同的含义.这里,要分清的一是指对规律进行研究并试图作出正确表述的认识主体的人;一是指历史具体地活动着的人(包括人的群体和个体).规律不以人为转移说,指的显然是后者.事实上,对于科学认识主体的人来说,客观世界的规律确是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但却不能因此就说凡规律都与人无关.美的规律,恰恰就离不开审美的人,离不开阶级的、民族的、时代的人;现实的美,恰恰就以历史具体地活动着的阶级的、民族的人为转移.对此,美自身的发生、发展史已提供了许多无可怀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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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的规律
人为转移
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
再论
主体性
审美关系
社会规律
审美对象
审美主体
美感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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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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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美的规律的客观性质——兼与向翔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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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昭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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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学刊》
1987年第4期30-3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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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马克思提出的“美的规律”的论点,对于正确回答美学的基本问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同时,由于马克思是在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提出这个论点的,所以,如果离开唯物主义认识论,就不可能理解“美的规律”的真谛.事实上,尽管我国美学界有许多同志曾谈论“美的规律”,然而有的同志并没有理解和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他们对于“美的规律”也就不免发生这样那样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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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的规律”
社会规律
客观性
人为转移
精神存在
“主体性”
两个“尺度”
本质关系
马克思
思维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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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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