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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考试机关到人事机关 民国考试院的理念与现实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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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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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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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565-582,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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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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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不久,即设置了中央最高考试机关——考试院。这一方面是基于五权宪法的"国父遗教",另一方面也源于中国传统科举取士的文化。考试院的职权范围并不限于狭义的考试(考选)权,还有人事(铨叙)权。在考试院体制的发展过程中,随着政治现实的变化,以及中华民国宪法的拟定,考试院的组织与职权也屡有变更。1946年宪法与1947年《考试院组织法》所最后确立的考试院体制,不尽符合孙中山的理念,也有别于传统中国或现代西方的范式。关于考试院制度有很多争议,集中在考试院行使人事权之正当性、考试院应采首长制还是委员制、人事一条鞭与地方自治的矛盾、文官考选是否分省区定额、对民意代表应否通过考选铨定资格等问题上。研究民国考试院制度的形成与矛盾,对于当代中国考试、人事制度建设与政治体制完善,亦有一定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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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考试院
考选
铨叙
人事一条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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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Examination Yuan
Examination
Selection
The Examination on the Examination on the Records I
Qualifications of Officials in Making Appointments
The Centralized Personnel
Ad- ministrative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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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529
[文化科学—教育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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