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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道德事实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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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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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伦理学与道德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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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22-2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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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道德事实包括人性事实和伦理事实两个方面。人性事实是伦理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其所解决的问题是个体与组织为何需要德性、需要何种类型的德性以及如何具有这些德性等问题。作为学科形态的道德哲学尽管也关注作为现实的道德事实,但多半被整合到其伦理范型中,其学术旨趣在于道德哲学体系。作为学科形态的道德哲学所赖以出发的逻辑起点乃是一种一般的、普遍的因而可称之为理论的道德事实。而作为问题研究的伦理学则必须从现实的道德事实出发,其理论志向乃在于研究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也如现代性与现代道德问题那样。无论是作为学科的道德哲学还是作为问题的伦理学,理论的和现实的道德事实都是人们进行思想的现实起点。只是道德哲学以分析为特点,伦理学以规范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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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道德事实
人性事实
伦理环境
道德哲学
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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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82-02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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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悔捐行为的无责理由、责任要件与风险防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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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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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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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51-60,109,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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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捐献骨髓的允诺也构成了一种有限的义务,它不能强制履行;违背义务也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非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否则就会造成对共同善的普遍伤害。能够成为法律规制对象的是义务的道德,捐献骨髓属于愿望的道德,不宜课以直接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限度与条件还应当充分考虑到愿望的道德对于赔偿责任的影响和限制,并在某些条件下转化赔偿的主体。考虑到人所具有的"有限利他主义和有限理解力与意志力"的人性事实,最好把拒捐的可能性作为常规的医疗风险来认识,并需要在法律制度设计上采取一些可行的措施降低悔捐的几率,降低非理性行为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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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责理由
责任
人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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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rresponsible reasons
responsibility
human f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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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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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安斯库姆的两条进路谈休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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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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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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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济宁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22-2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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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安斯库姆在《现代道德哲学》一文中提供了回应休谟“是-应当”问题的两条路径:“是-需要-应当”与“是-亏欠-应当”,即通过人性事实与制度事实来搭建事实与价值之间的桥梁。其实,在休谟的原始文本中,完全可以找到这两条路径的痕迹,以效用为基础的道德感和习俗特征的正义法则正对应着人性事实和制度性事实。所以,可借助安斯库姆的思路,实现对休谟文本的新解读和对休谟问题的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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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斯库姆
是与应当
休谟问题
人性事实
制度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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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nscombe
is and ought
Hume problem
fact of human nature
institutional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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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82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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