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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刘三姐人文生态保护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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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过竹 邵志忠 《广西民族研究》 CSSCI 2001年第4期61-63,共3页
刘三姐文化品牌自 2 0世纪 6 0年代诞生以来 ,一直是广西民族文化品牌的代表。但是 ,广西却没有营运好刘三姐这一文化品牌 ,刘三姐品牌出现了滥用、歪用、曲用的非正常现象 ,而同一个时期产生的“阿诗玛”文化品牌 ,云南运用得比较好 ,... 刘三姐文化品牌自 2 0世纪 6 0年代诞生以来 ,一直是广西民族文化品牌的代表。但是 ,广西却没有营运好刘三姐这一文化品牌 ,刘三姐品牌出现了滥用、歪用、曲用的非正常现象 ,而同一个时期产生的“阿诗玛”文化品牌 ,云南运用得比较好 ,究其原因 ,就是要牢牢确立品牌“专属权”。因此 ,广西必须确立“刘三姐”品牌的专属权 ,正本清源 ,扭转对刘三姐品牌的滥用、歪用、曲用。建立“刘三姐人文生态保护区” ,是保护刘三姐文化品牌的基础工作 ,是确立刘三姐品牌“专属权”的有效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刘三姐 人文生态保护区 文化品牌 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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