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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人权问题的两重性及其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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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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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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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142-143,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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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
02FB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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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权问题的两重性包括客观性与主观性两个方面。客观性是指人权现象的客观性,主观性是指人权意识的主观性。人权现象是人权意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人权意识是人权现象在意识领域中的映像。人权现象具有客观性,但有些人权现象也具有主观性;人权意识具有主观性,但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人权与人权概念是人权现象与人权意识中的核心问题,二者辩证统一。人权问题的两重性揭示了人权法的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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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权问题
人权现象
人权意识
两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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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082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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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权法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辩证统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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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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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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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97-99,10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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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权法具有两重属性,即客观性与主观性。人权法的客观性是指人权法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人权现象;人权法的主观性指人权法作为一种人权现象,是人权意识的集中体现。人权法的客观性与主观性辩证统一,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了人权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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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权法
客观性
主观性
人权现象
人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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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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