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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人格限制制度于诚信体系制度建构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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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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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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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老区建设》
2015年第24期45-4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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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J14WB62)
山东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青年项目(13XSKC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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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罗马法人格制度对现代民法影响深远,其设计出两种用以变更自然人权利能力范围的制度,其中一种为"人格变更制度",另一种则为"人格限制制度"。人格限制制度的基本法理就是对可预见范围内的不诚信行为设计相应的法律规制,给予背信行为以相应法律制裁,运用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对诚信机制予以维护,建立一种制度化的诚信体系,而不是单一的传统伦理道德中的诚信理念。而今我们已经身陷于普通的社会诚信危机之时,本文意图分析此制度之法理并引入诚信建设之中,以对改善诚信现状发挥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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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罗马法
人格限制
诚信
失信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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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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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商主体人格范畴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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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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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甘肃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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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2年第4期47-4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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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通过对人格和法律人格概念的探究 ,就商主体具有相应人格的理由、商主体于社会现实中主体性的存在、商主体人格的复杂性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将商主体人格构建为包括完全人格、限制人格及无人格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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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格
商主体
法律人格
完全人格
限制人格
无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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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ersonality
Study
Commercial 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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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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