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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的认定——以从属性标准的突破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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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明明 《争议解决》 2022年第4期1007-1013,共7页
根据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即从属性标准,对不同运营模式下出租车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进行分析,相比传统巡游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更难认定劳动关系,因此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保障是现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属性标准具有较... 根据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即从属性标准,对不同运营模式下出租车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进行分析,相比传统巡游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更难认定劳动关系,因此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保障是现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属性标准具有较强的弹性,仍能包容新业态下的用工关系,但要解决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则需要在传统认定标准上进行适当突破。在多种突破方式中“克减劳动关系”实为较优选,而劳动“三分法”将此方式落地。目前我国应积极填补网约车行业劳动基准制度的空白,制定行业通用协议范本,加快落实对网约车司机劳动权益的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约车司机 劳动关系 从属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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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下网络主播的劳动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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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坤 《山东工会论坛》 2024年第4期85-98,共14页
数字经济下,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的规模不断扩大,有关劳动关系认定的纠纷也在同步增加,这对网络主播的劳动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发现,贸然引进“类雇员”制度并不符合我国实际,为网络主播单独立法也会对现有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的... 数字经济下,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的规模不断扩大,有关劳动关系认定的纠纷也在同步增加,这对网络主播的劳动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发现,贸然引进“类雇员”制度并不符合我国实际,为网络主播单独立法也会对现有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的稳定性造成冲击。应当对传统的劳动关系从属性标准予以调整和解释,使其与新业态用工环境相协调,进而能够适用于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认定。即使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对网络主播的劳动权益保护也需要从违约金、竞业限制补偿金和休息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主播 劳动权益 劳动关系 从属性标准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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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法律关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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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新可 《法学(汉斯)》 2023年第4期2250-2258,共9页
传统劳动关系理论在适用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时,往往会因为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而导致劳动关系不被认可,这使得相当多的网约车司机的身份无法被定义为劳动者,也无法享受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倾向性保护。而网约车发展更... 传统劳动关系理论在适用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时,往往会因为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而导致劳动关系不被认可,这使得相当多的网约车司机的身份无法被定义为劳动者,也无法享受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倾向性保护。而网约车发展更久的美国法,存在多种标准以认定两者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这与大陆法系所主张的“从属性”标准有异曲同工之处,即控制说的角度判断劳动关系的构成。为更好地保护弱势的网约工劳动者,需要将两种理论结合并根据“专车”、“快车”或“顺风车”、“代驾”的出行服务模式以判断网约车平台和司机之法律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约车 劳动关系 从属性标准 控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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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与私家车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定位——以滴滴出行平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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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一水 《北方经济》 2020年第4期64-69,共6页
平台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提出了质疑,传统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似乎不能解决平台企业与司机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和责任分担等问题。本文通过整理发生在滴滴平台与司机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比较分析发生在美国的Uber司机诉请认定... 平台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提出了质疑,传统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似乎不能解决平台企业与司机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和责任分担等问题。本文通过整理发生在滴滴平台与司机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比较分析发生在美国的Uber司机诉请认定雇员关系案件,为保障网约车驾驶员群体的劳动权益,提出对于从事网约车工作的累计劳动时间长且网约车工作收入占其个人总收入的比例高的司机与滴滴平台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经济 劳动关系 网约车平台 从属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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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中公司高管的理论定位与实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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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彬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第4期74-78,共5页
公司与高管的理论定位存在"雇佣说"和"劳动说"之争。其根源在于高管本身的边界并不明晰,判断雇佣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也不确定。因此,在实务中,法院的判定不一,存在"董事会决议说"与"劳动合同说&... 公司与高管的理论定位存在"雇佣说"和"劳动说"之争。其根源在于高管本身的边界并不明晰,判断雇佣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也不确定。因此,在实务中,法院的判定不一,存在"董事会决议说"与"劳动合同说"、"解除劳动关系"与"不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或补偿金"和"不支付赔偿或补偿金"之分。而要正确定位高管与公司的关系,首先应解决高管边界界定和从属性标准确定的模糊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管范畴 从属性标准 实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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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配送员劳动关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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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雨 《理论观察》 2022年第10期118-122,共5页
劳动关系认定是新业态法律问题中最为核心的问题。由于缺乏明确、有效的判断标准,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陷入僵局。鉴于新业态并没有根本性地颠覆从属性标准的理论根基,因此仍可将从属性标准适用于新业态劳动关系的认定。但是为了避免新业... 劳动关系认定是新业态法律问题中最为核心的问题。由于缺乏明确、有效的判断标准,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陷入僵局。鉴于新业态并没有根本性地颠覆从属性标准的理论根基,因此仍可将从属性标准适用于新业态劳动关系的认定。但是为了避免新业态劳动关系泛化,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也应当对从属性标准根据次序和权重进行规范化和体系化的安排,从而生成一套能够有效适用于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的方案。最后将此套方案与目前的用工模式相结合,完成外卖配送员劳动关系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业态劳动关系 从属性标准 外卖配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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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下劳动关系之认定:新业态下的司法困境与路径探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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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伟伟 程磊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63-180,共18页
庞大的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的出现,对此种用工模式的界定与规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司法实践的困境在于传统劳动关系的判定标准不再适配新业态下的用工模式。事实上,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依然没有脱离“从属性”标准。新业态下的“从属性”... 庞大的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的出现,对此种用工模式的界定与规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司法实践的困境在于传统劳动关系的判定标准不再适配新业态下的用工模式。事实上,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依然没有脱离“从属性”标准。新业态下的“从属性”标准应作更灵活的解读,并应当更加关注“从属性”标准新的内涵与表现方式。传统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新业态用工模式下也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性。为推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并保护新业态下从业人员的权益,应重新确定举证责任的分配,要求平台企业在认定劳动关系时承担一定的反向举证责任。平台企业承担举证责任有其正当性基础,既符合民事诉讼公正原则,也符合制度效能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业态 互联网平台 劳动关系 从属性标准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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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劳动者地位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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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国新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59-62,共4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用工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网络直播行业在近些年也进入了高速发展期,而对于网络主播劳动者地位的界定,实践中出现了较大的分歧,"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有时发生。传统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劳...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用工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网络直播行业在近些年也进入了高速发展期,而对于网络主播劳动者地位的界定,实践中出现了较大的分歧,"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有时发生。传统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关系的界定相对较窄,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调整新兴的用工形式。但是,在当前相关立法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最重要的还是应该根据该行业的特殊性,立足于传统的从属性标准,考虑相关因素,合理划定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关系的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主播 劳动关系 从属性标准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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