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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视角下的游戏软件MOD现象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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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桑梓 余永祥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6期20-22,共3页
游戏软件MOD是由爱好者通过对游戏软件本体修改而获得的一系列要素组成,它包含着行为、方式、表现形式并实现了对游戏软件本体的优化、修改、增强。但是,由于每种游戏软件MOD方式可能涉及到修改游戏软件本体,或有侵犯游戏软件版权之嫌,... 游戏软件MOD是由爱好者通过对游戏软件本体修改而获得的一系列要素组成,它包含着行为、方式、表现形式并实现了对游戏软件本体的优化、修改、增强。但是,由于每种游戏软件MOD方式可能涉及到修改游戏软件本体,或有侵犯游戏软件版权之嫌,因此通过对游戏软件MOD这一现象的综合具体分析并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及相应学者观点来判断侵权与否要依据游戏软件MOD是否获得授权、是否涉及到源代码的修改以及是否属于合理使用范畴,最后给出相关的救济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游戏软件MOD 修改权 演绎权 代码 代码化指令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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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软件作品修改权——兼评“彩虹显案”等近期案例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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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迁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35-147,179-180,共13页
"修改权"并非指作者有权修改自己的作品,而是指作者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修改作品。《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的"修改权"在性质上有别于《著作权法》中的"修改权",后者是人身权利,而前者属于"演绎权... "修改权"并非指作者有权修改自己的作品,而是指作者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修改作品。《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的"修改权"在性质上有别于《著作权法》中的"修改权",后者是人身权利,而前者属于"演绎权"这一经济权利。只有"代码化指令序列"才构成受保护的计算机程序,因此不修改"代码化指令序列",仅修改被"代码化指令"所调用的数据,并不构成对"修改权"的侵权。用户为改进软件性能和功能而利用"修改工具"在软件"运行过程中"对软件运行结果进行改动,不构成侵权行为。制作并提供"修改工具"者只要未提供修改后的软件,也未教唆或帮助直接侵权,其行为并不直接或间接侵犯"修改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改权代码化指令序列 直接侵权 间接侵权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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