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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再论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法律效力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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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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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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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8-34,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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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规划项目“《民法典》担保制度体系研究”(20ZD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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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司法》第16条是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法定限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并不足以使相对人在与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之时产生合理的信赖。未经适格的公司决议,法定代表人即无代表公司与相对人签订担保合同的权限。相对人在与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时应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进行审查,相对人的善恶意取决于其是否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善尽审查义务。相对人的审查对象并不仅限于公司决议,还须结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对公司决议是否适格进行判断;其审查标准为“合理审查”,是一种审慎的形式审查。如果相对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其主观上非为善意,未经公司追认,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此时,公司既不承担担保责任,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至于相对人的损失,由相对人与法定代表人按照过错程度予以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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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司担保
法定代表人
代表权限
审查义务
合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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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uarantee provided by a company
legal representative
the limitation of representative authority
duty of review
reasonabl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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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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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诉讼中代表人诉讼制度及其完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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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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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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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2001年第3期19-2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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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诉讼
代表人诉讼制度
立法完善
诉讼程序
代表人权限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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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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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企业法人目的限制外行为新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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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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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黑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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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90-9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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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企业经营范围不是对企业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是对法人机关代表权的限制,法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法人机关的地位属性设计,应当建立在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的区分基础之上。在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上采代表说,赋予法人机关与法人一体的地位,承认法人意思构造的内部化。在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内部关系上,宜采代理说,使法人机关与法人在人格上相分离,在法人机关实施目的外行为时,法人机关被视为代理人,因其过错造成法人损失时在内部对法人负责,其目的在于达成内部约束,以避免法人机关背离法人目的事业进行活动,损害法人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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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权利能力
代表权限
越权行为
表见代理
表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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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ight capacity
representational limits of authority
behavior exceeding one' s competence
apparent representation
apparent represent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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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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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司担保合同相对人审查义务的法理基础及形态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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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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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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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9年第6期18-32,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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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日常业务规则”视角下,《公司法》第16条将担保排除出法定代表人的概括代理范围。在公司担保中,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无法独立承担起对外表示公司意志之职责。欲使公司受担保合同的约束,相对人还应证明,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得到填补的外观,以及其有正当理由信赖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得到了填补。法院应当综合考虑法定代表人进行投机行为造成的破坏程度和债权人进行审查所须付出的成本,对不同的债权人课以不同形态的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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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司担保
法定代表人权限
日常业务规则
审查义务
相对人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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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rporate guarantee
authority of legal representative
ordinary business rule
examination obligations
good faith of counter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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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41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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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典担保人资格的解释论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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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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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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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荆楚法学》
2022年第1期80-93,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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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规划项目“《民法典》担保制度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ZDA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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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担保人资格的判断主要从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入手。自然人充当担保人不以代偿能力为前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担保人资格,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仅在其法定代理人为其利益代理设定担保时具有担保人资格。营利法人充当担保人应当遵循内部决议程序规则,相对人对此负有审查义务;越权担保之下,若相对人非为善意,担保合同的效果不归属于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的担保人资格依其性质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不具有担保人资格,但《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6条例外肯认以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的公益设施以及其他非公益设施作为担保财产。非法人组织具有担保人资格,其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作担保人时,视为自然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法人分支机构的担保人资格视法人的具体类型而定,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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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担保人资格
公司担保
代表权限
法人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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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Qualification of Security Provider
Security Provided by Legal Persons
the Authority of the Representative
the Branch of a Legal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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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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