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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大代表构成分析与思路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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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红芹
杜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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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黔西南州行政学院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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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76-7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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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大代表构成是指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各个方面代表比例与分布情况。人大代表构成比例是否合理将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与人大制度作用、效能的发挥和优越性的体现,影响到新时期人民利益和政治诉求的实现。通过对目前我国人大代表构成的一些现象进行的分析,提出了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构成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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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大代表构成
地区性身份
阶层身份
履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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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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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马克思的代表理论及其时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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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丽娟
王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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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青岛国际院士港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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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93-100,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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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山东省开发区人大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BFXJ03)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创新工程科研支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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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马克思认为,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建设要发挥民意机关的作用,特别要体现代表的工人阶级属性,代表可以随时撤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直重视政权建设中代表的身份属性。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有必要进一步理解代表构成的价值意蕴,多维度优化代表构成,强化代表履职监督,从制度上更好地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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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马克思
代表理论
代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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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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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余树在图式流形拓扑分类中的应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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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建立
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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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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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技导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2期105-10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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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项目(0841005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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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图式流形是以一个无向图G为框架产生出的管形曲面M(G)。本文讨论图式流形同胚分类的计数问题,该问题可转化为图的一类2-边着色问题,提出一种新的观点,探讨图式流形的等价分类,以便推进已有的工作。图的计数理论分为两大部分:标定图的计数与非标定图的计数。由于涉及同构判定,非标定图的计数较难。本文运用图论中的向量空间,包括圈空间及割空间,建立基本的计数方法,这一方面简化了群论方法的证明,另一方面更深入地揭示出同胚分类与圈结构的关系。以余树的概念为基础,提出"余树法",并得出结论:以余树的所有边导出子图为黑边子图,构成T-等价类的一个横贯;同时,以余树中所有不同构的边导出子图为黑边子图,构成H-等价类的一个代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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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构成H-等价类的一个代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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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raphlike manifold
homeomorphic equivalence classes
cycle space
cut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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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O157.5
[理学—基础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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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春天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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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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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08年第2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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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雪落春声近。戊子新年来临之际,神州漫天飞雪,正是这一场雪,让人们在倍感艰辛的同时,也体味到了万众一心的温暖与力量,更让人们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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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海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议案
人大代表
代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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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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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被选举权的规范内涵与实践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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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屠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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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南开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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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5-19,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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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改革创新试验的法治问题研究”(18ZDA13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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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被选举权在其由虚转实的中国化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规范内涵。一方面,《宪法》第34条以“和”字将被选举权与选举权相连,被选举权与社会主义民主的进步性联系在一起,从而获得与选举权同等重要的独立法律地位;另一方面,被选举权以回应群体性个体利益诉求为基础,赋予公民在代表机关中选出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相统一”原理得以构建。但在实践层面,被选举权的规范价值尚未在整个选举程序中得到充分贯彻,仅在个别环节中有所体现。被选举资格“低门槛、严把关”的实践形态,虽经检验符合合宪性标准,具有适当性,但在运作中仍面临障碍。为此,有必要从以“选举权”为中心转向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中心,重新理解和完善选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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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被选举权
选举权
代表构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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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ight to Be Elected
Right to Vote
Proportion of Represent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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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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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党为何要领导立法——以人大立法为例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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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六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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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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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27-35,10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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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0年度山东省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重大项目
青岛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领导力研究”[SDQDSKL1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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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人大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的核心环节。近些年来,人大立法面临两个新议题:从人大代表的构成上来说,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需要协调多重身份之间的复杂关系;从立法过程来说,人民代表大会的具体立法活动越来越由立法工作人员而非代表负责,导致部门立法难题。解决上述两大问题,要求加强党对人大立法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提供了多元代表的共识基础,夯实了人大立法的全国性、整体性基础,确保了立法的公意性。同时,党的领导也有助于避免立法中的利益冲突和部门立法问题,提升立法过程的民主性。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党领导人大立法要不断落实到"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思路上来,不断推进立法工作向上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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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党领导立法
人大立法
人大代表的构成
以人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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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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