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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一”与“多”:中西艺术形式创造差异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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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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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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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民族艺术研究》
CSSCI
2016年第6期5-1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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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华民国艺术史>"导论"卷(项目批准号:14YJA760010)
国家"十三五"重点出版入选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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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与"多"是中西艺术形式创造差异的哲学基础,即古代中国人的艺术形式创造基础是从"一"生"多"--"以一求多",古代西方人的艺术形式创造基础是以"多"归"一"--"以多求一"。在美学上,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中国艺术形式创造的"以一求多",是审美上的以"同"得"异";西方艺术形式创造的"以多求一",却是审美上的以"异"得"同"。这种对艺术形式创造的特殊处理和独具风格的审美特性及哲学基础,构成了中国艺术与西方艺术之间根本的差异内质。而中西方艺术在形式创造上的这种规律特性,是历史的文化演进所规定的,也与各自的历史审美要求和艺术欣赏习惯相契合。唯其如此,中国艺术的创作原则是"写意性"的,西方艺术的创作原则是"写实性"的。中国艺术的"写意性"原则,要求的是从"类"--"一"上的相似基础上的"个别"的"形似",即"同"中得"异"的"似"--"神似";西方艺术的创作原则刚好相反,是"写实性"的,要求的是从"个别"--"多"上的"形似"基础上的"一"的相似,即"异"中求"同"的"似"--"真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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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西艺术
形式创造
以一求多
以多求一
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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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inese and Western arts, creation of form, one for many, many for one, philosophical 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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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J0-02
[艺术—艺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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