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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诗为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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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章才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5期106-111,共6页
韵和散是我国古代文体分类的基本依据。在魏晋六朝,韵文曰文,散文曰笔;中唐古文运动以后,韵文曰诗,散文曰古文。魏晋六朝的文学自觉,实际上是诗体的自觉。中唐古文运动则标志着古文之体的自觉。中唐的"文"是对六朝的"笔&... 韵和散是我国古代文体分类的基本依据。在魏晋六朝,韵文曰文,散文曰笔;中唐古文运动以后,韵文曰诗,散文曰古文。魏晋六朝的文学自觉,实际上是诗体的自觉。中唐古文运动则标志着古文之体的自觉。中唐的"文"是对六朝的"笔"的否定之否定,也可以说是其升华。这是"以诗为文"发生的背景。以诗为文的"文"一般指古文,也指骈文等。从诗体层面看,以诗为文有五种:以民歌为文;以古体诗为文;以格律诗为文;以辞赋为文;以诗性为文(即广义的以诗为文)。从逻辑上说,以诗为文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上;形式上;风格上。古人对以诗为文的论述很少,其中有反对,也有赞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民歌为文 以古体诗为文 以格律诗为文 以辞赋为文 以诗性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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