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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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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忠玉 侯德斌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29-34,共6页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行为,是我国民法中独创的法律术语,在实践中以此订立的合同通常被称为"阴阳合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某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而利用合法的"外衣"来掩饰该种不合法的目的,以...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行为,是我国民法中独创的法律术语,在实践中以此订立的合同通常被称为"阴阳合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某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而利用合法的"外衣"来掩饰该种不合法的目的,以达到当事人最终想要的结果。在我国《合同法》提倡鼓励交易的原则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比比皆是,最常出现于规避国家的纳税和存在第三人的合同当中。由于此类合同损害的是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合同外第三人的利益,而且因为存在一层合法的"外衣"而使得其违法性更难被发现,在证据收集以及民事责任追究方面相较于其他无效合同的情形更加困难。[1]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阴阳合同 利益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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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问题研究——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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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锦柠 《时代人物》 2022年第3期95-97,共3页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定现已被《民法典》予以删除,其是原《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的独特制度设计,学界与实务界对该规定的解释众说纷纭,导致虚伪表示、脱法行为、法律规避行为等诸多类型解释并存的混乱状态。《民...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定现已被《民法典》予以删除,其是原《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的独特制度设计,学界与实务界对该规定的解释众说纷纭,导致虚伪表示、脱法行为、法律规避行为等诸多类型解释并存的混乱状态。《民法典》第146条规定吸收《德国民法典》第117条规定,以意思与表示故意不一致的意思表示瑕疵形态为立法体系思维,以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规制民事法律行为。在房屋买卖中,当事人往往通过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以买卖合同为形式掩盖其真正意欲实现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文通过对通谋虚伪表示的基本原理分析,解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理论,结合《民法典》第146条规定对房屋买卖合同中虚伪表示“阴阳合同”情形进行法律适用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通谋虚伪 隐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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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避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解释与评析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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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夏英 邹启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63-67,共5页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系法律规避行为之一种,表面上并不违法。其与一般的直接违法行为的区别,在于该种行为的阻却生效要件需通过对法律行为的解释及相关法律的解释方可判定。在判定阻却生效要件所涉的解释方法上,除一般的解释规则外,...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系法律规避行为之一种,表面上并不违法。其与一般的直接违法行为的区别,在于该种行为的阻却生效要件需通过对法律行为的解释及相关法律的解释方可判定。在判定阻却生效要件所涉的解释方法上,除一般的解释规则外,尚需将相关的法律行为视为一个整体,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相关强行法是针对法律行为的法效意思还是目的意思而分别对待。我国司法实践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认识较为混乱,而相关司法解释数量有限,因此需要分析与梳理,并肯定法律规避行为在制度创新方面的积极意义,给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定的制度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法形式 非法目的 法律规避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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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民法典总则中的构造--兼评《民法总则》之规定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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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克平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67-80,共14页
"恶意串通行为无效"规范旨在保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其构成与侵权责任无异,并非建立在意思自治及其瑕疵类型的基础之上,在适用上与通谋虚伪表示、债权撤销权、欺诈、无权处分、心中保留、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恶意串通行为无效"规范旨在保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其构成与侵权责任无异,并非建立在意思自治及其瑕疵类型的基础之上,在适用上与通谋虚伪表示、债权撤销权、欺诈、无权处分、心中保留、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侵权行为等规范均可构成竞合状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范的适用状况表明,其不仅可以构成不法虚伪表示与不法隐藏行为,还包括避法行为类型。民法典总则立法应当完全废除"恶意串通"规范,基于意思表示瑕疵的体系思维,以"通谋虚伪表示"取而代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兼有通谋虚伪表示与避法行为规范的双重功能,前者可为"通谋虚伪表示"所替代,后者可被《民法总则》第153条规定的禁止规范所吸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合法形式 非法目的 通谋虚伪表示 避法行为 私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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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法律行为无效条款的独立意义——以“北京博创英诺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为研究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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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伟平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15-25,共11页
《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不应将其解释为以“掩盖"为特征的脱法行为,更不是侧重调整意思表示故意不一致的虚伪行为,该项规定有其独立的法律意义。它所调整的是当事人交易实质目的或动机的不法... 《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不应将其解释为以“掩盖"为特征的脱法行为,更不是侧重调整意思表示故意不一致的虚伪行为,该项规定有其独立的法律意义。它所调整的是当事人交易实质目的或动机的不法性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解释上应认为这是独立于法律行为客观不法条款外的主观不法的调整规范,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民法总则》将其删除的做法将使法律从主观不法性方面对法律行为效力调控的功能荡然无存,未来合同法编的立法应保留这一条款之规定,以凸显民法对于主观不法、间接不法的调控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法形式 非法目的 目的 动机 间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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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范竞合——基于《民法总则》新视野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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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文涛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18年第4期101-106,共6页
在规范适用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该项法律规范经常与《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产生竞合。除此之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还与受欺诈或者重大误... 在规范适用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该项法律规范经常与《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产生竞合。除此之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还与受欺诈或者重大误解民事法律行为,以及通谋虚伪行为存在竞合。复星公司诉长昇公司等六被告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的判决反映了当事人主张与法院裁判理由的诸多矛盾与抵牾,尤其体现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司法适用上与合同无效的其他规范的竞合矛盾。尽管《合同法》相较于《民法总则》是特别法,但在《民法总则》生效以后,应当以《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通谋虚伪行为解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不应再单独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司法裁判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法形式 非法目的 通谋虚伪行为 法律竞合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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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隐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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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渊智 郭海哲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第2期26-32,51,共8页
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在性质上属于瑕疵意思表示。隐藏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主体为表意人与相对人、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对隐藏的真实意思明知以及虚假的意思表... 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在性质上属于瑕疵意思表示。隐藏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主体为表意人与相对人、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对隐藏的真实意思明知以及虚假的意思表示与隐藏的真实意思不一致。"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仅仅是隐藏行为的一种,隐藏行为的存在必须以虚假行为为前提,如果不存在无效原因并且不产生无效后果,那么恶意串通行为一定无效。隐藏行为在实践中典型的类型有: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借名借款和借名买房等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藏行为 虚假行为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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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骗保案赔付之解释
8
作者 梁鹏 李洋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75-78,共4页
李某杀妻骗保案,因保险人无法证明李某是实际投保人,故只能以保险合同书面记载的投保人廖某为法律意义上的投保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只能适用于合同当事人,而该案合同当事人廖某并无骗保之故意。并且,保险学上所谓之危险不确定性... 李某杀妻骗保案,因保险人无法证明李某是实际投保人,故只能以保险合同书面记载的投保人廖某为法律意义上的投保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只能适用于合同当事人,而该案合同当事人廖某并无骗保之故意。并且,保险学上所谓之危险不确定性,应针对被保险人而言,并非针对投保人,本案风险对廖某仍属不确定,保险人仍可承保。自上述角度而言,李某杀妻骗保案,保险人仍应对被保险人廖某之继承人赔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杀妻骗保 投保人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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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谋虚伪行为研究
9
作者 吴竞 《河北农机》 2020年第10期96-97,共2页
《民法总则》第133条规定了意思表示的设立、变更、终止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依据,从而确定了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并通过第146条确定了"通谋虚伪表示",替代了原来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q... 《民法总则》第133条规定了意思表示的设立、变更、终止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依据,从而确定了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并通过第146条确定了"通谋虚伪表示",替代了原来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可适用范围。《民法总则》第146条由两款构成,第一款规定了"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行为",第二款规定了"隐藏行为",这两项条款对二者进行了区分,从而对"通谋虚伪表示"进行区分认定效力,构建了我国法律上的通谋虚伪表示制度。文章对通谋虚伪表示进行理论研究,对其在我国民法中的适用进行探讨,并与阴阳合同、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进行对比,最后分析涉及第三人利益保护和效力问题,助力我国法律制度进步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谋虚伪行为 隐藏行为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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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必要專利禁令救濟規則研究
10
作者 高佳佳 《中国专利与商标》 2024年第1期36-52,共17页
禁令是專利權人維護其合法權益的重要救濟措施,一旦法院認定專利侵權成立,原則上就應給予禁令救濟。然而,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以下簡稱“SEP”),權利人申請禁令救濟可能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產生“專利劫持”... 禁令是專利權人維護其合法權益的重要救濟措施,一旦法院認定專利侵權成立,原則上就應給予禁令救濟。然而,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以下簡稱“SEP”),權利人申請禁令救濟可能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產生“專利劫持”現象。禁令威協型劫持的風險在權利密集的信息時代更加突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令 非法目的 權利 劫持 合法形式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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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避行为及其裁判方法 被引量:62
11
作者 王军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628-648,共21页
我国法院在审理投融资领域的避法行为时已做到将其与虚伪表示相区别,承认避法行为的价值中性,通过归类法对不同避法行为分别处理。归类处理的过程中隐含着法律行为解释、法律解释或类推适用。但裁判文书对解释理由经常欠缺充分说明,随... 我国法院在审理投融资领域的避法行为时已做到将其与虚伪表示相区别,承认避法行为的价值中性,通过归类法对不同避法行为分别处理。归类处理的过程中隐含着法律行为解释、法律解释或类推适用。但裁判文书对解释理由经常欠缺充分说明,随意处理各种解释方法的位阶关系;类推适用隐晦不清,有扩大化甚至滥用的危险。处理虚伪表示和避法行为均借助"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名为实为"、"变相"等术语,容易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混为一谈,模糊或掩盖了法律方法。法律方法上的模糊和紊乱,极大地削弱了法院对避法行为进行实质性审查和判断的理性基础,削弱了个案裁判和规则本身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避法律 虚伪表示 名不副实 变相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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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循环贸易中进行融资的合同效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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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卞亚峰 韩明亮 《人民司法》 2021年第23期64-67,共4页
【裁判要旨】在大宗商品贸易过程中,有多个市场主体参与,相互之间签订多份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买卖合同,外观上是以闭环式的循环贸易方式进行交易,实质上却是以这种形式掩盖企业间的真实融资。该合同关系既不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裁判要旨】在大宗商品贸易过程中,有多个市场主体参与,相互之间签订多份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买卖合同,外观上是以闭环式的循环贸易方式进行交易,实质上却是以这种形式掩盖企业间的真实融资。该合同关系既不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也不属于典型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应定性为循环贸易式融资法律关系。对此,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认定合同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效力 循环贸易 合同法律关系 合同无效 买卖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闭环式 裁判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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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规避”:中国民商法的技术选择、制度演进与改进策略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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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淳锷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4-25,共12页
《民法总则》建立了"虚伪表示效力判定规则",且未再沿用《民法通则》关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无效"的规定。实务界期待新规则能够更合理、有效地规制法律规避行为。但新规则的有效适用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而... 《民法总则》建立了"虚伪表示效力判定规则",且未再沿用《民法通则》关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无效"的规定。实务界期待新规则能够更合理、有效地规制法律规避行为。但新规则的有效适用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而获取与核实该类证据的高成本性可能阻碍了法官对虚伪表示的认定。此外,结合以往实践经验推断,新规则对日益普遍的"组合式规避行为"的规制作用有限。为此,有必要在"虚伪表示效力判定规则"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直接对某些规避行为进行立法定性、直接禁止当事人从事特定行为、提高当事人从事规避行为的成本以及改革监管措施以阻却当事人实施规避行为等多种途径,系统构建规制法律规避行为的制度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规避 虚伪表示 隐藏行为 合法形式 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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