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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准抢劫罪之构成要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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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锋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57-61,共5页
准抢劫罪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而且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该罪的客观要件包括前提行为(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和后续行为... 准抢劫罪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而且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该罪的客观要件包括前提行为(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和后续行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行为)。前提行为不以构成犯罪和数额较大为必要要件。行为人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准抢劫罪的主观要件。对准抢劫罪必须结合以上四个方面的要件加以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准抢劫罪 当场 使用暴力 以暴力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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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转化型抢劫罪之转化条件——从一则案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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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宏 《湖湘论坛》 2007年第3期97-98,共2页
中国现行刑法典第269条规定的由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须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但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见解和做法,使之成为抢劫罪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疑难问题。
关键词 转化型抢劫罪 转化条件 当场 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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