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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唐代的赋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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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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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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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1期73-7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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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赋税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唐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人丁为本"的税收制度。唐玄宗时,为了弥补国家财政不足,在租庸调制以外,又将地税和户税定为常税,赋税制度开始由"以人丁为本"向"以资产为宗"过渡,开创了我国赋税改革的新思路。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确立了我国"以资产为宗"的赋税制度,这是我国赋税史上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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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租庸调制
两税法
以人丁为本
以资产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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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0.41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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