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0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仲裁裁决撤销程序之完善 被引量:3
1
作者 向东春 《嘉兴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126-133,共8页
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仲裁裁决需要撤销,但因不具备法定情形无法撤销的情况。仲裁权同时具有司法属性和契约属性,既不宜通过普通诉讼程序改变仲裁裁决的效力,也不能简单行政化处理。应将特别程序重新划分为特别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构建完... 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仲裁裁决需要撤销,但因不具备法定情形无法撤销的情况。仲裁权同时具有司法属性和契约属性,既不宜通过普通诉讼程序改变仲裁裁决的效力,也不能简单行政化处理。应将特别程序重新划分为特别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构建完善的仲裁裁决撤销特别诉讼程序,赋予撤销裁判既判力,增加重新仲裁情形,以此统一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裁判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 司法审查 特别诉讼程序 既判力
下载PDF
《仲裁法》修改背景下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立法检视、性质定位与规则建构
2
作者 张喜彪 《北京仲裁》 2022年第4期158-177,共20页
检视我国近30年来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相关立法,只能以零星、散乱且不成体系概括之。本轮仲裁法修改虽关涉仲裁裁决撤销程序部分规则的调整,但也仅限于对部分申请事由、期限以及救济程序的修正,之于构建一个系统化、体系化、程序化的仲... 检视我国近30年来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相关立法,只能以零星、散乱且不成体系概括之。本轮仲裁法修改虽关涉仲裁裁决撤销程序部分规则的调整,但也仅限于对部分申请事由、期限以及救济程序的修正,之于构建一个系统化、体系化、程序化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仍相去甚远。因此,应当在明确仲裁裁决撤销程序具有争讼性、对审性、效率性与非公开性的前提下,将其准确定位为一个具有诉讼特性的非典型非讼程序——特别程序。继而以特别程序为模板进一步详细设定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当事人适格、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救济程序等一系列程序规则,并最终将散落于不同层级、不同种类法律规范当中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规则统一于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体系之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 非讼程序 诉讼程序 特别程序 辩论原则
下载PDF
游走在诉讼与非讼之间:《仲裁法》修改背景下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性质的反思与澄清
3
作者 林剑锋 张喜彪 《商事仲裁与调解》 2023年第2期104-124,共21页
当前中国法院在审理仲裁裁决撤销案件过程中存在着适用一审普通程序、书面审查程序、听证程序以及特别程序等多种做法。究其原因,是中国近30年来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相关立法过于零星、散乱且不成体系。中国仲裁法仅片段式地规定了仲裁... 当前中国法院在审理仲裁裁决撤销案件过程中存在着适用一审普通程序、书面审查程序、听证程序以及特别程序等多种做法。究其原因,是中国近30年来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相关立法过于零星、散乱且不成体系。中国仲裁法仅片段式地规定了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部分规则,并未对仲裁裁决撤销程序进行整体设计,导致中国仲裁裁决撤销程序一直处于一种定性不明的状态。然而,本轮《仲裁法》的修改虽关涉仲裁裁决撤销程序部分规则的调整,但仍未触及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性质定位问题。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争讼性与对审性印证了其诉讼特性,而效率性与非公开性印证了其非讼特性。因此,应当在诉讼与非讼双重特性的指引下,将仲裁裁决撤销程序准确定位为一种新型特别程序。在中国法语境下,特别程序与非讼程序基本等同,故可以契合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非讼特性。特别程序并非绝对无争讼、无辩论,当事人仍然可以有实质的主张和举证机会,其有限的程序保障足以实现绝大部分仲裁裁决撤销案件所具有的诉讼特性。而针对某些诉讼特性较强的案件,也完全可以通过法官裁量适用一般民事诉讼原则予以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 性质定位 对审性 效率性 特别程序
原文传递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法理分析 被引量:35
4
作者 张卫平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0-25,共16页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既是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寻求司法救济的一种方法,也是国家对仲裁进行监督的一种手段。我国现行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由于过于偏重效率,而忽视了对当事人权利的程序保障。究其原因,就在于人们没有意识到撤销裁决程序...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既是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寻求司法救济的一种方法,也是国家对仲裁进行监督的一种手段。我国现行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由于过于偏重效率,而忽视了对当事人权利的程序保障。究其原因,就在于人们没有意识到撤销裁决程序中存在的争讼性,简单地将该程序的审理非讼化,完全否定其程序的诉讼特性。正因为如此,在程序设计时,便只注重了效率性和非公开性这些非讼特性,而忽视了程序的辩论性、对审性,也就必然缺失相应的程序保障,导致了审理程序的行政化和简单化,使其程序正义性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从应然的角度论,仲裁裁决撤销程序应具有诉讼与非讼两种特性或双面性,因此,应当根据这一双面特征重构和完善我国的撤销审理程序。法院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在审理中裁量适用直接原则、言词原则和庭审证据调查原则,而非完全排斥体现对审辩论的这些方式。也正是由于没有意识到撤销程序的这种特性,在程序设计时也就缺失了简易的裁决救济程序--即时复议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 仲裁司法监督 非讼程序 诉讼程序 直接原则 言词原则 对审原则 诉讼效率 程序正义
原文传递
浅析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的重新仲裁 被引量:5
5
作者 冯珂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151-153,共3页
关键词 撤销仲裁裁决程序 撤销仲裁制度 重新仲裁程序 执行效力
下载PDF
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审理程序的非讼化问题研究——以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为视角
6
作者 朱玉婷 《商业2.0(经济管理)》 2021年第1期0319-0320,共2页
随着商事仲裁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中的地位愈加重要,近年来仲裁机构受按量逐年增长,与此同时,仲裁裁决当事人向 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案件亦连年增长,司法监督在商事仲裁领域不可或缺,但仲裁裁决撤销案件的审理程序存在... 随着商事仲裁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中的地位愈加重要,近年来仲裁机构受按量逐年增长,与此同时,仲裁裁决当事人向 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案件亦连年增长,司法监督在商事仲裁领域不可或缺,但仲裁裁决撤销案件的审理程序存在简 单化、非讼化特征,应强化其作为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原则、对审辩论原则以及给予当事人对司法审查裁定的上诉救济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 非讼化程序 对审辩论原则 上诉权
下载PDF
对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活动属性的法理探析 被引量:3
7
作者 胡思博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63-66,共4页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程序、法院所享有的仲裁裁决撤销权、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权三者在基本属性方面有着内在的联系性和一致性,对其探讨可以加强对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程序具体细节性规定的理论指导。文章分别以法院的撤销行为和当事人的...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程序、法院所享有的仲裁裁决撤销权、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权三者在基本属性方面有着内在的联系性和一致性,对其探讨可以加强对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程序具体细节性规定的理论指导。文章分别以法院的撤销行为和当事人的申请撤销行为为视角,旨在对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活动进行属性定位和价值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撤销仲裁裁决程序 仲裁裁决撤销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权 法律属性
下载PDF
论仲裁救济制度之修正——针对《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讨论 被引量:13
8
作者 吴英姿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1年第6期127-141,共15页
《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回应理论与实务关于完善仲裁救济制度的关切,建议修改仲裁裁决撤销事由,删除不予执行裁决程序,增设案外人救济途径。但是还存在撤销程序审理规则不全、案外人救济途径缺漏等问题,是否要删除不予执行裁决程... 《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回应理论与实务关于完善仲裁救济制度的关切,建议修改仲裁裁决撤销事由,删除不予执行裁决程序,增设案外人救济途径。但是还存在撤销程序审理规则不全、案外人救济途径缺漏等问题,是否要删除不予执行裁决程序也需进一步斟酌。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违法、虚假仲裁和仲裁员腐败形成的裁判都属于无效裁判。无效裁判撤销程序是再审程序的一种,并具有相对独立性。应当遵循无效裁判撤销程序原理解释裁判撤销事由,设计司法审查程序,赋予案外人申请撤销权。保留和完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专门为受裁决反射效力不利影响的案外人设置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对于虚假仲裁和仲裁员腐败形成的裁决,法院有主动审查权。还有必要确立检察院发动和参与撤销程序的诉讼主体身份,发挥检察监督防治恶意仲裁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法》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 虚假仲裁 无效裁判撤销程序 不予执行裁决程序 案外人救济
下载PDF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初探
9
作者 何苏芹 《特区法坛》 2000年第1期37-39,共3页
关键词 仲裁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 人民法院 司法监督
原文传递
论无效裁判撤销程序 被引量:5
10
作者 吴英姿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38-50,共13页
无效裁判是欠缺法律效力基础的裁判。欠缺诉的合法性要件、审判组织与审判权不合法以及虚假诉讼、司法腐败形成的裁判都是无效裁判。无效裁判撤销程序在性质上属于再审程序,但其程序结构和运作机理均不同于针对确有错误生效裁判的一般... 无效裁判是欠缺法律效力基础的裁判。欠缺诉的合法性要件、审判组织与审判权不合法以及虚假诉讼、司法腐败形成的裁判都是无效裁判。无效裁判撤销程序在性质上属于再审程序,但其程序结构和运作机理均不同于针对确有错误生效裁判的一般再审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应当对我国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和仲裁裁决撤销程序进行改造,按照无效裁判撤销程序原理,赋予案外人申请撤销权。对于虚假诉讼和腐败行为形成的裁判,检察机关有权启动和参与撤销程序,行使调查权,对法院依撤销程序作出的裁定有提请复查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效裁判撤销程序 虚假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 案外人申请撤销 检察监督权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