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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BIT中“投资形式变化符合东道国法律”条款的仲裁风险与防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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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硕 《北京仲裁》 2017年第4期20-34,共15页
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有关东道国法律适用的研究与实践众多。而就在ICSID仲裁表明东道国法律在投资定义条款中的有限性时,我国近年来签署的多份双边投资协定却进一步在定义条款中增设了“投资形式变化符合东道国法律”这一条款,由此... 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有关东道国法律适用的研究与实践众多。而就在ICSID仲裁表明东道国法律在投资定义条款中的有限性时,我国近年来签署的多份双边投资协定却进一步在定义条款中增设了“投资形式变化符合东道国法律”这一条款,由此便带来了可能的仲裁风险。而随着国际投资仲裁体系的自我完善和近年来对东道国利益的重视,通过再次审视投资定义条款的定位与功能,可以发现这一风险有弱化的趋势。站在中国的立场上,在认清外部国际投资局势变化和我国国际投资身份转换的基础上,通过灵活运用国际法和国内法,有区别的对双边投资协定进行设计,就能够较好地防范该类风险的发生并实现本国利益与输出资本利益的平衡,从而统筹国际投资领域对内对外两个大局,推动国际投资法领域的法治建构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定义条款 东道国法律 国际投资仲裁 仲裁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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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行业团体标准 防控国际仲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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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康 《中国有色金属》 2019年第20期66-67,共2页
中国是全球进口铜精矿贸易的第一大国,但在国际贸易品质仲裁中一直存在着败诉率高的问题。本文基于铜精矿国际贸易仲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制定行业团体标准,从仲裁程序、仲裁机构资质、技术方法、评估制度等方面制定具体控制措施... 中国是全球进口铜精矿贸易的第一大国,但在国际贸易品质仲裁中一直存在着败诉率高的问题。本文基于铜精矿国际贸易仲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制定行业团体标准,从仲裁程序、仲裁机构资质、技术方法、评估制度等方面制定具体控制措施,着眼于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可持续性,从而达到防控铜精矿国际贸易仲裁败诉率高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贸易仲裁 仲裁程序 具体控制措施 仲裁风险 评估制度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可持续性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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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风险及其防范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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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小莉 《仲裁研究》 2008年第2期1-8,共8页
仲裁风险客观存在,其主要是由不规范的仲裁行为而引起的,仲裁风险往往会影响仲裁的进程,最终可能导致无法实现我们的权益,防范仲裁风险应遵循合法原则,主要有:(1)正确认识仲裁风险;(2)注意规范自己的仲裁行为;(3)完善仲裁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 仲裁风险 产生原因 种类 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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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PPP及BOT合同权利义务与争议仲裁——以我国台湾地区为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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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南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7年第1期328-351,共24页
我国台湾地区近年来陆续有PPP或BOT项目之履约争议发生。例如,台湾地区高铁案、台北市大巨蛋案;而投资合同上的当事人权利义务是纠纷解决依据。因PPP或BOT合同履行期通常长达数十年,风险自是比传统的政府采购合同大许多,尤其常发生公共... 我国台湾地区近年来陆续有PPP或BOT项目之履约争议发生。例如,台湾地区高铁案、台北市大巨蛋案;而投资合同上的当事人权利义务是纠纷解决依据。因PPP或BOT合同履行期通常长达数十年,风险自是比传统的政府采购合同大许多,尤其常发生公共服务与投资商之财产权保障冲突时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合同解释问题。基于“促参法”第12条之规定,将PPP或BOT合同定性为私法合同,但不得违反公共利益之立法目的,即于PPP或BOT合同履行,双方应遵守合同自治原则。PPP或BOT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于不违反强行规定下,优先依合同约定,无规定时则由法律加以补充,也不排除以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为由,声请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文除了对于依据“促参法”及BOT合同范本介绍主办机关与民间机构的权利义务款之解释外,也以实务见解作论证,尤其强调法律风险之责任分担于合同变更的适用。最后,本文对于投资契约争议之仲裁机制予以分析,认为PPP及BOT合同之各面向当事人间若生争议,必属十分专业甚至复杂的法律关系,有待迅速解决,委之于仲裁,相对于民事法院,争议解决可能较迅速、专业判断与法律公正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PP BOT 权利义务 仲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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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实践对仲裁程序法律适用规则与“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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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娜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60-63,共4页
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纽约公约》审查埃及仲裁裁决的司法实践中,全面清晰地表达了仲裁地仲裁程序法对仲裁程序的强制适用与补充适用规则。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程序适用的法律,但仲裁地仲裁程序法的强制性规定具有直接适用的效力。同时,... 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纽约公约》审查埃及仲裁裁决的司法实践中,全面清晰地表达了仲裁地仲裁程序法对仲裁程序的强制适用与补充适用规则。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程序适用的法律,但仲裁地仲裁程序法的强制性规定具有直接适用的效力。同时,在缺乏有关仲裁程序的合意时,仲裁地仲裁程序法对仲裁程序具有补充适用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地法 强制适用 补充适用 仲裁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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