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合同法定解除后恢复原状的比较研究 被引量:2
1
作者 黄涧秋 《时代法学》 2000年第3期42-44,共3页
合同一经解除后 ,未履行的不再履行 ,已履行的债务原则上相互返还 ,不能以原物返还的则以金钱返还。在这个意义上 ,恢复原状是有溯及力的。受害方返还不能并不能消灭受害方的解除权 ,受害方可以价额偿还代替之 ,在例外情形下可免除此义务。
关键词 法定解除 恢复原状 返还不能 价额偿还
下载PDF
不当得利请求权效力的法理分析
2
作者 李洪帅 《经济师》 2015年第4期88-89 104,104,共3页
不当得利请求权是不当得利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文章通过分析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客体、原物返还请求权和价额偿还请求权,对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效力做了深入的分析,文章认为原物返还请求权的客体包括原物、原物所产生的自然孳息、法定孳息、在... 不当得利请求权是不当得利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文章通过分析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客体、原物返还请求权和价额偿还请求权,对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效力做了深入的分析,文章认为原物返还请求权的客体包括原物、原物所产生的自然孳息、法定孳息、在原物中发现的隐藏物、原物因毁损从第三人处取得的保险金或损害赔偿金。文章认为价额计算的标准应采客观说,并应以价额偿还义务成立时为价额计算的准据时点。此外,文章探讨了不当得利受益人善意、恶意的两种情况,对不当得利请求权效力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物 原物返还 价额偿还 不当得利请求权客体
下载PDF
论原因关系双重瑕疵时善意第一得利人的不当得利返还
3
作者 邬演嘉 《民商法论丛》 2023年第1期67-101,共35页
在三人关系不当得利中,当给付人向第一得利人,第一得利人向第二得利人分别为给付后,若给付人和第一得利人、第一得利人和第二得利人之间的原因关系均存在瑕疵,则此时善意第一得利人应向给付人承担何种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历来存在争议。... 在三人关系不当得利中,当给付人向第一得利人,第一得利人向第二得利人分别为给付后,若给付人和第一得利人、第一得利人和第二得利人之间的原因关系均存在瑕疵,则此时善意第一得利人应向给付人承担何种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历来存在争议。学说上存在“不当得利请求权返还说”及“价额说”两个极端,两种观点所做之回答截然相反。结合我国法实际,应将不当得利请求权作为代位利益纳入得利返还范围。在此基础上,返还责任应区分两种情形做不同处理。其一,得直索时,第一得利人仅在取回原给付已不可能的情况下才需要在得利范围内承担价额偿还责任。其二,无得直索时,则视第一得利人可否主张得利丧失抗辩而有所不同:在得主张抗辩的范围内,其原则上仅负有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义务;在无得主张抗辩的范围内,其须在得利范围内作价额偿还。若涉及代位物之返还,则有所不同,此时无论得否主张得利丧失抗辩,其均须先返还代位物所有权,若给付人的利益未因此得到实现,则第一得利人须再行于其得利范围内作价额偿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关系双重瑕疵 返还客体 不当得利请求权 价额偿还 责任 返还序位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