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处理原告为××药业有限公司×省公司(下简称为 A 公司)下属的不具备不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领有营业执照。××药业有限公司由××医大制药厂(下简称制药厂)、香港××投资有...一、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处理原告为××药业有限公司×省公司(下简称为 A 公司)下属的不具备不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领有营业执照。××药业有限公司由××医大制药厂(下简称制药厂)、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为 B 公司)、海南××实业开发公司(下简称为 C 公司)三方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制药厂在该公司中占50%的股份,B 公司占30%,C公司占20%,董事长由制药厂厂长刘××兼任。制药厂是××医大投资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96年。展开更多
文摘一、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处理原告为××药业有限公司×省公司(下简称为 A 公司)下属的不具备不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领有营业执照。××药业有限公司由××医大制药厂(下简称制药厂)、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为 B 公司)、海南××实业开发公司(下简称为 C 公司)三方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制药厂在该公司中占50%的股份,B 公司占30%,C公司占20%,董事长由制药厂厂长刘××兼任。制药厂是××医大投资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