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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住所制度及改革的法理检讨与前瞻性构想
被引量:
4
1
作者
郭富青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0年第2期87-104,共18页
我国无论企业立法还是执法均对企业住所与经营场的性质、功能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企业住所的立法依据缺乏统一性,无法理逻辑可循,相应的法律规范呈混乱状态;企业登记时往往将住所与经营场所混为一谈,变相地使住所登记扭曲成企业准入的门...
我国无论企业立法还是执法均对企业住所与经营场的性质、功能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企业住所的立法依据缺乏统一性,无法理逻辑可循,相应的法律规范呈混乱状态;企业登记时往往将住所与经营场所混为一谈,变相地使住所登记扭曲成企业准入的门槛。这成为妨碍大众创新、创业和企业扩张的最后一块绊脚石,背离了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发展的趋势。全国各地开展的企业住所登记改革,并未从根源上拨乱反正,仍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对企业住所应作出去物理空间化的重新界定,使住所与经营场彻底分离。住所是塑造企业主体的必备要素,每个企业都必须登记住所,但是经营场所则不属于登记事项。企业住所登记在去财产化、去门槛化之后,应强化对住所、经营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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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
功能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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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我国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与分制改革的法律探析
被引量:
8
2
作者
郭富青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45-156,共12页
我国现行企业法以经营场所界定住所,经营场所与住所混为一谈,往往以固定的经营场所作为企业设立的条件,住所被视为企业拥有的不动产,企业设立登记要求提交住所权属证明。这不仅使企业市场准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受阻,而且与企业运行...
我国现行企业法以经营场所界定住所,经营场所与住所混为一谈,往往以固定的经营场所作为企业设立的条件,住所被视为企业拥有的不动产,企业设立登记要求提交住所权属证明。这不仅使企业市场准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受阻,而且与企业运行实践中,住所与经营场所普遍分离的事实,以及淡化物理住所,去实体化、非财产化的大趋势不符。为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我国企业法应重新定义企业住所为"联系企业,确定法律文书送达和管辖的地址",促使其与经营场所分离,并对企业住所实行申报登记制,对经营场所则实行备案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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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
市场准入
分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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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3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3期17-18,共2页
(2019年12月31日)沪府办规[2019]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5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5]1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
关键词
上海市人民政府
登记管理
《上海市
企业住所
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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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的实践与思考
4
作者
郑娱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9期24-24,共1页
如果违法建筑出现了坍塌等安全事故,会给当地市场监管部带来哪些法律风险,该如何去应对这些风险?本刊再次组织专题报道(上期专题报道于第7期刊登),向读者介绍由违法建筑坍塌事故引发的市场监管责任、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关键词
违法建筑
承诺制
坍塌事故
实践与思考
企业住所
专题报道
监管责任
安全事故
原文传递
应统一规范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
5
作者
杨仕勤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4年第5期20-21,共2页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中国
经营场所
企业住所
注册登记工作
市场准入
《公司法》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我国企业住所制度及改革的法理检讨与前瞻性构想
被引量:
4
1
作者
郭富青
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0年第2期87-104,共18页
文摘
我国无论企业立法还是执法均对企业住所与经营场的性质、功能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企业住所的立法依据缺乏统一性,无法理逻辑可循,相应的法律规范呈混乱状态;企业登记时往往将住所与经营场所混为一谈,变相地使住所登记扭曲成企业准入的门槛。这成为妨碍大众创新、创业和企业扩张的最后一块绊脚石,背离了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发展的趋势。全国各地开展的企业住所登记改革,并未从根源上拨乱反正,仍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对企业住所应作出去物理空间化的重新界定,使住所与经营场彻底分离。住所是塑造企业主体的必备要素,每个企业都必须登记住所,但是经营场所则不属于登记事项。企业住所登记在去财产化、去门槛化之后,应强化对住所、经营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
关键词
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
功能
改革
分类号
DF41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我国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与分制改革的法律探析
被引量:
8
2
作者
郭富青
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45-156,共12页
文摘
我国现行企业法以经营场所界定住所,经营场所与住所混为一谈,往往以固定的经营场所作为企业设立的条件,住所被视为企业拥有的不动产,企业设立登记要求提交住所权属证明。这不仅使企业市场准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受阻,而且与企业运行实践中,住所与经营场所普遍分离的事实,以及淡化物理住所,去实体化、非财产化的大趋势不符。为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我国企业法应重新定义企业住所为"联系企业,确定法律文书送达和管辖的地址",促使其与经营场所分离,并对企业住所实行申报登记制,对经营场所则实行备案登记制。
关键词
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
市场准入
分制改革
Keywords
enterprises’ domicile
business place
market access
separation system reform
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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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3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3期17-18,共2页
文摘
(2019年12月31日)沪府办规[2019]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5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5]1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
关键词
上海市人民政府
登记管理
《上海市
企业住所
登记管理办法》
分类号
D625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D92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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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的实践与思考
4
作者
郑娱
机构
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9期24-24,共1页
文摘
如果违法建筑出现了坍塌等安全事故,会给当地市场监管部带来哪些法律风险,该如何去应对这些风险?本刊再次组织专题报道(上期专题报道于第7期刊登),向读者介绍由违法建筑坍塌事故引发的市场监管责任、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关键词
违法建筑
承诺制
坍塌事故
实践与思考
企业住所
专题报道
监管责任
安全事故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应统一规范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
5
作者
杨仕勤
机构
江苏省姜堰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北分局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4年第5期20-21,共2页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中国
经营场所
企业住所
注册登记工作
市场准入
《公司法》
分类号
F203.9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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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我国企业住所制度及改革的法理检讨与前瞻性构想
郭富青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0
4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我国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与分制改革的法律探析
郭富青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
8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的实践与思考
郑娱
《市场监督管理》
2020
0
原文传递
5
应统一规范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
杨仕勤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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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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