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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波斯细密画的伊斯兰合法性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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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穆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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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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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
2013年第5期109-11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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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方文化史"(批准号:11&ZD08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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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波斯细密画以苏非神秘主义哲学思想为自己的绘画理念和理论基础,以心灵之眼即"悟眼"去觉悟所画对象的"本真"状态,被画物没有远近大小之分,也没有明暗阴影,也不表现夜色。细密画的宗旨是描绘真主创世的"蓝本",注重被画物的普遍性与共性,因而呈现出浓厚的程式化特征。在色彩运用上,细密画以"崇高原则"为本,描绘真主眼中色彩斑斓的世界。同时,细密画画家借由俯瞰视角——被视为真主俯瞰世界的神的视角、借由苏非神秘主义中"人主合一"的学说,让自己的个体精神消融在真主的绝对精神中,从而也获得了伊斯兰合法性。由此,在反对偶像崇拜的伊斯兰文化中,细密画获得了其宗教合法性,成为伊斯兰世界的一朵艺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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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波斯细密画
空间观念
程式化
色彩运用
个人风格
伊斯兰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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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ersian miniature painting
concept of space
formularization
use of color
individual style
Islamic leg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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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J211.22
[艺术—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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