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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职业歧视与行业应对:民初徐碧云诈骗案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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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严成
许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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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北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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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近代史学刊》
2024年第2期151-165,M0008,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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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民国律师公会档案文献收集、整理与研究”(项目号:19ZDA216)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武汉律师公会研究(1912-1949)”(项目号2020YJA77000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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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初北京发生一起极为平常的诈骗案,但因徐碧云名伶身份,引发了社会的口诛笔伐,不仅极大损害伶人形象,而且进一步引发律师等对伶人的职业歧视。京师地方检察厅依法轻判,但远在上海的王开疆律师因案犯的伶人身份主张严惩,其带有歧视的言论进一步贬损了伶人形象与名誉,遭到上海伶界联合会严词驳斥,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释。王开疆“当然尊重贵会诸君”之表达,又引起上海律师界的不满,认为向“低贱”伶人表示尊重与道歉,便是自我贬损。徐碧云案引发民初伶人歧视、职业贵贱等问题,透视出民初提倡社会平等与现实的严重背离。上海伶界联合会等在捍卫伶人职业形象与职业平等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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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伶人诈骗案
职业歧视
上海律师
上海伶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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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ctor Fraud Case
Occupational Discrimination
Shanghai Lawyer
Shanghai Artists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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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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