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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人同意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定位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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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桂生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47-57,共11页
被害人同意包括被害人合意和被害人承诺两种形态。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上,围绕被害人承诺的体系性定位,存在排除构成要件符合性还是排除违法性之争。被害人承诺属于利益阙如而非利益冲突的情形。如果客观归属属于构成要件阶层,意味着构... 被害人同意包括被害人合意和被害人承诺两种形态。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上,围绕被害人承诺的体系性定位,存在排除构成要件符合性还是排除违法性之争。被害人承诺属于利益阙如而非利益冲突的情形。如果客观归属属于构成要件阶层,意味着构成要件阶层可以做价值判断以出罪,被害人承诺也应是排除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内容。依照被害人承诺排除构成要件、结束犯罪审查后,并不妨碍法官根据其他法律宣告行为合法。一元论和二元论在实践效果上都是出罪,只是二元论肯定了构成要件符合性,出罪在后。在四要件犯罪构成论中,被害人承诺是阻却犯罪构成的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合意 被害人承诺 一元论和二元论 体系性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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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的体系定位困境与重构--违法性前置说的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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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毅丞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148-167,共20页
关于违法性的体系定位,有概念论和构造论之争。概念论有导致违法判断主观化和道德化的风险,而当前的构造论未能妥当处理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关系。为解决上述困境,应采违法性前置说。首先,违法性以客观的法益侵害性为内核。根据客观主义... 关于违法性的体系定位,有概念论和构造论之争。概念论有导致违法判断主观化和道德化的风险,而当前的构造论未能妥当处理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关系。为解决上述困境,应采违法性前置说。首先,违法性以客观的法益侵害性为内核。根据客观主义刑法观,只有在评价行为的法益侵害性的基础上,才能判断行为人的谴责可能性。因此,违法性在逻辑位序上应前置于以谴责可能性为内核的罪责。其次,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在行为危害社会的前提下,才有必要进一步考察行为是否符合犯罪类型。因此,违法性在逻辑位序上应前置于以行为类型性为内核的构成要件。再次,构成要件对于责任年龄等罪责要素有制约意义,因而罪责应置于构成要件之后,作为犯罪构成体系中最后一个阶层。最后,违法性前置说不仅适用于犯罪实体构造,还适用于犯罪认定构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体系定位 概念论 构造论 构成要件前置说 违法评价一体说 违法前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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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处罚条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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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天姿 《长沙大学学报》 2019年第4期62-65,共4页
客观处罚条件是指行为成立犯罪之后产生现实可罚性的客观事实,它不属于行为人的认识对象。我国刑法分则中存在诸多客观处罚条件。客观处罚条件包括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和不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应当将不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还原为构成要... 客观处罚条件是指行为成立犯罪之后产生现实可罚性的客观事实,它不属于行为人的认识对象。我国刑法分则中存在诸多客观处罚条件。客观处罚条件包括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和不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应当将不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还原为构成要件要素,使其成为行为人认识和意欲的对象;应当将真正的客观处罚条件作为与处罚阻却事由并列的要素,从而使其位于犯罪构成之外。行为人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客观处罚条件发生时,应当根据其意志内容的不同,按照相应的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定罪量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处罚条件 责任主义原则 体系性定位 罪刑均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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