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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足协在行政法上的地位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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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良全 《行政与法》 2005年第6期80-82,共3页
中国足协是一个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中国足球迈向职业化的一个新事物。作为履行公共职能的非政府组织,中国足协对其成员的管理却带有很强的行政性,中国足协就是一个国家事业单位性质的官办社团。由于目前并没有给中国足协一个明确的法律地... 中国足协是一个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中国足球迈向职业化的一个新事物。作为履行公共职能的非政府组织,中国足协对其成员的管理却带有很强的行政性,中国足协就是一个国家事业单位性质的官办社团。由于目前并没有给中国足协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当中国足协与其会员发生体育纠纷时,没有一个有效而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本文在分析当前这一弊端后,尝试提出建立体育(足球)仲裁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行政 行业协会 体育(足球)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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