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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规范与吸烟者戒烟行动计划:戒烟意向和关系导向特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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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海德 张宇晗 +2 位作者 赵博强 姚静静 李伟健 《心理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973-980,共8页
考察吸烟主观规范和戒烟主观规范对戒烟行动计划的预测作用及戒烟意向的中介作用和关系导向特征的调节作用。对694名经常吸烟者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1)吸烟者两种规范显著预测戒烟行动计划;(2)戒烟意向在两种规范与行动计划间起中介... 考察吸烟主观规范和戒烟主观规范对戒烟行动计划的预测作用及戒烟意向的中介作用和关系导向特征的调节作用。对694名经常吸烟者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1)吸烟者两种规范显著预测戒烟行动计划;(2)戒烟意向在两种规范与行动计划间起中介作用;(3)关系导向特征正向调节吸烟主观规范和戒烟意向的关系。结果说明,吸烟者两种规范对戒烟意向及戒烟行动计划的预测作用具有共存性及拮抗性,且关系导向特征增强吸烟主观规范的预测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吸烟者 戒烟行动计划 吸烟主观规范 戒烟主观规范 戒烟意向 关系导向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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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治理现代化内部规范谱系的权利法治生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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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梦 欧阳本祺 《江苏高教》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49-57,共9页
党的二十大要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学治理现代化是关键落脚点和着重发力点,而大学治理的现代化要求高校内部规范制定的法治化。大学内部治理中,高校的内部规范制定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教师的学术自由组成了“权力—权利”... 党的二十大要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学治理现代化是关键落脚点和着重发力点,而大学治理的现代化要求高校内部规范制定的法治化。大学内部治理中,高校的内部规范制定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教师的学术自由组成了“权力—权利”的对应关系。当前高校内部规范在权力的运用上存在不断强化的倾向,在权利的保障上则存在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双重疑问。高校内部规范制定权来源于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其与师生合法权利间是手段与目的之关系。为实现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需以作为内部规范核心的大学章程为引领,根据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要求加快修订大学章程,稳步形成位阶有序的规范制度图谱,逐步建构内部规范的审查监督机制,推动形成高校内部法治规范谱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质量教育体系 高校内部规范 治理现代化 大学治理 权利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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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要素流通为导向的数据权利理论及规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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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坤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34-54,共21页
构建能够适应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需求的数据权利理论基础和制度规范势在必行。以国内外文献为基础的数据权利知识图谱呈现出数据治理技术与权利规范相融合的趋势,数据权利“关系理论”内核更能适应数据要素市场的激励性、合作性特征。关... 构建能够适应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需求的数据权利理论基础和制度规范势在必行。以国内外文献为基础的数据权利知识图谱呈现出数据治理技术与权利规范相融合的趋势,数据权利“关系理论”内核更能适应数据要素市场的激励性、合作性特征。关系型权利具有自创生性,权利的内容必然有一部分掌握在事实层面的关系主体之间,因此,有必要考量数据被实际控制者占有的事实状态,避免控制者总是获益的“丛林法则”,将权利中的一部分内容以分权配置的实体制度模式向市场进行开放,达成制度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锚定效应”。更需要以体系化的程序规范,为市场自发承认的权利内容预留空间,解决实体配置制度难以触及的“剩余控制权”问题,其中包括以权利主体的商谈、数据要素对象的指涉、数据权利的价值实现、数据权利的风险影响、技术标准的软法规范等程序要素来形成数据要素市场的自发权利承认机制,促成数据要素流通的良性权利规范生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权利 生产要素 权利理论 程序规范 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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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极简主义者享有数字权利吗?——兼论青年低数字欲望生活的规范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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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正坤 《思想战线》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52-164,共13页
当前社会生活正处在被数字技术深刻影响的时代,数字时代下生活数字化的趋势愈发明显且无法回避。数字极简主义在这一背景下于青年这一数字“原住民”群体中悄然兴起,作为对数字支配与规训的反抗,数字极简主义者以数字功能的最低限度使... 当前社会生活正处在被数字技术深刻影响的时代,数字时代下生活数字化的趋势愈发明显且无法回避。数字极简主义在这一背景下于青年这一数字“原住民”群体中悄然兴起,作为对数字支配与规训的反抗,数字极简主义者以数字功能的最低限度使用、数字资产的最大限度清理与数字生活最深层次的断联来实现“数字极简”。但如何处理数字极简主义者的这种情感表达与当前社会适应数字技术发展迭代衍生的数字权利之间的关系值得关注。数字极简主义者通过对数字设备的弃用、数字技术的忽视与数字关系的批判表达了自身对数字权利的主观拒绝,同时通过对数字极简主义者在动机理由、共在方式与生存目标上的剖析,为青年低数字欲望生活找到规范性理由的支撑,从而证成数字极简主义者拒绝数字权利的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极简主义 数字权利 数字技术 规范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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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研究法导向的急诊病人管路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应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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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学伶 何晓庆 李晶晶 《全科护理》 2024年第8期1480-1484,共5页
目的:构建行动研究法导向的急诊病人管路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并经临床应用检验其效果。方法:通过德尔菲专家函询法筛选、修订指标,构建行动研究法导向的急诊病人管路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选取北京清华长庚医院2022年3月-2023年3月收治的... 目的:构建行动研究法导向的急诊病人管路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并经临床应用检验其效果。方法:通过德尔菲专家函询法筛选、修订指标,构建行动研究法导向的急诊病人管路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选取北京清华长庚医院2022年3月-2023年3月收治的150例急诊病人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75例,比较两组病人干预后管路并发症、满意度、舒适度及护理质量情况。结果:两轮专家函询问卷回收率均为100%,专家权威系数为0.847和0.911;函询意见协调程度采用肯德尔和谐系数(Kendall′s W值)评估,结果显示第1轮Kendall′s W值为0.348(χ^(2)=35.568,P<0.001),第2轮Kendall′s W值为0.478(χ^(2)=78.993,P<0.001),专家意见趋于一致。本研究构建的行动研究法导向的急诊病人管路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指标变异系数在0.03~0.11,可靠性较高。临床应用结果显示,干预后观察组病人管路相关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观察组病人满意度评分及舒适度评分均高于对照组,观察组病人护理质量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行动研究法导向的急诊病人管路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应用有效规范了急诊病人管路护理管理,降低了管路相关并发症发生率,有效避免或减少了非计划拔管的发生,提升了病人满意度及舒适度,提高了急诊护理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动研究法 急诊病人 管路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 并发症 护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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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阶段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合同专项行动
6
《农村经营管理》 2024年第6期8-9,共2页
自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响应,聚焦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整治,探索督促整改的有效做法和监管长效机制。本期聚焦围绕此项行动,刊发一组来自天津市、陕西省、河南省安阳县、福建省云霄县等地方的文... 自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响应,聚焦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整治,探索督促整改的有效做法和监管长效机制。本期聚焦围绕此项行动,刊发一组来自天津市、陕西省、河南省安阳县、福建省云霄县等地方的文章,介绍他们在集体资产监管、经济合同规范、小微工程监管、“三资”清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供各地读者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资产 资产监管 合同规范 河南省安阳县 专项行动 三资 云霄县 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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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法理基础、权利构造及规范表达
7
作者 王秀卫 尹佳妮 《社会科学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93-98,共6页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规范是构建完善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关键因素。文章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属性、法理基础、权利构造和规范表达等方面对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规范开展研究。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说...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规范是构建完善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关键因素。文章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属性、法理基础、权利构造和规范表达等方面对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规范开展研究。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说、国家环境保护义务说和诉讼基础二元化说都无法完全解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理基础。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规范并非民事公益诉讼,而是特殊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件不宜包括违法性要件,不宜盲目扩大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并应适当弱化“国家重大损失”概念,强化国家利益的维护。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功能定位应界定为维护国家利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未来实施应贯彻陆海统筹理念,深入研究特定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的鉴定评估和司法审查,制定专门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 法理基础 权利构造 规范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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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以行动主体为中心的道德实在论:对若干批评的回应
8
作者 黄勇 杜毅(翻译) 李家莲(校对)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9-20,共12页
流行的道德实在论,作为一种元伦理学理论,关心的是近现代西方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后果论和义务论这两种规范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如何确定行动之对错这两种道德性质的客观性。这种以行动为中心的道德实在论不仅无法回应道德反实在论的种种批... 流行的道德实在论,作为一种元伦理学理论,关心的是近现代西方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后果论和义务论这两种规范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如何确定行动之对错这两种道德性质的客观性。这种以行动为中心的道德实在论不仅无法回应道德反实在论的种种批评,而且没有反映近几十年复兴起来的美德论这种规范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如何确定一个人即行动主体之好坏这两种道德性质的客观性。这样一种以行动主体为中心的道德实在论以人性来规定人的好坏:好人即人性在其身上得到充分体现的人,坏人则是人性在其身上受到损害的人;正确的行动乃是好人所赞赏的行动,而错误的行动是好人所反对的行动。一个人的好坏既是客观的又是规范的,就像一个人是否健康一样。虽然亚里士多德和朱熹都是以人为中心的道德实在论者,但后者以仁义礼智为核心的人性观比前者以理性为核心的人性观能更好地论证好坏这两种性质的伦理规范性、客观性和自然性。因此,朱熹的哲学思想可以为以行动主体为中心的道德实在论作出有效辩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德实在论 行动主体 美德伦理学 朱熹 规范 客观性 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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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留学生的高校图书馆嵌入式学术规范教育优化策略研究——以复旦大学图书馆为例
9
作者 谷聪聪 徐轩 《图书馆研究与工作》 2024年第4期16-22,共7页
高校图书馆的学术规范教育能有效预防留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提高留学生规范写作学术论文的能力。文章采用行动研究法,以复旦大学图书馆与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合作开展的面向留学生的嵌入式学术规范教育活动为研究对象,了解高校留... 高校图书馆的学术规范教育能有效预防留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提高留学生规范写作学术论文的能力。文章采用行动研究法,以复旦大学图书馆与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合作开展的面向留学生的嵌入式学术规范教育活动为研究对象,了解高校留学生学术规范教育现状和需求,梳理目前国内高校留学生在学术活动和学术规范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构建多层次的教育内容体系、丰富教学形式、加强馆员跨文化教学能力建设、促进图书馆与校内机构合作等方面探讨了优化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留学生 行动研究 学术规范 学术素养 跨文化 高校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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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养老权的规范内涵及实现限度
10
作者 杨复卫 鲁娜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15-127,共13页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已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但公民养老权作为其理论基础鲜少被单独作为学术命题研究。理论上常将公民养老权与退休权、物质帮助权和社会保障权混同,导致其权利内涵极为泛化。公民养老权的历史脉络呈现出“阶级划分工具...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已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但公民养老权作为其理论基础鲜少被单独作为学术命题研究。理论上常将公民养老权与退休权、物质帮助权和社会保障权混同,导致其权利内涵极为泛化。公民养老权的历史脉络呈现出“阶级划分工具—社会福利—养老政策—养老权利”阶段变化趋势,体现从“福利”倡导到“权利”保障过程。我国宪法结构体系和规范意图中,存在一种涵涉部分公民养老权的设计。此种公民养老权设计在外观上呈现出“权利束”特征,涵涉多项具体权利;内容上则体现为对公民年老全过程中机会平等的保障。公民养老权不具有主观请求权性质,而是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基本权利,可解释为一种国家任务。可见,公民养老权并不等同于物质帮助权、社会保障权等底线权利,而是以基本生存保障为起点,呈现出“生存型—发展型—自我实现型”的层级逻辑,其实现限度限定在最低生活保障国家财政能力范围,强调家庭和个人履行核心养老义务,国家和社会履行补充养老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养老权 权利性质 规范内涵 实现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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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研究法在构建肠内营养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中的应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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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扬 陈罡 何新华 《中国医刊》 CAS 2023年第1期108-112,共5页
目的识别肠内营养的临床实践问题,构建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在行动中不断规范护士的肠内营养实践行为。方法纳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参与临床工作的注册护士1068名为研究对象,结合调查问卷回收情况,最终实... 目的识别肠内营养的临床实践问题,构建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在行动中不断规范护士的肠内营养实践行为。方法纳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参与临床工作的注册护士1068名为研究对象,结合调查问卷回收情况,最终实际参与研究的护士为2020年1—3月(基线阶段)1030名,2020年4月—2021年1月(第一阶段)996名,2021年6—7月(第二阶段)1006名。采用行动研究法,通过2个阶段的“计划—行动—观察—反思”构建肠内营养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比较基线及第一、第二阶段结束时护士执行肠内营养规范率、肠内营养治疗认知及肠内营养治疗态度得分。结果护士执行肠内营养规范率逐步提高,基线阶段为35.6%,第一阶段为75.4%,第二阶段为90.0%,差异有显著性(P=0.016)。护士的肠内营养治疗认知得分逐步提高,基线阶段为(6.59±1.35)分,第一阶段为(8.45±2.35)分,第二阶段为(8.65±2.78)分,差异有显著性(P=0.015)。肠内营养治疗态度得分三个阶段差异无显著性(P=0.740)。结论基于行动研究理论构建的肠内营养规范化护理管理体系,可有效提升护士执行肠内营养的规范率,有效保证患者营养支持治疗的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肠内营养 行动研究 规范化护理管理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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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合并审理基础权利请求研究——以注册商标独占使用权为例
12
作者 阮兴文 《学理论》 2024年第1期74-77,共4页
第三人享有基础民事权益,是其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前提。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根本目的,除了遏制虚假诉讼之外,更具价值功能的是为非因自身原因而未参与原审诉讼程序之权利人提供有效救济途径。司法机关出台的相关... 第三人享有基础民事权益,是其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前提。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根本目的,除了遏制虚假诉讼之外,更具价值功能的是为非因自身原因而未参与原审诉讼程序之权利人提供有效救济途径。司法机关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审判指导性文件,为合并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基础权利请求提供了遵循,但既有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解释存在众多模糊地带甚至缺陷。因此,构建合并审理基础权利请求法治体系,是有力遏制虚假诉讼,有效定分止争,切实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和彰显司法权威的保障之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撤销之诉 基础权利 合并审理 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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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行动研究法的中医护理规范化培训方案的改革与实践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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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旭 徐俐 +1 位作者 姜颖 刘璇 《循证护理》 2023年第13期2423-2427,共5页
目的:探讨基于行动研究法的中医护理规范化培训方案对规范化培训护士自主学习水平和培训效果的影响。方法:选择2019年6月新入院的32名护士为研究对象,采用基于行动研究法构建的规范化培训方案进行培训,干预时间1年。采用护理人员自主学... 目的:探讨基于行动研究法的中医护理规范化培训方案对规范化培训护士自主学习水平和培训效果的影响。方法:选择2019年6月新入院的32名护士为研究对象,采用基于行动研究法构建的规范化培训方案进行培训,干预时间1年。采用护理人员自主学习量表、教学满意度调查问卷、理论及操作考核成绩、焦点小组访谈法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结果:培训后护士自主学习量表总分[(151.97±9.56)分]高于培训前[(87.72±9.66)分],培训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培训后护士理论考核成绩、操作考核成绩均高于培训前(P<0.05);培训结束后护士对教学效果满意度较高;培训后护士的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表评分高于培训前(P<0.001);培训6个月后护士的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表评分高于本院护士平均分;焦点小组访谈结果显示规范化培训方案能够满足护士的学习需求,有助于提高护士的中医护理知识水平。结论:基于行动法改革的中医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可以提高教学效果及护士自主学习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动研究 中医护理 规范化培训 教学改革 新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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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本权利的学习权:权利证成与规范价值 被引量:3
14
作者 刘新国 《终身教育研究》 2023年第2期29-36,共8页
学习权是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与学习型社会的权利基础与逻辑起点。本文基于整体意义的方法框架,运用比较分析、概念分析和规范分析等方法,论证学习权的基本权利属性及其规范价值。分析结果表明,鉴于我国宪法并无明文规定,学习权的基本权利... 学习权是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与学习型社会的权利基础与逻辑起点。本文基于整体意义的方法框架,运用比较分析、概念分析和规范分析等方法,论证学习权的基本权利属性及其规范价值。分析结果表明,鉴于我国宪法并无明文规定,学习权的基本权利属性需要运用宪法规范的整体意义脉络这一分析框架方可证成。概括性人权条款为学习权提供了价值基础和语义空间,基本权利规范体系为学习权提供了规范基础和意义空间。学习权作为一项宪法基本权利,需要构建包括基本权利和具体权利类型在内的子权利体系,建立基于国家履行尊重义务、保护义务与给付义务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层面的保障制度,确立相应的推理规则,为学习权实现提供了理论、制度与方法论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习权 分析框架 概括性条款 基本权利规范 规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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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权利规范实证化困境与模式展开
15
作者 王涛 《运城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71-77,83,共8页
体育权利规范实证化受阻的表象为体育权利概念受到质疑,实则为体育法学学科自身发展遭受困境。虽然体育权利存在概念未明确化、证成方法的简单套用、证成话语的泛道德化等问题,但体育权利蕴含于国际人权文件中,是一种发展权,而体育权利... 体育权利规范实证化受阻的表象为体育权利概念受到质疑,实则为体育法学学科自身发展遭受困境。虽然体育权利存在概念未明确化、证成方法的简单套用、证成话语的泛道德化等问题,但体育权利蕴含于国际人权文件中,是一种发展权,而体育权利规范实证化的最佳途径和保障方式是回归实证法。我国体育权利规范实证化是以《宪法》为统帅,是宪法未列举权利,分别借助《体育法》和《民法典》,在公法与私法相配套之下完成权利证成。与此同时,法律原则亦是权利规范实证化的重要面向,在体育权利保障原则和人权保护原则之下体育权利得以形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权利 规范实证化 人权 权利保障原则 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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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者的自我构成——科尔斯戈德对于道德规范性的论证
16
作者 李亚明 《晋阳学刊》 2023年第3期81-87,共7页
科尔斯戈德提出,所谓行动者就是一种自我构成的方式,即自我统一.为了将内在的各种不同力量统一起来,行动者不得不依据其所认可的实践同一性确证行为的理由.各种实践同一性作为理由来源的合法性则是通过人的同一性得到论证的.人的同一性... 科尔斯戈德提出,所谓行动者就是一种自我构成的方式,即自我统一.为了将内在的各种不同力量统一起来,行动者不得不依据其所认可的实践同一性确证行为的理由.各种实践同一性作为理由来源的合法性则是通过人的同一性得到论证的.人的同一性是我们具有的被同一性支配的需要,为权衡各种实践同一性提供了标准;而不同的实践同一性则是人的同一性在不同境遇中的展现.两类同一性间的相互关系揭示了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何以能够统一为同一个命令:假言命令总是以不同方式体现着定言命令.虽然每一个行动都必然具有特殊的目的,但自我统一的目的是行动者在每个行动中都应当尝试去实现的.为了实现自我统一,行动者就不得不考虑他人的理由,并尝试实现与他人统一.每个特殊意图的实现都应当遵循普遍性的规范.对于普遍可接受的规范性原则的追寻,就是行动的构成性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动 构成性原则 同一性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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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公权利与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的适用分析
17
作者 张欣煜 《秦智》 2023年第2期19-21,共3页
主观公权利概念和保护规范理论作为国外判断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的主要依据,依托“刘广明案”的裁判文书出现在我国学者的视野当中。不少学者主张吸收借鉴该域外学理,法院也常援引该理论作出判决。然而,该理论无法与我国行政诉讼现有制... 主观公权利概念和保护规范理论作为国外判断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的主要依据,依托“刘广明案”的裁判文书出现在我国学者的视野当中。不少学者主张吸收借鉴该域外学理,法院也常援引该理论作出判决。然而,该理论无法与我国行政诉讼现有制度和司法实践相匹配,能否普遍适用值得商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公权利 保护规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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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行动中的农民主体性参与:实践困境与优化策略
18
作者 侯同佳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22-133,共12页
农民主体性参与是推动乡村建设行动有效实施的关键,其作用发挥不仅要以提高农民参与能力为基础,更要通过优化治理结构保障农民参与权利。基于鲁镇乡村建设行动案例,发现其陷入了农民参与的主体性缺失困境,表现为农民的被动参与、消极参... 农民主体性参与是推动乡村建设行动有效实施的关键,其作用发挥不仅要以提高农民参与能力为基础,更要通过优化治理结构保障农民参与权利。基于鲁镇乡村建设行动案例,发现其陷入了农民参与的主体性缺失困境,表现为农民的被动参与、消极参与和牟利参与,违背了主动性、积极性和公益性参与的初衷。权利挤压是农民主体性参与缺失的生成逻辑:为了顺利开展高标准乡村建设行动,地方政府凭借与村庄精英和工商资本的目标合意形成利益共同体,并基于资源共注和收益分配强化利益整合。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村庄精英和工商资本分别以行政约制、有限动员和机会隔离的方式,排斥目标不同、资源不足的普通农民,这挤压了农民参与的权利,导致农民主体性参与缺失。破解农民参与的主体性缺失困境,需要适当给予基层自由裁量权、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强化农民参与的责任意识以激活村社集体,以保障农民参与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建设行动 农民主体性参与 利益共同体 权利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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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宪法文本中获取宪法规范?
19
作者 崇文瑞 《南大法学》 2024年第2期102-118,共17页
宪法论证是以证成宪法判断为目的进行的论证工作,宪法规范是作出宪法判断的规范前提,但宪法文本与宪法规范并不等同,研究如何从宪法文本中获取宪法规范对宪法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以规范设定的法律地位为标准,可将规范分为两组、八种规范... 宪法论证是以证成宪法判断为目的进行的论证工作,宪法规范是作出宪法判断的规范前提,但宪法文本与宪法规范并不等同,研究如何从宪法文本中获取宪法规范对宪法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以规范设定的法律地位为标准,可将规范分为两组、八种规范类型,该规范分类有助于解释者从宪法文本中获取宪法规范。基本权利条款以连锁规范的形式发挥规范作用,防御功能解释表现为“国家义务规范+国家无权规范”的规范结构,保护功能解释表现为“国家义务规范+国家义务规范”的规范结构。国家机关的地位条款应被解释为施加职权分工义务的规范。授权规范长期被公法学界忽视,其内容是,认定主体作出的特定行为将造成一定规范性变动。我国宪法中规定“权力”“职权”“权”的条款并不当然表达授予职权的意义;需要区分国家机构的许可职权与权能职权。文献对国家目标条款存在不同解读,解读的差异表现为,将相同的条款解释为不同主体、不同法律地位或不同行为的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文本 宪法规范 基本权利条款 国家机构条款 授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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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法院处理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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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首灿 《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80-89,124,共11页
对于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我国法院只能向制定机关提出不具有约束力的“处理建议”,许多发达国家法院则可以对规范性文件直接宣判,而且创造了多种判决类型,较好地解决了法院处理约束力的问题。此外,对于规范性文件所造成的直接损害,以及制... 对于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我国法院只能向制定机关提出不具有约束力的“处理建议”,许多发达国家法院则可以对规范性文件直接宣判,而且创造了多种判决类型,较好地解决了法院处理约束力的问题。此外,对于规范性文件所造成的直接损害,以及制定不作为所造成的损害,我国法院尚无法作出有效的处理,一些发达国家法院则可以判决制定机关进行赔偿。为此,我国可以参考国外相关经验,采取将“处理建议”改为判决,允许行政相对人对于规范性文件直接起诉等措施,从而改进我国规范性文件的法院处理方式,以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性文件 法院 处理建议 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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