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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版权的许可使用与许可使用合同 被引量:1
1
作者 王亚莉 《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1999年第4期50-53,共4页
关键词 知识产权 版权 许可使用 许可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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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识产权使用合同法律适用规则探析 被引量:2
2
作者 杨长海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7年第6期152-158,共7页
象征着契约自由与私法自治的当事人意思自治法律适用原则在知识产权使用合同问题上应得到应有尊重。对国际知识产权使用合同最密切联系法律确定标准进行充分分析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与国际知识产权使用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应是保护国... 象征着契约自由与私法自治的当事人意思自治法律适用原则在知识产权使用合同问题上应得到应有尊重。对国际知识产权使用合同最密切联系法律确定标准进行充分分析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与国际知识产权使用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应是保护国法。然而,在少数情形下适用许可国法或者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共同所属国法律作为保护国法的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知识产权使用合同 意思自治 最密切联系原则 保护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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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法律冲突的解决
3
作者 刘远山 袁世华 杨光夏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40-44,共5页
随着国际影视版权贸易的热化,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方式也更加多样化,这导致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过程中的法律冲突逐渐增多,冲突规范在解决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法律冲突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 随着国际影视版权贸易的热化,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方式也更加多样化,这导致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过程中的法律冲突逐渐增多,冲突规范在解决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法律冲突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适用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是区分适用著作权本体、合同自体法规则,但也有国家或地区适用单一准据法。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属于合同问题,可将其归入合同法律适用的问题中进行讨论。在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中,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但我国法律适用法对意思自治原则"绝对自由"是有限制的。在当事方选择法律的自由受到限制的领域,"最密切联系原则"暂时位列法律适用法原则的首位。确定合同最密切联系地的方法即为特征性履行方法。在确定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特征性履行地时,应以分割论为指导原则,具体分析合同的特征性履行行为和行为人,从而分别确定合同准据法。基于影视作品对输入国文化的深远影响、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巨大利润等多方面的利益冲突,涉外影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应有例外规定设置,如直接适用保护国法、强制性规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影视著作权 文化 许可使用合同 冲突规范 意思自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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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内容
4
作者 王连峰 《知识产权》 CSSCI 1994年第5期16-18,48,共4页
近年来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日渐增多,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后患,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就应对其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但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的解释各国规定不一。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近年来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日渐增多,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后患,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就应对其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但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的解释各国规定不一。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结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及中国目前的版权司法,对此加以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 著作权人 专有出版权 非专有使用 当事人 付酬标准 著作权仲裁机构 涉外版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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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合同中“数量承诺”条款性质的认定
5
作者 彭新桥 《电子知识产权》 2016年第4期94-100,共7页
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合同中常见约定被许可方保底销售最低数量的软件,不论被许可方是否完成该"数量承诺"条款,均需向许可方支付该数量对应的软件许可费。认定该"数量承诺"条款的性质,应当综合考察语言文字本身含义... 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合同中常见约定被许可方保底销售最低数量的软件,不论被许可方是否完成该"数量承诺"条款,均需向许可方支付该数量对应的软件许可费。认定该"数量承诺"条款的性质,应当综合考察语言文字本身含义、合同条款的完整程度、合同关系的性质、订立该合同条款的目的和标的物属性等方面,与普通的商业包销合同区别开来。同时还应对合同实际履行状况进行全面考量,合理判定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责任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合同 数量承诺 合同性质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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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公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6
作者 熊俐 《律师世界》 1996年第10期41-43,共3页
当著作权人通过授权他人对其作品以复制、表演、发行等方式向世人传播来实现自己著作权的权能并从中获得报酬时,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需要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进行公证。这类公证通过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当著作权人通过授权他人对其作品以复制、表演、发行等方式向世人传播来实现自己著作权的权能并从中获得报酬时,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需要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进行公证。这类公证通过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促使当事人依约履行经过公证的协议,从而促进科学技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公证人 著作权保护 知识产权 作品 著作权人 当事人 协议 著作权法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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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
7
作者 杨显滨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89-101,共13页
《民法典》第1022条第2款与第563条第1款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含关系。第1022条第2款“正当理由”的立法宗旨在于通过抗辩事由扩大肖像权人(许可人)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行权范围,但为了兼顾被许可人的利益,应当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民法典》第1022条第2款与第563条第1款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含关系。第1022条第2款“正当理由”的立法宗旨在于通过抗辩事由扩大肖像权人(许可人)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行权范围,但为了兼顾被许可人的利益,应当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对“正当理由”进行限缩解释,并设定60日以上的合理期限。因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肖像权人应当给予被许可人适当补偿,而非损害赔偿。在具体适用上,存在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预期违约、迟延履行、根本违约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肖像权人可以适用第563条第1款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存在第563条第1款之外的“正当理由”的,肖像权人可以适用第1022条第2款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第563条第1款所列各项与第1022条第2款的“正当理由”并存者,肖像权人有选择权。除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引发情势变更,履行合同已经或即将造成肖像权人严重精神损害的,构成第1022条第2款中的“正当理由”,肖像权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 法定解除权 正当理由 抗辩事由 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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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在签订电子信息资源许可使用合同时的策略思考 被引量:3
8
作者 潘菊英 刘玫 《图书情报工作》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94-98,共5页
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购买电子信息资源的使用权是网络环境下图书馆采购方式的重大变革。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包括许可使用数据库的数量、费用、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条款。在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时,图书馆应了解电子资源的著... 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购买电子信息资源的使用权是网络环境下图书馆采购方式的重大变革。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包括许可使用数据库的数量、费用、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条款。在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时,图书馆应了解电子资源的著作权状态,明确授权用户、授权使用和使用限制,特别要考虑馆际互借条款、存档与永久使用条款、计价模式和付酬方法条款,避免签订含有对图书馆及其用户不利条款的合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信息资源 许可使用合同 图书馆 签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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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合同使用者利益之保护——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利益纷争之思考 被引量:17
9
作者 王莲峰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92-98,共7页
对商标使用者利益的保护,应首先界定不同语境下的商标使用人。针对商标许可合同,使用者享有在一定地域和时间范围内的商标使用权,保证商品质量并支付使用费用。许可合同期间商标增值部分及其利益分配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 对商标使用者利益的保护,应首先界定不同语境下的商标使用人。针对商标许可合同,使用者享有在一定地域和时间范围内的商标使用权,保证商品质量并支付使用费用。许可合同期间商标增值部分及其利益分配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如无特别约定,商标使用者不能分配和转移商标增值部分及其商誉。商誉的移转只能发生在同一商标权的出让上。加多宝利用其已有的商标、商号和特有的商品包装装潢等商誉载体,通过广告宣传和市场营销手段,不断经营商标并累积自身的商誉,不能认为是对王老吉商誉的移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使用者利益保护 王老吉纠纷 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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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22条第2款(有期限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评注 被引量:7
10
作者 杨芳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43-61,161,共20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2条第2款的规范目的在于保护肖像权人之人格利益,本款法定解除权在规范目的和制度架构上,和其他解除制度皆不在同一体系脉络中。本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之任意撤回权构成规范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2条第2款的规范目的在于保护肖像权人之人格利益,本款法定解除权在规范目的和制度架构上,和其他解除制度皆不在同一体系脉络中。本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之任意撤回权构成规范冲突,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应当适用本款。解除权发生条件上,正当理由来自于肖像权人负责领域之情形,主要包括肖像权人内心观念显著变化和周遭环境的显著变化;正当理由非来自于肖像权人负责领域之情形,主要包括信赖关系丧失和相对人之不当行为。解除权行使上,肖像权人发出解除通知,指定合理期间,合理期间届满后,解除通知生效,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被解除。违反合理期间内通知义务的法律效果是:肖像权人未在合理期间内发出解除通知者,解除权消灭;解除通知中并未载明期间或指定期间不合理,解除效果延迟至合理期间届满后发生。解除权行使之法律效果上,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即刻向将来终止;使用人即刻停止使用并删除肖像;构成“正当理由来自于肖像权人负责领域”型可归责情形的,肖像权人负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解除行为不当”型可归责情形的,肖像权人对固有利益负损害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 正当理由 解除 可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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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启示 被引量:7
11
作者 刘颖 何其生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67-79,共13页
联合国大会2005年通过的《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在电子商务法和国际合同法领域均有诸多创新。《公约》有关电子签字的可靠性和电子通信的发出时间的某些规定比我国法律的规定更为合理,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作相应修改和补充;《公约... 联合国大会2005年通过的《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在电子商务法和国际合同法领域均有诸多创新。《公约》有关电子签字的可靠性和电子通信的发出时间的某些规定比我国法律的规定更为合理,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作相应修改和补充;《公约》有关电子通信的收到时间和当事人所在地的规定,有些值得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借鉴,有些有待进一步研究;《公约》有关当事人的信息披露、要约邀请、自动电文系统、合同条款的提供备查、电子通信中的错误等方面的规定,则是我国相关立法所没有的,值得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借鉴;自动电文系统的引入对我国刑法立法也将产生影响;《公约》在协调现行统一法公约和消除发展电子商务障碍等方面的工作和立法技术,也给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以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 电子商务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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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评析——兼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电子商务示范法》比较 被引量:6
12
作者 何其生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57-64,共8页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的达成,弥补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电子订约所存在的不足。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电子商务示范法》相比较,新公约在当事人所在地的确定、电子签字、电子通信的发出和收到...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的达成,弥补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电子订约所存在的不足。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电子商务示范法》相比较,新公约在当事人所在地的确定、电子签字、电子通信的发出和收到时间、电子错误等许多方面都有创新之处。另外,公约制定了一些条款,旨在消除现行国际文书下存在的某些妨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障碍。中国在消除了现行法律与新公约的差异后,可以考虑签署和加入该公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 电子订约 电子商务示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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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法律适用 被引量:2
13
作者 刘远山 余秀宝 +1 位作者 魏微 陈丽娟 《现代商业》 2011年第9期274-275,共2页
涉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涉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商标问题的法律适用应遵循属地原则,即适用商标注册地法;而合同问题的法律适用应坚持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主、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辅。
关键词 涉外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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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浅析 被引量:3
14
作者 张启珍 潘辉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4年第9期24-25,共2页
关键词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民事合同 合同主体 合同解除 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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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民事,出让合同你属谁?——从判例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 被引量:9
15
作者 张瑚 张福林 《中国土地》 2006年第5期21-23,共3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行政法将行政权力因素与契约精神有机结合,再运用到土地管理中的一种表现。它在契约的法律形式下蕴藏着浓烈的行政色彩,在法律上充分地体现出行政性或权力因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一种行政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行政法将行政权力因素与契约精神有机结合,再运用到土地管理中的一种表现。它在契约的法律形式下蕴藏着浓烈的行政色彩,在法律上充分地体现出行政性或权力因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一种行政合同,既是政府用来加强对土地市场进行干预的行政手段,又是公民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的方式。●行政合同之所以成为行政合同而不是民事合同,最根本的特征在于行政合同本身是执行公务或履行行政职责的手段。因此,行政合同必须服从它在整个执行公务或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目标,要按照行政法的规定和行政法律规则签订、履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民事合同 行政法 行政合同 判例 契约精神 权力因素 法律形式 政府权力 行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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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解读与评价 被引量:3
16
作者 孙占利 《时代法学》 2007年第5期108-115,共8页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于2005年11月在联合国大会上决议通过,它是有关电子商务的第一个专门性公约,也是近年来国际商事立法最重要的成果。公约的目的是采用统一规则消除对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的障碍,也确立了媒介和技术选择自...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于2005年11月在联合国大会上决议通过,它是有关电子商务的第一个专门性公约,也是近年来国际商事立法最重要的成果。公约的目的是采用统一规则消除对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的障碍,也确立了媒介和技术选择自由、不偏重任何技术及功能等同原则。在解读公约的主要条款的基础上对公约的先进性、科学性及局限性做了立法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通信 电子商务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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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关于电子通信收发时间规则评析及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影响 被引量:1
17
作者 刘万啸 《兰州学刊》 CSSCI 2011年第6期133-137,共5页
《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UEC IC)是旨在寻求各国立法关于电子合同缔结规则的统一的国际公约。我国已于2006年签署了该公约,在不久的将来UEC IC很可能将会对我国生效。UEC IC关于电子通信的发出和收到时间的规则在继承了《... 《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UEC IC)是旨在寻求各国立法关于电子合同缔结规则的统一的国际公约。我国已于2006年签署了该公约,在不久的将来UEC IC很可能将会对我国生效。UEC IC关于电子通信的发出和收到时间的规则在继承了《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则的基础上,确立了一些比较先进的新规则。这些规则对我国的相关立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 电子通信 发出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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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2
18
作者 王永起 柴华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1年第5期56-76,共21页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是我国贯彻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基本国策的重要法律制度,《民法典》沿袭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是我国贯彻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基本国策的重要法律制度,《民法典》沿袭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但《民法典》物权篇未能就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作出进一步的拓展规定,合同编也未体现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范或者细化,因此,探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争议和处理原则仍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通过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效力认定、合同解除以及国家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法律性质 效力认定 合同解除 国家收回建设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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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的效力 被引量:1
19
作者 邓梦甜 《人民司法》 2018年第16期103-106,共4页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修订版)将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纠纷列为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下的一项四级案由,但鉴于企业名称许可他人使用的合法性存在争议而没有采用"企业名称(商号)许可使用合同"的概念。实践中,企业名...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修订版)将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纠纷列为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下的一项四级案由,但鉴于企业名称许可他人使用的合法性存在争议而没有采用"企业名称(商号)许可使用合同"的概念。实践中,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纠纷中的合同效力问题始终是此类案件审理中的难点,将此类合同一概认定为无效,有悖于现实中此类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法的本意,同时也不利于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对于此类合同的效力,一般应认定为有效,在有可能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下,采效力待定或相对有效理论为宜。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应主动审查合同效力,采效力待定理论的,还应结合第三人知识产权知名度、合同双方所属行业及从业经历等因素,综合认定合同双方是否存在恶意及是否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的效力 企业名称 商号 合同纠纷 许可使用合同 知识产权 案件审理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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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政策精神 规范出让行为——解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被引量:1
20
作者 岳晓武 雷爱先 张昉 《中国土地》 2006年第6期11-14,共4页
2006年4月19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0年10月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联合发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自7月1日起试行)。为何要制定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出让合同示范文... 2006年4月19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0年10月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联合发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自7月1日起试行)。为何要制定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框架和内容如何?如何理解2000年《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和2006年《补充协议》示范文本的有关政策精神?本刊特约两个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者,对这两个示范文本的总体内容和有关条款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加准确地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和政策精神,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合同示范合同示范文本 政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补充协议 联合发布 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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