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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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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健 《中国土地》 2024年第2期43-44,共2页
核心提示,本文从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入手,对涉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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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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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廷勇 杨光情 《大理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1-6,共6页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法理上是一个重大突破,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后“空心房”现象可能加重、房屋转让和再继承政策模糊、房屋继承后修缮程度界定不明确、“一宅多继”与农村生产优先相互矛盾、...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法理上是一个重大突破,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后“空心房”现象可能加重、房屋转让和再继承政策模糊、房屋继承后修缮程度界定不明确、“一宅多继”与农村生产优先相互矛盾、农村房屋市场价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及政策与法律衔接相互脱节等疑难问题。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从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时限,明确房屋的修缮程度标准,适度放宽农村住宅财产交易权,创新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方式,实现政策与法律相协调等方面来解决上述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使用权继承 “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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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检视及完善--以农村集体产权现代化改革为背景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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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兴佩 付昌通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70-78,共9页
农村集体产权现代化改革是解决新时代农村矛盾的根本途径。在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继承宅基地问题上法源匮乏、裁判分歧,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宅基地财产性、保障性双重属性的矛盾。农村集体产权现代化改革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农村集体产权现代化改革是解决新时代农村矛盾的根本途径。在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继承宅基地问题上法源匮乏、裁判分歧,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宅基地财产性、保障性双重属性的矛盾。农村集体产权现代化改革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否定论存在缺陷,应秉持宅基地财产性与保障性之法益平衡,准予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同时也应对此加以限制。为完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应允许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但同时明确不得单独继承;允许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房屋维修与重建,同时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允许以转让、抵押等方式流转,同时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优先购买权;另外,还要完善非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及收回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宅基地财产性 宅基地保障性 法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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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视野下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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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春淮 任云 +1 位作者 黄文萱 赵亮 《城乡规划》 2024年第3期109-116,共8页
在“三权分置”的政策背景下,文章阐述了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质属性的基本理解。在此基础上,对城镇子女继承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动产的操作程序提出优化建议和成效预期,对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继承问题的相关研究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三块地”改革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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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相关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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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钟浩 《才智》 2012年第34期15-16,共2页
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这个问题,在实践和理论界中还不能准确定论,因为现在法律对此的立法规定还不是很明确,而法律上对这一问题不明确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农村用地的土地资源和农宅保障福利彼此间存有矛盾性,虽然如此,但是针对... 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这个问题,在实践和理论界中还不能准确定论,因为现在法律对此的立法规定还不是很明确,而法律上对这一问题不明确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农村用地的土地资源和农宅保障福利彼此间存有矛盾性,虽然如此,但是针对这一问题,立法上也应该明确的规定出其可以继承,然后设置相应的制度解决上述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使用权继承 农村宅基地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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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继承合理性阐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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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育 袁晨蕊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3年第23期190-192,共3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城乡之间的人口、物质流动加剧,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性质逐渐疏解,财产属性日益凸显。为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贯彻地随房走、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作为农民的私人财产,允许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城乡之间的人口、物质流动加剧,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性质逐渐疏解,财产属性日益凸显。为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贯彻地随房走、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作为农民的私人财产,允许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但由于现行立法对《土地管理法》中的“一户一宅原则”中户的内涵界定以及此原则的适用范围比较模糊,导致实务中常以“一户多宅”为由剥夺限制继承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损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一户一宅”仅对宅基地的初始取得做出限制,并不当然适用于继受取得的情况,且因继承所造成的“一户多宅”、非本集体成员占有宅基地则可以通过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有期限使用等机制进行合理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一户一宅 一户多宅 非本集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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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施效果与顶层设计——基于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观察与思考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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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39-149,共11页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权结构体现着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思想,仅能用于住宅建设。宅基地有限市场化所带来的用途改变,偏离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目的,试点中系借由宅基地的有偿利用制度加以解决,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所有权人参与宅基地增值...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权结构体现着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思想,仅能用于住宅建设。宅基地有限市场化所带来的用途改变,偏离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目的,试点中系借由宅基地的有偿利用制度加以解决,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所有权人参与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土地的性质应从宅基地使用权转换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工具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使用权也就维系着其身份属性,仅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才能取得和保有。非本集体成员的继承人仅得继承房屋所有权,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可以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过,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最高70年的期间限制,且继承人尚须支付相关费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制度改革 宅基地“三权分置” 土地用途管制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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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权界定的商榷:基于征地补偿的一个案例剖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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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茂福 杨哲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30-34,共5页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探讨土地收益权界定,为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本文通过访谈方式对安徽白湖Y村进行调研,研究发现:法律上明确界定土地收益权取决于土地的所用权和使用权,但在调研中发现土地使用权预期、土地经营承包权确定...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探讨土地收益权界定,为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本文通过访谈方式对安徽白湖Y村进行调研,研究发现:法律上明确界定土地收益权取决于土地的所用权和使用权,但在调研中发现土地使用权预期、土地经营承包权确定、村民认知以及土地增值收益确定对土地收益权界定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本文提出合理界定土地收益权,从而能够有效消除征地款发放的外部性和有序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收益权 土地使用权继承预期 土地承包权确定 村民认知 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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