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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供销买卖制”在江都市试行情况及有关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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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明道友
黄金华
吴万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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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都市地方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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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经济探讨》
北大核心
1995年第8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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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销售工作如何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取得经营主动权,开拓新局面,这是许多乡镇领导和企业家日益关注、思考和实践的新课题。我们认为,部分企业探索出的营销工作新路子——“供销买卖制”,作为适应市场的一种新型营销机制和管理新模式,值得探讨。 一、“供销买卖制”是一种新型营销机制和管理模式 所谓“供销买卖制”,就是企业将产品按出厂优惠价卖给供销人员或销售公司,再由供销人员或销售公司拿到市场上去推销。或供销人员及销售公司供给本厂所需的各种原辅材料,其经销费用由供销者承担,差价全部归经销者。它与一般供销承包制的最大区别在于:企业把市场销售的风险和获益都转给供销者,供销者一方面面临市场竞争风险的严竣考验,一方面又受到销售利益的强烈驱动,从而增强责任心,激发上进心,使供销贝由过去的供销经办者,变成供销经营者。供销人员或销售公司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变成供销买卖关系,交钱付货,实行“买卖”。 推行“供销买卖制”,一是有利于企业内部产销关系实行质的转变,加速企业市场化进程;二是供销员自主定价,有了自营经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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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企业
供销买卖制
江都市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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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15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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