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机动车牌照拍卖行为的合法性认识——解读《行政许可法》第12、53条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7
1
作者 杨小君 黄全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2005年第4期109-115,共7页
机动车牌照授予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条是对车辆牌照取得所作的一般性规定,即一般情况下机动车牌照不允许拍卖。但是当机动车牌照构成“有限公共资源”时,《行政许可法》第53条第1项即成为特别规定,应优先适... 机动车牌照授予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条是对车辆牌照取得所作的一般性规定,即一般情况下机动车牌照不允许拍卖。但是当机动车牌照构成“有限公共资源”时,《行政许可法》第53条第1项即成为特别规定,应优先适用。而“有限公共资源”的判断标准,是“公共性”与“供需比例关系失衡”。因此当公共交通资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通过拍卖的方式授予机动车牌照是合法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动车牌照 拍卖 有限公共资源 供需比例关系 《行政许可法》 车辆牌照 拍卖行为 机动车 合法性 相关规定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