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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发展与侵权法危机论探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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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华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9年第12期113-123,共11页
保险、保障行业的兴起和发展表征损害赔偿的社会化趋势,二者重在由社会多数人共担风险,运行机理已然溢出侵权法甚至私法体系,属于典型的侵权法外救济手段。相较于侵权法下损害赔偿固有的成本高、耗时长等缺陷,其具备方便快捷、损害补偿... 保险、保障行业的兴起和发展表征损害赔偿的社会化趋势,二者重在由社会多数人共担风险,运行机理已然溢出侵权法甚至私法体系,属于典型的侵权法外救济手段。相较于侵权法下损害赔偿固有的成本高、耗时长等缺陷,其具备方便快捷、损害补偿有保障的特点。多国统计数据表明,保险、保障作为侵权法外救济手段通常是受害人的优选,由此严重侵蚀了侵权法下损害赔偿尤其是金钱赔偿的适用空间。但仅以此得出侵权法陷入危机甚至走向死亡的结论是荒谬的,侵权法下的责任认定是保险赔付和代位求偿的前提,侵权法下的损害赔偿亦能有效克服其他损害补救手段在补偿额度和补偿范围上的有限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损害赔偿 社会化发展 侵权法危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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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权法危机的思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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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善斌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5期17-18,20,共3页
无过失责任的引入,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给侵权法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侵权法赖以存在的基础尚未受到动摇。这并非是侵权法的危机,而是侵权法获得更好发展的契机。这场危机的实质是我们固有法律思维的危机。
关键词 侵权危机 无过失责任 责任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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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侵权法危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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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穗青 潘善斌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65-67,共3页
无过失责任的引入,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给侵权法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侵权法赖以生存的基础尚未受到动摇。这并非是侵权法的危机,而是侵权法获得更好发展的契机。这场危机的实质是我们固有法律思维的危机。
关键词 侵权危机 无过失责任 责任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 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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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法的社会化——以侵权法与保险的关系为重点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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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凯湘 曾燕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24-35,共12页
现代社会赔偿为首位的原则改变了侵权法的性格,突出表现在从个人责任的追究转移到损失的分散。侵权法开始扩张到严格责任,并在规范或事实上受到保险观念的影响。但是,以原告—被告的利益关系为基本结构的侵权法仍然面临着责任追究成本... 现代社会赔偿为首位的原则改变了侵权法的性格,突出表现在从个人责任的追究转移到损失的分散。侵权法开始扩张到严格责任,并在规范或事实上受到保险观念的影响。但是,以原告—被告的利益关系为基本结构的侵权法仍然面临着责任追究成本过大、赔偿范围与数额不确定、人际不公平等批评,其进一步扩张也导致了责任保险业的危机。道德论者在矫正正义与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基础上重新奠定了侵权法的正当性。功能主义论者也大多认为,侵权法在损害预防上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此外,保险制度自身的特点决定了某些损害不能通过它来填补。因此,侵权法规则并不能被保险所取代,但是无论从现实上还是理论上讲,过分扩张侵权法缺乏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危机 保险 损失分散 矫正正义 分配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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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对侵权法损害赔偿功能的冲击与限度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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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皓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61-65,共5页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对侵权法损害赔偿功能具有调节作用,这种作用随着保险市场的扩大而逐渐强化,特别是无过错保险方案的实践对侵权法产生了强烈冲击。然而保险对侵权法的冲击存在限度,一方面侵权法面对冲击进行自我调适,即从以个人主义...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对侵权法损害赔偿功能具有调节作用,这种作用随着保险市场的扩大而逐渐强化,特别是无过错保险方案的实践对侵权法产生了强烈冲击。然而保险对侵权法的冲击存在限度,一方面侵权法面对冲击进行自我调适,即从以个人主义观念为基础的过失制度逐渐转向对被告公共责任的关注,另一方面社会保险的性质和商业保险遵循的市场原则限制了保险对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力度。保险与侵权法在互动过程中形成了相对的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制度 侵权危机 责任保险 无过错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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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危机的伦理诊断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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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铁薇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21-132,178-179,共12页
侵权法具有积极的伦理功能,致力于完善人性使人具有更多的美德。对侵权法危机进行伦理诊断,意在为侵权法搭建一条人性回归之途。我国侵权法在思考人的伦理问题时只注重人的平等性和抽象化而忽视了人的多层次与多维度,在类型化的过程中... 侵权法具有积极的伦理功能,致力于完善人性使人具有更多的美德。对侵权法危机进行伦理诊断,意在为侵权法搭建一条人性回归之途。我国侵权法在思考人的伦理问题时只注重人的平等性和抽象化而忽视了人的多层次与多维度,在类型化的过程中隐去了人的不同身份和角色差异,从而忽略人基于身份和角色而产生的伦理责任。损害赔偿的物化趋势亦在人的生存性与尊严性之间制造了一种紧张与撕扯关系,过错的客观化则使得支撑行为背后的主观动机和目的不再具有侵权法上的意义,进而导致侵权法疏于关注人的内心感受,忘却了对责任心与正义感的救济。侵权法必须以道德为基础划定人们之间自由的边界,实现其制度建构与解释适用的伦理回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 侵权危机 侵权伦理 人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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