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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违约的侵权法规制——理性立场及其在《民法典》中的制度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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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宫栋良 《西南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129-152,共24页
引诱违约是民商事领域的一种重要侵权形态,侵权法介入该行为的规制,源于加强债权保护和维系市场伦理底线的双重考量。从内在合理性抑或外部功用性来看,侵权法对引诱违约的规制都应当保持谦抑品性。我国学界对此尚未有充分认知,各版民法... 引诱违约是民商事领域的一种重要侵权形态,侵权法介入该行为的规制,源于加强债权保护和维系市场伦理底线的双重考量。从内在合理性抑或外部功用性来看,侵权法对引诱违约的规制都应当保持谦抑品性。我国学界对此尚未有充分认知,各版民法典草案对该规定的设置也有疏漏。应通过引诱违约的区分机制、周延可行的免责条款以及能保证侵权法和合同法恰适衔接的责任设置,在制度构建中实践这一理性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引诱违约 侵权法规制 理性立场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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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抢注法律规制路径探究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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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丽丽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13-124,共12页
商标恶意抢注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予规制。适用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制恶意抢注在注册确权、侵权救济和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存在局限性;基于《侵权责任法》保护民事权益的范围所限,商标恶意抢注并非均为民事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责任法》难... 商标恶意抢注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予规制。适用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制恶意抢注在注册确权、侵权救济和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存在局限性;基于《侵权责任法》保护民事权益的范围所限,商标恶意抢注并非均为民事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责任法》难以对恶意抢注实施全面规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恶意抢注,可对其启用行政调查措施,并通过法律责任承担规定使得恶意抢注人为此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须以竞争关系的存在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适用要件,因此存在边界限制。为有效规制恶意抢注,应当结合前述立法的功能定位选择多元化法律规制路径,并从明确恶意抢注商标不予注册、规定未经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限制恶意抢注商标的请求权方面对我国商标立法以制度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恶意抢注 商标法规 侵权责任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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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干扰婚烟关系的侵害客体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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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晓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42-144,170,共4页
关于干扰婚姻关系的侵害客体,我国学说和实务历来存有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前,除《刑法》第258条、259条中规定了破坏婚姻关系的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外,其他法律均无制裁干扰婚姻关系的第三者的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带来... 关于干扰婚姻关系的侵害客体,我国学说和实务历来存有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前,除《刑法》第258条、259条中规定了破坏婚姻关系的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外,其他法律均无制裁干扰婚姻关系的第三者的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难。因此,从理论上厘清干扰婚姻关系的侵害客体,对于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干扰婚姻关系 侵害客体 身份法益 侵权责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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