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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被侵权人对侵权连带责任人的选择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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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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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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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章》
2022年第12期136-1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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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被侵权人对侵权连带责任人的选择权是为了保障被侵权人能够充分实现损害赔偿请求权,使其受损的权益得到赔偿和恢复。但2003年版和2020年版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该选择权的解释中均否定了该项选择权,与《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等实体法的相关规定有相悖之处,导致实体法和程序法在对该选择权的理解上不统一,使得该项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因此,需加强对被侵权人对侵权连带责任人的选择权问题的相关研究,促进实体法和程序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统一,对该项选择权的行使达成共同认识,为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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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被侵权人
侵权连带责任人
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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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I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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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被侵权人对侵权连带责任人的选择权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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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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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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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5-27,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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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点研究项目“民法典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研究”(21FXA00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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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法典》第178条规定的选择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行使该选择权的后果,是确定部分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中间责任,保障被侵权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全面实现。2020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继续坚持2003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的规则,剥夺了被侵权人对侵权连带责任人的选择权,有悖于《民法典》第178条规定的规则。程序法应当认定侵权连带责任诉讼的性质是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建议废止2020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保障被侵权人享有的这一选择权,切实保护好被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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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侵权连带责任人
被侵权人
选择权
类似必要共同诉讼
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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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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