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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自由之限制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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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大庆 《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115-116,共2页
遗嘱自由作为继承法的重要原则 ,并为现代各国立法所普遍采用。但遗嘱自由存在弊端 ,各国立法都对其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本文从我国遗嘱自由的限制与外国的立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了我国立法方面的不足 ,认为我国未来立法对遗嘱自由的... 遗嘱自由作为继承法的重要原则 ,并为现代各国立法所普遍采用。但遗嘱自由存在弊端 ,各国立法都对其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本文从我国遗嘱自由的限制与外国的立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了我国立法方面的不足 ,认为我国未来立法对遗嘱自由的限制主要考虑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经济条件、社会公平观念 ,并应借鉴特留份制度等外国立法 ,使对遗嘱的限制趋于合理 ,从而完善我国的遗嘱继承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嘱自由 继承法 中国 保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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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特留份制度的立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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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跃东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37-39,共3页
关于特留份制度,由于各国继承立法的具体规定不同,对特留份的称谓也不尽一致,有称“特留份”的;有称“保留份”、“必留份”的;也有称“必继份”、“强制应继份”的;还有称“财政津贴”的。尽管称谓不同,但都指被继承人不得用遗嘱随意处... 关于特留份制度,由于各国继承立法的具体规定不同,对特留份的称谓也不尽一致,有称“特留份”的;有称“保留份”、“必留份”的;也有称“必继份”、“强制应继份”的;还有称“财政津贴”的。尽管称谓不同,但都指被继承人不得用遗嘱随意处分,必须给一定范围的法定继承人保留的部分遗产。我国继承法对此也作了明文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里所说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留制度 法定继承人 无劳动能力 继承法 生活来源 被继承人 遗嘱自由 保留份 遗产 应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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